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意见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0:5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意见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
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

  “十五”期间,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05年,机电产品已连续11年保持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机电产品出口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举足轻重。为了提高我国外贸出口的质量和效益,“十一五”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的机遇,立足企业自主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实施机电产品出口品牌战略,强化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调整出口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整顿出口秩序,实现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奋斗目标。机电产品出口结构明显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出口秩序明显好转,出口市场进一步多元化,出口内外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力争到2010年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55%,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20%。

  二、加快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调整,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三)在提高出口传统机电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同时,努力扩大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积极发展和扩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及与整机配套产品的出口。重点是飞机及航空设备、船舶及船用设备、铁路机车、汽车及零部件、机床、工程及农业机械、集成电路、通信设备和电力、冶金、石化成套设备以及新一代通信产品、数字化家电和视听设备、计算机网络等产品。


相关文章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公布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重点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出版选题目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80号--关于批准对延川红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意见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山西分公司的批复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