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5: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卫生部令
(第55号)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3月2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三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放射工作单位及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

  (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符合本办法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从业条件与培训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