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7: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07]20号)


  党中央有关部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保局:
  为了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确保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我们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公布。为确保上述信息的准确性,未经财政部、环保总局允许,不得转载。财库[2006]90号文件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废止。

相关文章


国家旅游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农业部公告第830号--华中农业大学等7家单位申报注册的猪伪狂犬病病毒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