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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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国防科工委(办)、国资委、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学习和弘扬高技能人才刻苦钻研技术、勇攀技能高峰的精神
  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国开展学习王为民、李斌、李凯军、许振超、束滨霞、罗东元、高凤林、栗俊平、唐建平、鲁宏勋等10名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的意义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以高技能人才为代表的广大技能劳动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在我国各行各业中不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高技能人才,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刻苦钻研技术,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他们的业绩集中展示了我国技能劳动者的突出贡献和精神风貌,充分反映了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果。王为民等10位同志是高技能人才队伍中的优秀代表和先进楷模,要通过树立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发挥其榜样的高端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和推动全社会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技能人才,激励广大青年劳动者学习楷模,争当楷模。

  二、学习活动内容和方式

  各地要充分动员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橱窗和宣传画等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大张旗鼓地宣传王为民等10位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的先进事迹、突出业绩和杰出贡献,宣传他们的成才和创业之路。各地可结合实际,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组织企事业单位、学校、各类培训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要重点发动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厂区、教室、职业介绍大厅,广泛张贴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宣传画,并组织广大职工、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认真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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