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统一准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00: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2002年2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召开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副部长刘?r,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振川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张福森部长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求,是社会的进步,是法制的进步,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作为法律职业的统一准入制度,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关系到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拔方式的变革,关系到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同业化和精英化,有利于全面提高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标准,为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据刘飚副部长介绍,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有3个特点:第一是人数多,截止3月31日,报名的人数达到了36.0347万人,有17个省超过了万人,山东、河南、广东3省超过了2万人;第二是中青年多,其中40岁以—卜的达93.81%;第二是人员构成涵盖了各行各业,其中法院、检察院和法律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占三分之一;有相当数量的博十、硕士、双学位学历的人员报考,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也超过了四分之一。苏泽林主任利于振川主任分别回答了记者的相关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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