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5: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能源〔2007〕721号)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大力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工作,变害为宝,保障煤矿安全,节约利用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日

  附:
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为做好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工作,变害为宝,保障煤矿安全,节约利用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意见:

  一、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利用各种方式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

  二、各级政府部门应当督促煤矿企业结合本矿区实际情况制定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审查批准,引导企业合理利用能源资源。发电可以作为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规划的一项内容。

  三、全部燃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并网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煤矿企业全部燃用自采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报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将核准和备案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

  四、电力产业政策鼓励煤矿坑口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单机容量500千瓦及以上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机组,开发单机容量1000千瓦及以上的内燃机组,以及大功率、高参数和高效率的煤层气燃气轮机(煤矿瓦斯)发电机组。

  五、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加强与国内外瓦斯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合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相关文章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39号--《月饼 广式月饼》等4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废止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2007年第3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延期事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项目建设要求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