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6: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执行统一的税收政策,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847号)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329号)第四条关于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合并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相关文章


卫生部关于修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通知(2007)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8号--同“塞黑”之间有效的双边条约和协定在中塞间、中国和黑山共和国之间继续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商务部公告2OO7年第24号--公布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53号)--补骨脂注射液等11个中药品种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