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复习和备考问题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04: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现在距离司法考试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而司法部主编的2003年辅导用书就有近300万字。有志于参加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年轻朋友们会感到时间很紧迫。我告诉大家三个月的时间备考还是来的及的,只要复习的方法得当,是完全有可能通过司法考试的。

  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增加了《法制史》。报考条件也由法律大专提高到大学本科学历(放宽条件地区除外)。司法考试考核的内容共计14个学科,即14个部门法。考生备考的过程一般分为为:阅读、理解、记忆、掌握、运用几个步骤。其中阅读和理解是建立、梳理、完善各部门法的体系结构。无论对老考生、有一定法学基础的,还是非法律专业的考生都是必经的一步。阅读和理解的内容除辅导用书外,还有近200万字的法律法规汇编。仅就这500万字的阅读量对任何人都足以构成备考的压力和负担。因为正常通读下来也要花费三个月的时间。所以在备考过程中抓重点部门法和抓部门法中的重点是很重要的,一个不懂得取舍、分不清主次的考生是无法通过备考这一关考核的。

  司法考试在2天12个小时里通过4张100分值试卷(头3张是客观题,第4张是主观题)来考察考生对法学知识运用和掌握。在这400分值中,刑法、民法、刑诉、民诉占有240分。恰恰历年的通过线也是240分(1993年律考例外),所以大家常说通民刑者通司考。我主张备考的学生拿到辅导用书后,首先从民法和刑法入手,因为民法和刑法是各部门法中发育最完善的学科,掌握和运用都要下相当的功夫,做到融会贯通很不容易。这两个学科又是离我们现实生活最近的,大家最有兴趣去学习的。因为这两个学科在考试当中所占分值最大。尤其民法学是商法、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学科的基础,掌握好了对备考有提纲挈领的作用。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我们的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我经常形象的比喻:程序法是河床,实体法是河床里的河水。实体法依照程序法运作。就程序法而言,刑诉、民诉是核心。掌握、运用、理解有一定的难度,考生们宜结合电视节目中的庭审纪实、现在开庭等栏目来学习,比较形象具体。程序法的管辖、期间等规定又需要记忆的掌握。在考核的科目当中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宪法、法理、法制史、司法实务及法律文书格式都有很多需要记忆的内容。
     
  阅读和理解辅导用书、法律法规汇编是备考中的重头戏。就我们调查统计,凡考试成绩在210分左右的考生投入阅读的时间占备考时间的80%。。考生们要想顺利的渡过阅读和理解这一关,比较可取的方法是采用听名家名师授课录音“跟读”的方式。就民法而言,授课录音在20小时左右,在这20小时的时间里老师通过高屋建瓴的体系化讲授,把民法的核心问题、重点难点以及考点结合精典案例和历年考题准确地传授给考生,其效果远大于考生自己研读。另外的一种方法就是阅读、理解结合重点法条和单元测试。这种集阅读、考点、应试能力的提高为一体的备考方式不是每一个考生可以忍受的,但你一旦掌握了它,通过司法考试就不是难事了。因为司法考试是对应试能力的考核。

  绝大多数考生因为无法解决好阅读理解这一关,花去了太多的备考时间而不去针对性的解决记忆和练习问题,实际上在备考的第一个环节当中就已经被淘汰出局了。阅读和理解辅导用书、法律法规汇编不能等同于备考本身,就是你把辅导用书背下来也不一定能考过司法考试;但是确有许多无暇阅读辅导用书的考生顺利的通过了律考、司考,因为他们准确而牢固的掌握了考点,灵活运用和记忆了重点法条。

  对一个法学基础知道较好,部门法知识结构完整,或是上一次司法考试中考取了210分左右的考生而言,对法律法规汇编(法条)的阅读、理解,作用远大于对辅导用书的阅读、理解。尤其是相对于重点法条而言。我们大家都知道考生每年必买的“三件套”是:大纲、辅导用书(指定用书)、法律法规汇编。辅导用书的章节目录实际上就是大纲,而法律法规汇编有10000多条,在这万余条中只有20%是考试中经常考核到的,我们把它叫重点法条;也就是说这2000多个重点法条覆盖了或布满了80%以上的考点。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律考和司考当中依法条设题的情况普遍存在,如果一个有毅力并准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理解并熟记了2000多个重点法条,那么通过司法考试对他来说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他不但掌握了2000多个在司法考试中经常考到的题目,而且还把握住了标准答案。依法条所设的题目,答案就是法条本身。所以阅读法条,尤其是阅读重点法条的收益远远大于辅导用书,这就是为什么在司法考试结束后我们回过头来看,凡通过者大多为法条手不释卷者,而将辅导用书翻烂名落孙山者比比皆是。

