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发布《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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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发布《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农机科〔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专家及所在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的作用,我司组织制定了《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附件),现予发布。请各地和相关单位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配合专家开展工作。

  当前正值水稻育插秧关键季节,各地特别是我部50个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县要积极主动与专家联系,解决育插秧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技术示范推广成功。请各位专家结合农时季节,及时了解所负责区域的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尤其是育秧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巡视和实地指导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建议向我司反馈。

  附件:《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
  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

  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于2005年12月19日正式成立。2006年1月17日在南京召开了专家组会议。现根据会议精神,制定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参加农业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主要有:全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1月)、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材料审定(3-4月)、项目中期检查及技术指导(5-10月)、项目总结交流(11-12月)等工作。

  二、分片指导各地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
  为充分发挥各专家的作用,明确专家主要指导区域,采用专家分片包干负责的方法,以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为重点,强化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各专家主要负责区域如下:
  陆为农负责:云南、四川、重庆、贵州;
  于林惠负责:广东、广西、湖南;
  陈巧敏负责:湖北、陕西、河南;
  金千瑜负责:浙江、宁波、江西、福建;
  李 俊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
  朱庆森负责:江苏、上海、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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