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宣部、科技部等关于印发《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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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商运发[2007]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宣传、科技、财政、交通、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供销合作社,各铁路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商务部会同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全国供销总社联合制订了《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职能、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中宣部
科技部
财政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环保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认监委
国家标准委
全国供销总社
2007年5月23日

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要点

  2007年是推进三绿工程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讲话时提出的“要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三绿工程、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提高整治成效,带动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及三绿工程成员单位的统一要求,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将围绕“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由过去侧重宣传向抓实事转变,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尤其是指导市场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加大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管理力度。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评价、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提高诚信经营水平。鼓励食品批发、零售企业积极采用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食品质量、有机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认证结果,简化对获得认证的食品供应商入市审核程序,优先采购经销获得相关认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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