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告第58号--关于54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获准在内地执业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54: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司法部公告
(第58号)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条理》(司法部第70号令),经年检合格,以下54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获准在内地执业,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境外法律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北京代表处

  1.香港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WOO,KWAN,LEE&LO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HK)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2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首席代表:李均雄(Lee Kwan Hung,Eddie)
  驻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一号东方广场西3座509室
  邮编:100738
  电话:(010)85181928
  传真:(010)85181595

  网址:www.wkll.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2. 香港刘汉铨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CHU & LAU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HK)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3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首席代表:刘汉铨(LAU HON CHUEN)
  驻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220室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229937

  传真:(010)65229937

  E-mail:[email protected]

  3. 香港陈韵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VIVIEN CHAN & CO.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HK)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4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首席代表:陈韵云(VIVIEN CHAN)
  驻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俱乐部508室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227072,65227069

  传真:(010)65226967

  网址:www.vcclawservices.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4. 香港杜伟强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W.K.TO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HK)

  原批准日期:1996年6月2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5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首席代表:杜伟强(To Wai Keung)
  驻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09D2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683003

  传真:(010)65669681

  网址:www.wktoco.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5. 香港高露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WILKINSON & GRIST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HK)

  原批准日期:2000年6月8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8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首席代表:冯倩愉(Grace FUNG)
  驻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10层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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