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44: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215号)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以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对你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你们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意豁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因行政划转持有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51,191,33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2.4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相关文章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商务部关于请向援卢旺达姆塔拉农田整治补充工程项目派遣设计代表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49号)--加味藿香正气软胶囊等22个中药品种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