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有感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31: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3年3月20日,《南国都市报》之“海南新闻•.社会”版刊登一篇题目为“谁能帮我起诉妈妈?”的文章,披露了一位14岁女孩彤彤的多舛命运:亲生父母都在世上,却没人愿意抚养她。

  10年前,彤彤的父亲因交通事故被判刑入狱,母亲与父亲离婚,此后一段时间彤彤被母亲抚养,但是母亲再婚,重新组成一个家庭后,便不愿继续抚养彤彤,好心的叔叔曾抚养其一段时间,后来父亲出狱,彤彤希望与其父亲一起生活,

  但父亲因为怀疑女儿非亲生不但不愿抚养,反而经常打骂她。彤彤像一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不得不在海口的街头流浪,她在无奈下拨通了报纸的热线电话。

  金凯旋所律师在看完本篇文章后,立即与《南国都市报》的记者取得联系,对彤彤父母如此狠心和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示愤慨,愿意为彤彤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立即提出了几种方案,最终目的是结束其流浪的日子,防止其在社会上变坏,让其尽快过上一种本属于自己的正常生活。金凯旋所律师向记者要取了彤彤暂住同学家的电话并立即拨通,了解情况并问其意愿。

  第一次见彤彤时她没有表情,满脸写满的是冷漠,她看上去真的不像14岁的孩子,她散发出的性格与其年龄不相符合。金凯旋所律师了解了她这些年的生活经历,知道她还想回到妈妈身边的愿望后,准备先跟海南省妇联协商,然后由我所、妇联、以及南国都市报的记者共同出面先进行调解,这样速度比较快,要尽快结束其无家可归的日子。如果彤彤的母亲仍然不愿履行抚养义务,金凯旋所律师将亲自作为彤彤的诉讼代理人将其父母告上法庭。彤彤也对金凯旋所律师的提议非常赞成。

  事情比我们想象中的要顺利,在我们跟彤彤的母亲卢女士多次通话,经过长谈,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进行协商后,卢女士表示同意让女儿回到自己身边,而且以后一定善待她,尽好一个母亲的责任,还愿意送她上学读书。我们对这样的结局当然非常满意, 金凯旋所律师于是开车送彤彤到长途汽车站,给其买了午饭,又给其100元钱买车票去三亚。

  事情本该到此就结束了,《南国都市报》记者甚至在报上刊出《彤彤上午坐车回家》,以免一些善良的读者继续为其担忧!可是我们却一直没有接到彤彤的电话,不为要谢言,只希望其报声平安!就在我们不安的等待中,南国都市报的记者打来电话说彤彤的母亲打来电话,彤彤并没有回家,随后的几天我们继续跟记者和妇联沟通,一直没有彤彤的消息。

  彤彤消失了!这样的事实让我感到茫然! 也许她改变主意不愿回家了,也许是金凯旋所律师提供的生活费和车票钱暂时解决了她的生活问题,可是以后呢? 我们可以帮助很多孩子解决法律上的问题, 却无法解决其心理上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关注比较多的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其法律权益保护, 电台、报刊以及其它媒介经常报道的也是这方面的问题,于是社会上善良的人们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我们法界学人也努力为其争取法律权益,可是我们却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问题,尤其是性格、心理、意志等关乎其一生发展的重要素质。披露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其权益受侵犯的社会问题只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步。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保护其权益是第二步,这一步在于治标。而解决未成年人为什么犯罪的问题是第三步,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在于治本,在于解决一个社会问题,在于防止更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我们不能总是亡羊补牢!未成年人为什么犯罪?因为其无知、无畏!社会太复杂,未成年人却最容易受一些社会负面因素的影响。家长过分宠溺孩子,容易养成其不好的习惯,过分疏离孩子,又无法良好沟通,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而一些家庭的解体更容易给孩子的身心带来伤害,有些孩子可能因而憎恨父母,仇视社会,性格向不良方向发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既然现实是必须面对的,既然诸如家庭解体、社会负面影响等是不可避免的,那我们就给孩子打好预防针吧,就像预防其生病一样!正确地引导他们学会面对很多问题,多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多重视他们的心理、性格发展,防患于未然,不要等着问题的发生了,才来想办法弥补。法律只是维护权益的一种手段,是我们在最后才运用的手段。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更希望青少年都活得健康开心,而不是受到侵害或者去侵害别人,甚至不得不面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在铁窗内才幡然醒悟。这需要家长与学校双方面的努力。

  对于家长,不要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要让其全面发展,重视孩子的兴趣;不要过分宠溺孩子,养成其无法自立、甚至自私的性格;不要总是训斥孩子,或者拿其与其他孩子相比伤害其自尊心,使孩子疏远自己,性格孤僻;要学会做孩子的朋友,经常与孩子沟通,让孩子愿意向自己倾诉,引导其健康成长;可以经常与孩子一起旅游、看一些对孩子有意的电视节目、在适当的场合适当的时间进行身体力行的教育。对于离异的父母,更要关心孩子在心理方面的发展,双方应该达成一种协议,不但对孩子的物质生活尽到自己的抚养义务,也要经常与孩子沟通,让其面对父母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的现实,就如孩子有权利选择衣服与玩具,希望自己过得快乐一样,父母也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所要的幸福,让孩子变得聪明懂事,让其感觉到父母虽然不在一起,但仍然会爱自己。尽量将因父母离异对孩子的伤害减至最低限度。

  对于学校,除了建构孩子科学文化知识结构的同时,一定要多重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有一些学校请法界人士到学校进行普法教育,这是一种很好的做法。而更多的学校只关心学生的学习,甚至只以学习的优劣评价学生值得我们深思。

  经常听到抱怨,现在的孩子有多么难教,不但不好好学习,而且总捣乱非常难管,有些学生因为太难管、不遵守纪律都被学校开除了。我在想如果这些学生被推向社会,那么谁来管理、教育他们?他们不是更容易变坏么?学校本来就是育人的场所,教育孩子健康成长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苛求所有的孩子都聪明懂事、遵守纪律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因为孩子违反学校纪律或者犯法将学生开除以示学校的正义与清白更是一种不负责任和懦弱的行为。我们应该正确地教育孩子,即使她犯法犯罪了,学校还是随时欢迎你回家。每一个人在生命中都会犯错,改正了就好,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并不全面,性格还未形成,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更多的机会。

  对彤彤的法律援助案引发了我如此多感想,我希望我们在做法律援助时能更多总结经验,让一些孩子的不幸和悲伤真正给我们启发,让我们的努力使更多孩子生活得更健康、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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