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胡敏、吕传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4: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胡敏、吕传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170号)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的申请报告》(天弘办字[2007]25号)、《关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督察长的申请报告》(天弘办字[2007]2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胡敏(身份证号码:110108196710025763)、吕传红(身份证号码:42242219700505537x)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胡敏任你公司副总经理、吕传红任你公司督察长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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