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摩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3:04: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摩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我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于2002年8月27日在拉巴特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摩双方外交部门分别于2003年9月29日和2006年7月17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协定自2006年8月16日起生效,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文本,总局已于2002年11月22日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摩洛哥王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982号)文件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文章


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广国际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雷曼兄弟国际公司(欧洲)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顾问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安国际配置基金募集的批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印发《民航专项基金投资补助机场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摩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军队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有关问题的函
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