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3:07: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06]51号)


  今年9月是第三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自2004年中宣部、教育部下发《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将每年9月定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以来,各地按照纲要要求,从实际出发,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教育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果,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在中小学生中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现就2006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在中小学开展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的教育活动,交流和展示校园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果,促进集中的主题教育活动与经常性的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把民族精神教育贯穿在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二、活动方式

  以中小学校园交流开放日为主要形式在全国各地分散开展。天安门升起过的国旗沿长征路线在沿途的中小学校传递,所到之处举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的活动。

  三、活动内容

  各地各校在9月份选择一天为中小学校园交流开放日,集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特别是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的教育活动。期间进行校与校之间的交流,并向家长和媒体开放,介绍和展示课堂教学中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团队会、学生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中有机渗透民族精神教育的经验和做法、学校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的建设情况。

  在9月里倡导各地结合当地情况,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资源,开展读一本描写红军长征的书,看一部反映红军长征的电影或电视片,学唱一首歌唱红军精神的歌,组织一次参观访问本地具有长征纪念意义或革命纪念意义的旧址、重大事件发生地的红色旅游,看望走访一位健在老红军或革命老前辈,做一件弘扬长征精神的有益小事等“六个一”活动。天安门升起过的国旗所到的中小学举行“迎天安门国旗 传承长征精神”主题团日、队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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