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13: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有人将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在我国,青少年犯罪同样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渐突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灾难和不幸。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较80年代提前了2至3岁,其中16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在增加,我国公安部也发出过红色警告:青少年犯罪及其低龄化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一)青少年犯罪的思想根源。

  1、颓废不健康的人生观。贪图物质享受,认为“人生在世,吃喝二字,不玩不乐等于白活”、“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青春无限美,一去不复回,现在不享受,老了空自悔。”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为了追求这一切,他们荒废学业,沦丧道德,无羁放荡,不择手段偷盗滋事、拦路抢劫、强奸,捞取财物、吃喝玩乐。

  2、“行帮”和“哥们义气”思想的腐蚀和毒害。“行帮”和“哥们义气”是封建制度的产物,结伙成帮,是当前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形式。而“行帮”和“哥们义气”,则是结伙成帮的纽带,也是他们的一大精神支柱。一些青少年对社会上一些人结帮打架,成伙斗殴,争强称霸,啧啧佩服,内心羡慕,很愿入伙尝试;有的则是寻找靠山,寻求保护,积极入伙;还有的把“哥们义气”当作人生第一信条,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发誓“有福同享,有难共当”。总之,为了其团伙的利益,哥们的交情,置法律而不顾,什么违法犯罪的活动都干的出来。

  综上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包括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甚至反动观点的影响,使一些青少年形成了消极的人生观、扭曲的价值观、颠倒的荣辱观、错误的婚恋观,进而导致违法犯罪。

  (二)促使青少年犯罪的客观因素。

  1、家庭教育方面有原因

  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在当今社会,家庭教育中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以至许多家庭出现了孩子教育中的“失控”。如:

  家庭不睦,父母离异的家庭。整天在父母争吵不休、打骂不断、火药味极浓的家庭生活氛围中,甚至父母离异,各自另组家庭,在“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是多余的”羞辱中,在得不到父爱、母爱基本温暖的情况下,幼小本应纯洁的心灵被人为地扭曲,愤而报复社会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由于夫妻的关系冲突或异常,因而他们很少关心子女。同时,这种家庭中的儿童由于家庭的不安定,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的性格。此外,这种孩子极易流浪或徘徊在街头,有的在垃圾堆里掏摸食物,有的则到商店摊柜上偷窃食物和东西,被人抓住忍受打骂而不愿归家,逐渐形成冷酷无情、玩世不恭的性格,这种性格特征在他们长大成人后极易成为惯犯或罪犯的心理基础。

  家教不当,爱度失衡的家庭。有的家长平日百依百顺,有要求必满足,形成任性、霸道的性格,其子女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有这种性格的少年,一旦介入社会生活,很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类少年如父母是领导干部或大款之类的人物,则表现的更为突出。他们往往有恃无恐,称王称霸,经常纠集一班“小兄弟”在自己周围,旷课逃学、打架斗殴,甚至偷盗抢劫,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而学校和社会对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管教和打击不力无不与其家庭的影响有极大的关系。

  简单粗暴的家庭。以棍棒代替教育,动辄拳打脚踢,一旦挣脱,离家而去,这样在流浪中食宿无着,碰上坏人教唆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其子女最容易形成粗暴冷酷的性格。这种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由此导致违法犯罪。
父母自身不洁的家庭。有的家长从早到晚一心赚钱,整日在商场上忙;有的则沉迷于“娱乐”,跑舞厅、上酒吧、进赌场、钻包厢,“要钱随你花,教育没时间”,养而不教,放任自流。由于父母行为不庄严、不检点,没有建立正常的权威形象,使得青少年形成不良的性格而导致异常行为(包括违法犯罪)的发生。如某校一初二年级的学生,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某建筑工地装潢用的铝合金材料,并且公然放在家中再联系销赃给某废品收购站,其父不仅不及时制止和教育,反而将从其儿子身上搜出销赃得来未用尽的钱供自己喝酒赌博用。这类家庭父母的不良行为,很容易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经济贫困的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小孩中途辍学的很多,若是家中还有一个病人则更是雪上加霜、债务累累。这类家庭很容易促使孩子很早涉足社会,外出打工。由于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他们中很多人误入犯罪群体中。

