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分类及适用范围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03: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日前,司法部制定下发了《关于200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及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现将文件中有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分类及适用范围的规定公布如下:


  2002年《法律职业资洛证书》因报名条件、合格分数线及适用范围不同,分A、B、C三类。具体是:


  A类:


  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考试总成绩240分以上;


  适用范围: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的职业选择。


  B类:


  报名学历为法律大专(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和符合放宽地区报考条件的人员),考试总成绩240分以上;


  适用范围:律师和公证员的职业选择。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的职业选择,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C类:

  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或法律专业专科,符合放宽地区报考条件和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考试总成绩在235——239分的人员;


  适用范围: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从业(含以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职业选择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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