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4:10: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1232号)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西北电网公司:

  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西北电网有关省(区)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甘肃省0.88分钱、青海省1.16分钱、宁夏自治区0.34分钱。同时,适当提高部分低电价、亏损电厂的上网电价,有关电厂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五。

  (二)对2006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取消其脱硫电价。

  (三)取消甘肃省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超发电价,燃煤(含热电联产)发电企业在本省内销售的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规定的上网电价水平;甘肃水电超发电价暂不取消。宁夏暂不取消超发电价。

  (四)提高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调整为:甘肃省0.2358元、青海省0.24元、宁夏自治区0.2364元、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电网)0.235元;安装脱硫设备的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上网电价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每千瓦时加价0.015元。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五)电价调整后,发电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二、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决定适当提高电价,筹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西北电网有关省(区)电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提取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陕西省0.83分钱、甘肃省0.35分钱、青海省0.19分钱、宁夏自治区0.21分钱、新疆自治区0.28分钱。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提取范围为省级电网在本省(区)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上述加价标准执行后,《国家计委关于核定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3]102号)停止执行。

相关文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茂东京株式会社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和设立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交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