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4日专电(记者周之江)从今年10月起,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晋升将与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挂钩。
贵州省日前审议通过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安排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相应条件。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规定指出,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函授、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和讲座,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出国(境)进修、培训、考察,攻读学位或者接受学历教育以及接受网络远程教育等。此外,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期间,应享受与本单位在岗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与此同时,贵州省还将建立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评估、登记制度,并将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晋升的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