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储户银行卡账户随意的划扣“存款”是严重侵权行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8: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未经司法审判,并经强制执行程序,任何机关和个人不能私自划扣储户存款和其他财产,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就连法院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都不能随便的从储户的银行帐号上划拨存款,而我们的银行却不需要和储户打招呼,不动声色地把储户账户的钱扣掉了。这是无法无天的“偷窃”行为,可悲、可叹、可怕、可耻!银行利用岗位便利随意的划扣储户账户存款,这样储户的钱在银行有何安全可言?这和“盗窃”、“侵占”他人财产有何区别?就算储户欠了银行的钱,也必须由司法审判和执行来完成,哪有银行自己强行划扣的道理?银行把自己当成了所有政府、司法机关和公民的“最高发号施令者”。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都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储户存款安全,如何要求别人遵守法律呢?问题是这种肆意的侵犯储户存款财产权的行为,对储户存款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隐患”。今天,很多人使用自动柜员机存款、不打印凭证。此时如果银行销毁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记录,储户的存款被银行“侵占”,法律该如何保全储户存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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