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3号--关于批准对高安腐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07: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3号)


关于批准对高安腐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高安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高安腐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高安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高安腐竹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建议》(高府[2005]3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高安市锦河沿线的筠阳街道办事处、瑞州街道办事处、田南镇、相城镇、灰埠镇、扬圩镇、龙潭镇、石脑镇、祥符镇、上湖镇、兰坊镇、大城镇等12个乡镇、街道办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生产原料。

  大豆。按《豆制食品业用大豆》标准的规定执行。大豆水溶性蛋白(干基)≥34%。

  (二)生产用水。

  高安境内锦河沿岸深井水(井深-20米以下),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三)工艺控制。

  1. 工艺流程:

  原料→选料→脱皮→浸泡→磨浆→滤浆→煮浆→揭皮→沥浆→凉晒→烘干→检验→包装→入库

  2. 工艺要求:

  (1)选料、脱皮:大豆经过筛选,用钢磨、风选剥去豆皮。

  (2)浸泡:将豆片浸入生产用水中,春秋季浸泡了3至4小时,夏季2至3小时,冬季5至6小时。

  (3)磨浆、过滤:将浸好的豆胚磨浆。加60℃温水,分两次过滤,加水量应使豆浆量为干豆的8至10倍,豆浆浓度控制在6.5 %至7.5%的范围内。

  (4)煮浆:采用蒸气直接加热至沸,维持3-5分钟。

  (5)冷却:豆浆煮沸后自然冷却,终温不低于84℃。

  (6)揭皮:豆浆煮熟后,注入成型平底锅,浆液深度3-6cm,温度82±2℃。每隔15分钟揭皮一次。

  (7)沥浆、凉晒:揭皮后腐竹置于平底锅上方沥浆,沥浆后置于通风的专用场地凉晒。

  (8)烘干:凉晒后腐竹推进烘房烘干,时间一般为7小时,最高温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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