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机关2008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08 13:21: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江苏省公安机关2008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461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通[2007]321号)和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除符合2008年招考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在4.8(含)以上,男性身高为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
(六) 具有硕士研究生(Q吧) (含)以上学历的,以及报考人民警察计算机、外语、法医、审计、通信等专业类职位的本科学历考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男性身高可放宽为168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可放宽为158厘米(含)以上,矫正视力达到5.0。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记过以上(大学期间)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本次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工作,采取现场目测 心理素质测评 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目测内容为体表、身高、视力,心理素质测评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目测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再进行网络报名。未通过现场目测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网络报名不予审核。
报考江苏省公安厅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即通过网络(www.jsrsks.com.cn)进行。时间:2008年1月4日至10日。
各市县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现场目测和心理素质测评时间:2007年12月27日至31日;2008年1月4日至7日止。具体报名点见《江苏省公安机关2008年招录人民警察现场目测和心理素质测评点安排》(附件一)或各市招考简章。县级公安机关设报名点的,要会同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