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公估业现状与发展简析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3 18: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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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保险公估业现状
1、经营状况与首善之都地位不符
  根据北京保监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截止2005年底,北京市共有公估机构27家(不包括6家分公司),占全国总数的12.32%;2005年全国公估费收入2.97亿元,北京市仅1888.56万元,占总额的6.36%。在2006年一季度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收入前十名中,北京有三家专业代理机构、四家保险经纪公估入围,却没有一家公估机构进入前十名,这与北京作为首都和全国政治文化中心的地位不相匹配,也说明了北京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不均衡。
2、数量多,资本少,技术力量薄弱
  至2006年一季度,北京、上海、广东、深圳(27家、23家、27家、24家)均有超过20家的保险公估机构,北京的保险公估机构主体数坎簧佟5渲校⒉嶙时驹?00万元以上仅有大陆公估和竞胜公估两家,多数公估机构资本实力不足。同时,据统计数据,2006年3月底,北京保险公估机构中,从业人员超过10人刚到10家,有的甚至仅三、五个人,很难想象这样的公司能够有什么样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提供高水准专业化服务。
3、业务单一,缺乏竞争优势
  因为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北京的保险公估机构中,有相当部分只能从事单一险种的理赔公估服务,技术含量不高,经营收入微薄,只能维持基本经营,还有不少处于亏损。
二、经营环境分析
  造成北京保险公估业现状的原因是多种的,但与经营环境不佳、缺乏政策支持与引导和公估机构自身不足有较大关系。
  1、北京保险市场对保险公估开放度低
  北京各保险公司对保险公估机构开放的市场相当有限。中保、平安等车险市场占有份额较高的公司均未开放车险公估市场,而太保的车险公估仅仅是一种劳务派遣性质,算不上严格意义的公估合作。中华联合也仅是在15个分支机构中选出1家开展车险公估试点。新开业财险公司有一定的公估服务需求,但其业务量小,缺乏市场影响力。
同时,北京地处平原地区,气候条件好,各方面安全管理控制措施较严格,出现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概率很小,基本没有太大的灾损公估机会。
2、北京市对保险公估发展缺乏应有政策支持
  突出体现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深圳市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且,企业的工资、福利费报税务机关审查后,准予在成本中列支,不调整企业所得税),而上海对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实行10%左右的包税制,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保险公估机构的经营压力,为保险公估机构实现资本积累、提高人才待遇、提升技术优势创造了良好条件。保险公估机构是技术密集型、服务型企业,人力成本在企业经营成本占有较大比重,北京市现行税务政策制约了企业选用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加大了企业经营压力,是影响北京保险公估机构与外地同行平等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
3、法律地位不明确
  保险公估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公估费收取没有明确的列支渠道是制约公估机构发展最大的困难。在《保险法》修订审议颁布前,如果没有保险监管部门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保险公司在处理向保险公估机构支付理赔公估费、风险评估咨询费时也很为难。尤其是交强险实施后,相关细则明确了4%的佣金或手续费比例,保险代理或经纪机构的收入有明确的说法。但涉及理赔公估的相关勘查定损费用没有明确,既没有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关比例或限额,使得有公估需求的保险公司也无所适从,势必影响保险公估的正常经营与业务发展。
4、公估机构自身问题
  有的公估机构没有明确的经营战略与业务重点,故而只是随波逐流式的联系与承接可能完成的业务,没有专业经验的积累和技术优势的培养,缺乏长远规划。有的机构业务方向较明确,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难以保证相应的业务设备投入和人才引进。投入不足,人才配备不充分,技术难以保证。比方说,今年一季度占全国保险公估服务费53%比重的车险公估业务,就是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业务,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不能配备相应的查勘设备和适当的专业人员,很难确保提供及时到位的专业化服务。
与此同时,保险公估业中恶意压价、打价格战的不良现象也时有发生。市场经济允许合理的价格竞争,但前提是遵守科学的市场规则。但个别企业只顾眼前利益、故意压低服务报价,而通过服务过程中一些不顾服务质量、损害委托人利益等手段来“堤内损失堤外补”,损害了行业信誉,也损害了相关各方利益,造成恶劣影响,保险监管部门应予以重视,加强监管,并引导保险公司谨慎选择公估合作机构。
三、促进保险公估业发展的建议
1、呼吁北京市政府提供合理税收支持
  建议将保险公估业,在考虑税收政策时定位在咨询或技术服务业,业务继续受保监会和北京保监局监管,但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1号)规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同时对已缴纳的所得税进行返还。对新设立的公估公司,免征所得税后的第三年至第五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以后恢复到按正常税率征收。所得税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采用深圳经济特区的方式,对工资性费用的所得税纳税所得额不再进行调整。即按企业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和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准予列支,但企业应将有关文件、资料报税务机关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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