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39号--关于批准对赤水金钗石斛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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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39号


关于批准对赤水金钗石斛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赤水金钗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赤水金钗石斛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赤水金钗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赤水金钗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遵府函[2005]3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贵州省赤水市旺隆、长期、官渡、长沙、葫市、元厚、大同、复兴、丙安、白云、石堡、两河口等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名。

  金钗石斛。

  (二)立地条件。

  野生或仿野生环境状态,海拔230至800米,pH值6.5至7.2,有机质含量1%至2%。

  (三)栽培技术。

  1.种子采集与种苗选择:每年11月下旬在产地采集成熟的石斛蒴果,利用组织培养技术生产组培苗。生产用种苗选择无病虫为害,健壮的野生苗或组培苗。

  2.栽种时间:春季栽培时间为2月下旬至4月初;秋季栽培时间9月下旬至11月中旬。

  3.田间管理:

  (1)水肥管理:腐熟的农家肥1650kg/667㎡(亩),石斛专用肥50 kg/667㎡(亩),石斛营养液400倍液;浇水以基质不干不涝,保持基质湿润为度。

  (2)除草:随时清除根际周边杂草。但在高温季节不宜除草,拔除杂草不要伤根。

  (四)采收与加工。

  1.采收:每年的11月下旬。主要采收叶片开始变黄脱落叶的两年生以上的茎枝。采收方法是用剪刀从茎基部将老植株剪割下来,留下嫩的植株,让其继续生长,来年再采。

  2.加工:

  鲜品:采收→除根去叶→储藏。

  干品:采收→除根去叶→浸泡→揉搓→去膜质→晾干→烘烤(7至8成干)→发汗(变金黄色)→再次烘烤(全干)。

  (五)质量特色。

  1.感观特色:

  (1)鲜品:根茎圆头状,略膨大;茎下部圆柱状,中部起呈压扁状,顶端钝尖;有时全体细长,近圆柱状或不明显的压扁状;叶鞘灰白色,膜质;总状花序,花1至4朵,白色而带淡紫红色;色泽由浅灰绿色、绿色至绿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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