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7年统一招录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01 09: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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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海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07年部分省直及市县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除职位另有要求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科员以下职位的,可不受招考职位要求的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的限制( 除职位另有要求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除法官职位外);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海南省就业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琼苑宾馆斜对面)。
(二)报名时间:2007年7月31日至8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要求:根据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中小学教师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