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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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就将“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准则,至今还流传着许许多多重然诺、讲信义的动人故事;在当代社会里,信誉更是发展商品经济的基本守则之一,市场经济不仅仅是法制经济,更是诚信经济,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言:“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信用制度,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根基;律师是“法律之师”--操法为业,以律为师;作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要获得委托人的尊重与信赖,就必须诚信为本,规范执业。否则,将失去客户信任,损害律师形象。

  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郑州律师业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广大律师忠于法律,勤勉尽责,为郑州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律师中对委托人敷衍塞责、收费不办事甚至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建立律师诚信制度,则对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塑造律师良好形象、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建立律师诚信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为了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司法部于今年下发了《关于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促进诚信制度建设的通知》。为加快律师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促进律师业快速健康发展,应充分认识建立律师诚信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律师的诚信来影响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信用道德规范,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1.对内

  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服务的特殊性表现为当事人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的本质和律师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它必须以诚信为本,诚信应该是对律师服务的基本内在要求,应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

  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是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信用制度在律师业的具体体现,诚信对于律师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律师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本身就是诚信制度的维护者。律师起草合同、章程,见证法律行为乃至参与诉讼、仲裁等执业活动,本质上都是对诚信的维护。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律师必须是诚信的实践者,他们仗义执言、不畏权势、洁身自好、忠于法律,在维护诚信方面起表率作用。律师如果失去诚信,就失去其作为法律服务的特殊性质;就会丧失委托人信任;就会失去自己的服务市场,尤其是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如果失去诚信,整个律师业的社会公信度也将随之丧失,这个职业所依托的社会基础也不复存在。

  诚信是我们拓展服务领域的基础,是我们提升服务的根本,是我们提高律师队伍素质的关键,是我们完善律师形象的前提。只有坚持以服务与诚信为主题,才能增强律师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力度。因此,诚信事关律师业整体命运,对律师的诚信必须有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2.对外

  中国加入WTO后,很多国外知名律师行陆续被获准在国内设立办事处,他们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较为完善的业务素质,对国内原有的法律服务市场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形成了四大挑战:
  一是观念的挑战,在中国的历史转轨中,律师在必须适应高度市场化挑战的同时,必须适应国际化,应对全球律师业竞争的挑战;
  二是业务技术的挑战,国内律师虽然在国内法律服务市场占有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但在业务水平的吸收和应用上与国际知名律师行还存在相当的距离;
  三是组织管理的挑战;
  四是人才的挑战,国内律师界如果不迅速采取措施吸纳优秀的“五懂”人才,是不可能在与国际法律服务的竞争中占据主动的。

  诚信,在市场经济中就是市场竞争力,它能帮你打开知名度,拓展业务面,良好的信誉就是你投资律师行业的账户,执业信用与业务素质就成了行业竞争的两大储蓄资本。众所周知,储蓄业务如果总是光出不进的话,就会出现赤字,律师的信誉账户如果没有诚信作为及时补充,仅仅注重提高业务水平,也一定入不敷出。一旦耗尽当事人对你的原始储备,那么这个被称为“朝阳产业”的行业恐怕也只能是日暮夕阳了!所以,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律师行业必须提高认识,建立信息完备的诚信系统,增加行业运行的透明度,将各项业务的开展贴近老百姓的生活,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方能赢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二、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和完善的办法

  1、加强信用道德教育,营造诚信环境

  开展律师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关键是要加强信用道德教育,提高广大律师诚信意识。为此,要在律师中开展“以服务与诚信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教育中,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国律协发布的“律师誓词”为执业要求,努力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诚信与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结合起来,强化其职业道德意识;二是把诚信与服务工作结合起来,以真诚赢得信誉;三是把诚信教育与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增强其道德修养。通过专题教育强化全体律师的信用观念,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形成浓烈的“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使“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成为律师的自觉行动,从而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信誉。

