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2006)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36: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10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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