  2、社会方面的消极因素

  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这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青少年产生的危害是很深的。那些进口越境走私盗版,“正式渠道”播放的影视录像中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散布出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光盘网络里极端自私的尔虞我诈,毫无人性的残斗凶杀,挥霍无度的狂饮滥赌,糜烂透顶的生活方式,强烈刺激着缺乏分辨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心、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的感官,吞噬着纯洁的心灵。在有意无意的引导下,这些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视为崇拜的英雄偶像,尽相模仿。还有到处可见的美容院,舞场OK厅、疏于管理的网吧,到处可闻的麻将、扑克声,大街小巷的性病广告等等,严重地败坏社会风气,毒害着人们的思想,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诱发着青少年犯罪。

  况且青少年多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又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由内而外,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抢劫甚至杀人谋财。这些人一旦结成帮派,形成团伙,则多成为有计划的团伙犯罪,群殴不止,争夺地盘,无恶不作,成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对社会的危害不可估量。从全国各地已破获和揭露出来的许多恶性案件中均可找到这一规律的痕迹。

  3、学校教育方面的原因

  当前,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学校体制及教育模式尚未完全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尚未完成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真正过渡。学校工作以德育为首,但真正地完全落实尚需时间。目前,德育工作处于次要地位,甚至形同虚设的情况明显存在。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青少年学生易受不良思潮的影响,加之他们接触社会较少,心理素质及心理承受能力极差,经不起挫折打击,一受刺激,就扭曲变形,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促使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人的青少年时期是身体发育和心理发展变化最大的时期,是人的一生中其他时期所无法比拟的。从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来看,青少年身心发育不成熟,思维简单,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主要表现:

  1、攀比虚荣: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导致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

  2、好奇: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3、逆反:从生理角度讲,青少年正当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对一些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差生的做法,一些青少年“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如16岁的少年刘某,因偷家里的钱玩电子游戏,受到母亲的打骂批评,心生不满,竟然活活勒死了亲娘,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也给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当敲响了警钟。

  4、盲从: 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干事,人云亦云,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

  5、报复:蓄意报复是青少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主要动机之一。如 16岁吴某,成天逃学打电子游戏,初中未毕业便休学在家,是个问题少年。因其不思上进和好吃懒做,长期遭受父母和姐姐的责骂,对他们产生了反感情绪,于是产生“报复一下家人”的想法。他将3支“毒鼠强”稀释后倒进粥锅和菜盆里搅匀。父母经抢救脱险,姐姐抢救无效身亡。 由于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稳定,控制力不强,容易冲动,当遇到别人的挑衅时,往往表现得格外烦躁,缺乏理性思考。

  6、寻求刺激:由于一些腐朽的精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一部分青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着畸形的追求,喜欢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甚至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

  总之,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变化表明,青少年时期正是人的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的特点用一个字概括就是“变”字。正是这种变,决定了青少年的可塑性很大。这个时期客观环境好,影响教育正确得法,他们就会成为社会有用之材;反之,他们就会受毒变坏,甚至随落成为罪犯。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对青少年思想政治的教育。

  学校应当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理想、道德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教育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与此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情况,开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如参观打击积压种犯罪的专题展览,收看法制教育电视片,观看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电影、戏剧、文艺演出、举办法制报告会,搞好警校共建等。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清除社会各类丑恶现象,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

  司法机关协助文化部门,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彻底清除淫秽物品的传播途径,集中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以排除社会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及学校周边环境,清除不良影响,使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依法防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防治原则。该法第29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末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第26条规定,禁止在中学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第2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第30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31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第32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33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该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分别规定了违反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第33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有这些规定旨在整顿包围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

  (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制教育,使青少年遵纪守法。

  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同时,应成立家长学校,让父母多些教子方略,提高对子女的教育水平,针对学生的具体表现对子女进行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纠正不良行为,防止违法犯罪。
 
  进一步健全社会教育管理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在社会上加大宣传力度,如设置“法制咨询热线电话”和“法制信箱”,在广播电台和报纸等开设“法制专栏”以案说法, 比如可利用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到学校、工厂或公共场所进行公审公判,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使青少年在实案中学法懂法,起到引导和教育作用。

  (四)学校教育要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

  狠抓学生的品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加强青少年人格培养,从根本上预防青少年激情犯罪。特别是恶性犯罪,应重点从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文化素质,健全的心理素质,完整的人格,高尚的情操和广泛的社会适应能力入手,培养青少年广泛的爱好和志趣,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人生观,提高青少年的整体素质。

  (五)司法机关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理上,要求必须与成年人区别开。

  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青少年在侦查、起诉、审判、改造等环节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着眼于教育和挽救,以达到既治病又救人的目的。

  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青少年采取确定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学校或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同时对后进青年、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作者:闫斌,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



相关文章


试论律师执业豁免权
浅论表见代理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律师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超期羁押的司法救济机制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