  我们在这里所谈是如何备考国家司法考试,所以我们不应该忽视司法考试的核心是对应试能力的考核。司法考试本身有对法知识要求广和博的一面,但历年的考点重复率又是极高的,比如:刑诉中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民法中的推定过错原则及民诉中的举证责任倒置、13个国际贸易术语、单据条款及承运人责任的考核。无论阅读、理解辅导用书和法条都是为了提高应试能力打基础。应试能力的提高是备考的核心环节,我们所掌握的一切法律知识、运用的能力只有通过司法考试才可以考察出来。

  许多法学基础不错的考生多年无法通过司法考试其核心的问题就在于忽略了应试能力 的训练,他们每年都在220分上下徘徊,离通过线只有一步之遥。因为他们年年都在重复着同样一个备考模式:阅读和理解80%:记忆15%:试题练习5%,这样一个备考的时间比决定了他们无法摆脱落榜的命运。实际上他们完全可以缩小阅读和理解所占的时间比,加大记忆和考题的训练。在提高应试能力的过程中,历年试题(包括近年的律考试题)的练习作用尤其明显。因为它们是离今年试题最近的(它们本身就曾经是真题),它们就是出题者的命题模式,它们本身即是考点也指明了重点法条。考生们不妨做这样一项简便易行的工作,把前三年的试题做上一遍,找出题目、答案对应的法条,这些法条就是司考、律考中经常出现的重点法条。通过自己的这一归纳总结对应试能力也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和提高。历年试题和重点法条对考生来讲是不可缺少的。

  无论是理解阅读辅导用书、法律法规汇编,还是记忆重点、难点、考点及试题训练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强化提高应试能力。做习题可以提高应试能力,尤其是做历年真题。练习的过程是归纳、总结、提高的过程,当刻苦的练习内化形成为直觉(题感),这是一次质的飞跃,是练习所追求的目的,是备考应试达到的上佳状态。在考试中唯一可以节省时间的地方,就是凭直觉作出或与历年考题考点重复的题。至于有的辅导书传授的亦步亦趋,象做平面几何题似的方法,纯系邯郸学步、误人子弟。

  我常说:司法考试是对应试能力、应试心理、应试体能综合的考察。试想想在3小时(180分钟)答出100分值的题,平均1分值的题只有108秒的阅读、判断、涂选项(书写)的时间。而每一道题几乎都是一个案例,考试的时间稍纵即逝,容不得一点迟疑和彷徨。从律考和司法考试总结来看,凡通过者其前三卷的分数之和都在200分左右,因为第四卷主观题要想得高分难度极大。能在第四卷得高分者其前三卷的分数一定颇高。卷四均是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主体和管辖很难判断的大案例,书写量和阅读量大得惊人;还有法律文书对法言法语、文字功底、文书格式、书写规范的考核。决定一个考生是否最终通过,而又通过自身刻苦训练能够把握的分数几乎都在前三卷当中,卷四在3个月时间里想大幅度提高分数不可能做到。

  就卷面400分设置而言,难易规律是:100分简单,100分不简单,100分较难,100分难!而每年通过分数线没有高于240分的,考300左右既可成为高分选手或状元。常看[今日说法],初备法律知识的人也能考150多分。假如考生把握好简单的100分,抠住不简单的100分,攻下50%的较难的100分,放弃难的100分,应该能较容易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司法考试备考实质上是策略问题。就广大考生来讲,目前备考的误区是:面面俱到、求多求全,恨不得400分一分也不放过。而成功的备考者复习的过程是减负、放弃、取舍的过程,是向300分冲击并已经放弃了100分,最终保证240分的过程。每一个备考者要放弃梦幻中的400分,把握住足以使自己通过的240分。这样你的负担可以轻一些,你要记忆和掌握的只有2000余条重点法条,备考的过程不是完善法律知识和体系的过程,备考的过程是提高应试能力并使自己通过司法考试的过程。你要时时记住,知识在于掌握和运用,而不在于修补一个完美的框架结构。司法考试是拒绝完美主义者的。你要记住凡事都没有完美可言,所有的美与成功都是带有缺憾的,如你我的人生一般。


文章出处:中国司法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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