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进社区任职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01 09:17: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事局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团省委《关于做好200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方案》(川组通[2007]47号)精神,现将2007年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350名,其中村300名,社区50名(具体名额附后)。

  (二)选聘职位。主要担任村(社区)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三)聘期。聘期3年,满后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任的,可续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至2007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自愿到农村(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8月12日-8月19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登录四川人事信息网(http://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查询考试信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者于8月12日0:00至8月19日24: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 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0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考试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16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乡镇(街道)的村或社区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8月12日-8月19日):考生报名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在报名后次日起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0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考试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打印准考证(8月25日-8月28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8月25日0:00至8月28日24: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到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体检

  (一)笔试(8月29日):笔试时间为8月29日上午,地点在眉山(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9月12日-9月17日):笔试成绩于9月12日在上述网站和区县人事局张贴公布。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按照各乡镇(街道)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于9月13日-17日在上述网站和区县人事局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9月18日-9月19日):由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四川省200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考试信息表》。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9月19日-9月20日):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体检费用区县承担,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9月21日-9月23日):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并在上述网站和区县人事局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协议(9月24日-9月26日):区县人事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3个月未到岗的,区县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培训上岗(9月27日-9月30日):区县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

  六、待遇

  (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1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900元。任职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发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二)选聘工作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足额安排,上级财政将所需经费纳入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计算范围。办公、住宿等问题由乡镇(街道)负责解决。

  (三)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四)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同等优惠政策。

  (五)从2010年起,县、乡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补充人员,一般从聘任期满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考录公务员时,注重从聘任期满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中考录。

  (六)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七)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进入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八)对连续3年被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村(社区)大学生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

  (九)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省项目)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自愿留在村(社区)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为村(社区)干部。

  七、管理

  (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人事档案由区县人事局管理,户口可落户在任职的区县政府所在地。

  (二)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市、区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其余村(社区)大学生干部进行培训。

  (三)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开展评选优秀村(社区)大学生干部活动。被评为优秀的,计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2007年8月1日

  附件:

  市、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眉山市委组织部:8169861眉山市人事局:8168562

  东坡区委组织部:8114774东坡区人事局:8221394

  仁寿县委组织部:6201836仁寿县人事局:6209428

  彭山县委组织部:7620696彭山县人事局:7627059

  洪雅县委组织部:7409868洪雅县人事局:7403358

  丹棱县委组织部:7202529丹棱县人事局:7202134

  青神县委组织部:8811537青神县人事局:881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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