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3年15号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9:05: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3年 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3年3月21日,实施钢铁产品最终保障措施项下原产于日本的热轧普薄板(税号:72081000, 72082610,72082690,72082710,72082790,72083810,72083890,72083910,72083990, 72084000,72085310,72085390,72085410,72085490,72089000)已达到给定的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48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2年第38号公告和2003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自2003年3月22日起,对申报进口的原产于日本的上述热轧普薄板按照10.3%的加征关税税率加征关税。

对于进口配额到量后不加征特别关税的热轧普薄板(税号:72083910.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2003年第12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第13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14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第11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15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第17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第18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第19号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第20号公告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