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个税申报莫忘申报股票转让所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8 10:52:2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新华网广州12月25日电(记者陈先锋)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是2007年度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广州市地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应提前做好准备,莫忘申报股票转让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据悉,由于今年申报把“股票转让所得”单列出来,个人要准确计算买卖股票的盈亏,需要从证券交易营业部获得所有交易的明细。而目前,即使采用炒股软件进行交易的股民,大部分也仅能查询最近一个月的交易明细。因此,要做好“股票转让所得”的申报,纳税人应尽快到证券交易营业部查询和索要相关凭证。

广州市地税局还表示,在计算股票转让所得时,应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所得按“零”填写。

此外,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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