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29: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次听到律师这个词进而感受律师的风采是通过看香港片。我被律师这一职业深深吸引住了: 在法庭上口若悬河般的唇枪舌战,凭三寸不烂之舌而力挽狂澜于瞬间。尽管那时自己根本还不知道职业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律师究竟是什么样的行业。但从儿时起就有了做律师的梦想,梦想着自己也能有一天执法律正义之剑,以气吞山河之势,做一名为民鸣冤叫屈的法律侠客,并且这一梦想一直陪伴我度过我的小学、中学、大学。尽管高考时因不再忍心去榨取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年迈双亲的最后一滴血汗钱而选择了不收费的师范院校,而不是自己向往的法律院校。……

  2000年大学毕业,拒绝了所有的就业机会,只一心备战律考。或许真是苦心人天不负,虽然大学从未真正上过法律专业课,我还是在当年如愿并以高分通过了律考。带着一份激动,一份憧憬,我怀揣一纸律师资格证书开始了自己奔向律师神圣殿堂的不归路。然而当自己开始真正进入律师领域,并亲身体验感受做律师的悲欢离合时,才知道“律师不是我想象”,也才明白为什么很多律师感叹说“律师,想说爱你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现实的残酷,让自己不由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案源的奇缺,社会关系的稀少,与法官交往的“不懂规矩”,赢了案子却无法执行下去的无奈……如果说这一切只是促使自己打算放弃做律师的量的积累,而2001年秋天发生的一段痛苦经历,却可以说是质的变化的临界点,它几乎促使我给自己下了永久性的结论:自己不适合做律师,因此我只能选择安静的离开。

  事情的起因是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肇事方酒后驾车将一农村女孩撞成重伤后逃逸,致使该女孩因错过抢救时间而死亡。很显然,该肇事方构成交通肇事罪,可问题出在肇事者的“特殊”身份上--是一位市委副书记的儿子。于是交通肇事罪被大事化小为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死者的父亲到处鸣冤,在检察院拒绝提起公诉,多家律师所的律师都无人愿作代理人的境遇下,聘请我这一无名鼠辈作为其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过一番众所周知的痛苦的法律诉讼历程后,法律终于还是战胜了权势。死者家属终于感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可是该案件结束之后的我却莫名其妙的遇到了诸多我所始料不及的情形和待遇:我唯一的一个靠自己的实力赢来的顾问单位没有任何理由的同我解除了法律顾问关系,只说我不大懂事;去法院、检察院调查取证被无端的拒绝门外,还被告之有本事去到政法委告状;律师所的主任和同事也在有意无意间疏远我,好像我是律师中的另类。半年下来,我没办理一个案子。更为可怕的是我的家经常被警察以查流动人口之类的理由而经常“光顾”,而同样住一个楼的其他居民却从未被“垂青”过……我只好妥协了--放弃做律师,去外地改行!

  2000年7月7日,我永远难忘记的日子,从那天开始我选择了做律师,两年后的2002年7月7日,我 放弃了做律师,正式向律师所递交了辞职书。同样是在那天,只是时间到了下午,因为一个意外的插曲,又使我坚定了要去外地继续做律师的信念。那天天很阴暗,一如我的心情。正在家中收拾自己的用品打算去省城找份计算机方面的工作,门铃声急促响起,打开门,一个人进来了,原来是那位被夺去了生命的女孩的父亲。他见到我后,扑通一声就跪下了,我被弄糊涂了。我赶紧把他扶起,他却坚持跪着说出了多年以后我依然还记得的一句话:“杨律师,我知道您是因为我家孩子的事情被人家逼迫离开这里的,您很冤枉。但是老百姓有了您这样的律师,就永远不会再当窦娥冤了。您到了哪里当律师,哪里的老百姓就有了救命恩公了。”听着这样一位朴实的农民的肺腑之言,我忽然感到心头发热,心内的热血在奔流在汹涌……

  三天后,我到了省城,又开始了我新的人生起点。没有改行,仍是进入了律师事务所,继续着我的艰辛而又充满神圣的律师职业生涯,无怨无悔,直到今天,我心依旧!因为我深深感受到了做律师的价值和尊严,尽管为了这份价值和尊严我付出了太多太多,但是能以一己之躯而挽救别人于危难绝境之际的激情澎湃却足以抵抗住任何的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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