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23号--关于批准对丹东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09: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223号)


关于批准对丹东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丹东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丹东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丹东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丹东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建议的函》(丹政[2006]7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2个市,宽甸县,元宝区、振安区、振兴区等3个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辽栗10号、辽栗23号、丹泽、利平、大峰、9113、有磨、国见、土60、金华。

  (二)立地条件。

  保护范围内海拔50至500米之间,土壤pH值5至6,有机质含量≥2.0%。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繁育:选用无检疫性病虫害,品种纯正的当地板栗苗为砧木进行嫁接繁殖。

  2. 定植:栽植时间为4月上中旬,栽培密度≤1650株/公顷。

  3.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辅助施用化学肥料。有机肥施用量≥7.5吨/公顷,根据树势适当补充化肥,每株施30至50克尿素或复合肥。

  4. 修剪:

  (1)树形为开心形。

  (2)冬剪和夏剪相结合。

  (四)采收、分级。

  在9月上旬以后开始采收,采收以捡拾栗子为主,采收后及时摊开风凉。果实实行分级包装。

  (五)贮藏。

  采后不立即上市,应进行沙藏或低温贮藏。沙藏时沙子的含水量约8%,先在沟底铺5至10厘米厚的湿沙,在将拌好沙子的板栗放入沟中,再覆盖30厘米左右的覆土,并要培成屋脊状。沙藏时间不超过来年4月上旬。沙藏时间不超过来年4月上旬。低温贮藏温度为-2℃至0℃。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果实呈三角形状,椭圆或扁椭圆形,有顶尖,红褐色或淡褐色,果面光滑;果肉黄白色或淡黄色,有香味,质地细糯。大果型品种平均单果重≥16克,中果型品种平均单果重≥11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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