  2、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完善

  律师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既要让律师做诚信的带头人,又要通过律师的法律服务来推动司法制度的改革,同时也要看到律师诚信的实现离不开全社会诚信制度的建设。因此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要及时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及时推广。可在适当时候召开律师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经验总结大会,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理念和基本原则。

  在律师事务所不断向着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今天,要把这些具有专业法律知识、个性很强的律师组织到一起接受市场的考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律师执业的特点和行业的发展,要求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起自己的管理理念和具体操作规程的基本原则,而诚信就是这一理念与原则的核心。

  有的律师事务所在从业过程中,十分看重最大限度的利润产出,致使“搞承包”、“挂靠”经营的现象不断出现,一旦律师发生违法违纪的情况,就会对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本身造成严重的损失。中国律师执业,是一个团体协作的合成,律师事务所能够立足于矛盾冲突集中的法律服务领域而不倒,靠的就是“诚信”二字。律师事务规模的增长,在市场经济中必须随着客户的增长而成长,要想留住和拓展客户群,除了需要掌握精湛的法律业务技术之外,还得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诚信”就是关键。

  如果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理念中缺少了“诚信”这一服务公众的操作规则,就必然会导致律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维系之绳断裂。因此,律师事务所需要制定5年或10年规划,将这一哲学理念注入到自身的管理规则中,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律所文化,并于每年根据具体情况不断修正。具体操作方法应重点突出几项工作:

  (1)通过探讨与规范,确立诚信在律师事务所管理理念的核心地位。组织本所律师在诚信这个问题的背景与前景上,进行深入的学习与探讨,缓解律师个人利益与律师事务所、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充分认识诚信在法律服务市场中的重要性,建立起以诚信为核心的律师事务所经营理念与文化氛围,并将这一原则以规章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

  (2)树立合理的财务目标。“财”与“信”在当前社会中经常被置于两个对立的层面上,其实只要协调好两者的内在联系,“财”、“信”也能相辅相成。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目标应当切合律所发展的实际,好高骛远只能滋长不良的职业道德,出现业务振荡,增加律师执业的风险。因此,在确立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目标之前,律师事务所必须慎重考虑下列因素:客户质量与规模、律师事务所资金实力、律师人员业务水平、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总之,一切业务的开展均需“依法执业、诚信为本”,财务公开,严格管理,“财”“信”合一。

  (3)树立律师个人的诚信意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要以人为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具有较强商业气味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律师事务所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拥有一支思想素质过硬的律师队伍。首先,要把好“入门关”,在挑选合作对象时,就应当重视观察律师的内在的职业品德;其次,要抓好“继续教育关”,通过形式多样的、不断的学习活动,稳固律师个人执业的诚信意识,以点涉面,赢取整体效益;第三,可以效仿医务管理的方法,将本所律师个人业务情况向社会公开,如在律师事务所开辟一个专栏,内注明律师的个人基本简介、业务特长、执业年限、信用表现等等内容,以便督促律师诚信意识的树立和增强社会对律师行业和监督。

  (4)建立一套完整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规模化的发展前提是规范化的发展,律师事务所的运作需要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来约束。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就是律师事务所的“骨”、律师个人就是律师事务所的“血与肉”,而诚信制度便是律师事务所的“精、气、神”,只有这三者得到切实地统一,律师事务所的生命才能在这一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延续。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律师业发展的方向。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肩负着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在依法维护市场信用秩序,促进社会信用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律师必须带头树立“讲信用”的基本社会公德,促进社会信用建设。唐代大诗人李白曾豪爽放歌:“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诚信像大地一样朴实,却如同黄金一般灿烂,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也是中国人迈向世界的道德规则的通行证。

  郑州市律师协会要紧扣“诚信与服务”这个主题,做好律师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和完善诚信制度,全面提高律师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郑州律师将以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服务社会,走向世界,为推进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国的进程,为省会的建设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刘永,河南省言东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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