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检验办法(2006修改)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3: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23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6篇 地方法规12篇 裁判文书2篇)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相关文章


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宿舍及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2006修改)
农业部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关于印发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暂定运价的函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李荣融同志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