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8: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26号)


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东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股东的变更。变更后,方伟出资920万元,出资比例为92%;汪芝兰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5%;北京军电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出资比例为2%;周建国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1%。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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