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9: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高等农林教育服务“三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历史使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农林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等农林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人才。改革开放以来,高等农林教育主动适应农林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立足农林,以教学、科研、生产实践为核心,在加速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探索实践了“太行山道路”、“科技大篷车”、“专家大院”等服务“三农”新模式,为我国农林业建设培养了大批科技和管理人才,为解决“三农”问题做出了重大贡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充分认识高等农林教育在我国农林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重要作用,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林教育提供的发展机遇,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事业。

  二、进一步明确高等农林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举办农林教育的高等学校要深刻认识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牢固树立“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学方向,密切与农林行业发展和区域农村建设的联系,坚持走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办学道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科技支撑和社会服务,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农村文化发展和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要积极开展农村发展的系统研究与设计工作,在农村扶贫、农业经济政策、农业与农村法律等方面开展研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理论支持;要积极探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新途径,积极创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机制和制度,制订可行措施,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相关文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2007)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人事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