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取暖安全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4: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取暖安全的通知
(卫发电〔200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2月13日至15日,由于气候异常、气压偏低、居室通风不畅等原因,安徽、吉林两省连续发生了多起居民家庭及农民工租住房中使用煤炉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安徽省合肥市88人中毒、3人死亡,吉林省延边州277人中毒、15人死亡。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患者救治工作,采取综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为进一步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取暖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消除隐患。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北方地区群众生活取暖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立即组织乡镇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对辖区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燃煤取暖的住房、出租房的取暖设施和通风情况,以及公共场所、大型燃煤取暖社区和生产单位的通风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针对节后大量农民工返城务工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取暖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和检查,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要求。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容易引发火灾等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燃气等城市公用设施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广泛宣传教育,普及卫生安全知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社会宣传栏等,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预防家庭一氧化碳中毒的卫生知识和安全燃煤常识,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在气候变化频繁的冬春季节注意保持室内通风,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广大群众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做好预警监控工作。各地区卫生、安监、气象、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通报信息,按照分工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出现气候、气压明显变化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提醒公众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对燃煤取暖居住区内重点人群特别是孤寡老人予以高度关注,对职业中毒高发区内的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一氧化碳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相关文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8号--关于加强对旅客携带入境食品管理的公告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流脑等呼吸道传染晨检工作指导的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系统上线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取暖安全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济邵高速公路通过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有关意见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黄安河李家坝电站有关意见的复函
商务部关于下达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数量跨地区转让备案结果的批复(商贸批[2006]70号)
中组部、中宣部、民政部等关于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