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22 15:16: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07]15号),我校2008年在江苏省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计划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具有民乐、器乐、舞蹈等方面艺术特长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江苏省考生,可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报名: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辖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含)以上。
2、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三、报名工作和专业测试工作
1、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教育部规定江苏省内7所部属高校的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方可按照艺术特长生有关政策录取。
2、2008年1月8前拟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需持《南京邮电大学艺术特长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到我校招办报名、登记。
3、2008年3月18日前,经我校推荐参加专业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各种奖励到南京邮电大学招办审核备案。
4、我校在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中认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公示。
四、录取工作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平行志愿 A 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2、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本科院校的最低要求,即两门选修测试科目均需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必修测试科目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3、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投档分在我校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特征分达到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志愿进行投档,由我校决定是否录取。
4、专业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特征分达到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可进行投档,由我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5)83492240、52997105、83492457(传真) 南京邮电大学招办
2、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210003)
3、网址:www.njupt.edu.cn
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本简章授权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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