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强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03: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强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7〕106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任精算责任人资格核准的请示》(安邦发〔2007〕1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陈强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姚众志不再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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