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第三套模拟试卷及答案(卷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54: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用铅笔涂满,不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本部分1~50题)

  1.蔡某今年11岁,见同桌有一个掌上电脑,觉得特别新鲜,就趁父母不注意偷偷从家里拿了1000元去商场买了一个。
蔡母发现后即拿着掌上电脑去商场退货,但因此时掌上电脑已经被蔡某用了两周,已有轻度磨损,商场拒不退货。请问,在此情形之下,商场是否应该退货?()

  A.应该

  B.不应该

  C.应该,但是蔡母应当对掌上电脑已经磨损的价值予以补偿

  D.应该,但是蔡母应当证明儿子去买掌上电脑时未征得自己及丈夫的同意

  2.甲出外打工。1999年3月4日乘车以达A市,次日在该市租一平房做小本生意。2000年10月份又因生意不好迁至B市做小本生意;2001年2月份经熟人介绍又来到C市打工至今(2001年10月)。甲的住所在应为()

  A.甲的户籍所在地 B.A市

  C.B市 D.C市

  3.甲、乙二人离婚后不久,死前留下一亲笔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她与甲所生的独生女,但特别指定乙的妹妹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声明“绝对不许”其生父为其监护人。甲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女儿,并作为其监护人,法院应当()

  A.接受甲的请求 B.驳回甲的请求,指定乙的妹妹为监护人

  C.驳回甲的请求,指定女孩的祖父母为其监护人 D.驳回甲的请求,指定第三人为监护人

  4.委托授权行为与代理合同的本质区别在于()

  A.委托授权行为是诺成性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则为实践性法律行为

  B.委托授权行为可以事后追认,代理合同则只能双方事先订立

  C.委托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则是双方法律行为

  D.委托授权行为必须是书面形式,而代理合同则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5.甲藏书甚丰。某日,乙来甲处借一本颇为珍贵的藏书,言明一个礼拜后归还。次日,乙即将该书卖于丙,丙为善意。丙于次日又将此书卖于丁。则此时该书的所有权应当归于谁?()

  A.甲 B.乙

  C.丙 D.丁

  6.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甲以自己价值40万元的轿车一辆作为抵押并办理了的抵押登记,同时由丙公司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后甲公司未归还借款,乙银行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归还借款100万,利益10万元及诉讼费3.5万元,由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是()

  A.113.5万元 B.100万元

  C.73.5万元 D.110万元

  7.唐某打算炒股,苦于资金不够向朋友贾某借了1万元,并将自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5000元)作为抵押。双方依法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唐某进入股市以后,股市逐渐低迷,唐某损失惨重。还款期限届至后,贾某向唐某索要借款,但唐某已经分文不名,并且告知贾某,他的电脑已经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宋某。贾某遂找到宋某,要求退还电脑抵偿债务。以下分析的正确的是()

  A.抵押无效,贾某无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 B.抵押无效,但贾某有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

  C.抵押有效,贾某有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 D.抵押有效,但贾某无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

  8.李家孙子甲与王家孩子乙均8岁,赵家孩子丙7岁。三个孩子在同一所小学上学。某日下课期间,甲、乙、丙各持约二尺长的竹杆玩击打游戏。甲一失手,竹杆刺中乙的眼睛,导致乙失明,共花去医疗费若干元。请问这一责任谁来承担?()

  A.甲的监护人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

  B.甲的监护人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C.甲、乙、丙的监护人分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

  D.甲、乙、丙的监护人分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9.张某有水蜜桃树十余棵,果实成熟时,他生病住院。一天,气象预报将有暴风雨来临。邻居李某请人及时代为抢收,得水蜜桃(果)300斤,运到集镇,售给小贩,得210元,支出抢收工资和运费30元。小贩卖出后得400元,依照法律,李某应该()

  A.归还张某400元 B.归还张某210元

  C.归还张某180元 D.与张某平分,各得90元

  10.林某有一女。“文革”中,女儿因林某是富农怕受牵连而少来往。1974年,林某乃与住其房的娘家侄儿刘某在大队干部参加下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林的房产死后归刘;刘扶养林。1980年林病故,林女以刘某尽的义务少而得的房多(6间砖房)要求分房3间,还拿出一份林某的自书遗嘱(经查属实)确认为女儿可分3间。刘某起诉,有四种意见,你认为哪种合法?()

  A.按遗嘱办理 B.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C.调解,林女分1~2间 D.判决,林女补偿刘某6年扶养费,房屋归林女

  11.乙委托甲为自己画一幅肖像,画完后,双方未就该画的著作权归属作出决定。在乙死亡后,其继承人丙将该画出售于丁。丁未告知丙便擅自将该画复制出售。丁的这种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A.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C.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D.丁的行为没有侵权

  12.北京某国有企业因经济不景气,生产的产品滞销而导致资金困难,到2002年1月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该国有企业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经审理后裁定宣告该企业破产,并成立了清算组,问以下清算组的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清算组发现北京食品加工厂尚欠该国有企业50万元,遂向食品加工厂提出偿还的请求

  B.该国有企业和上海糖业公司互负到期债务100万元,上海糖业公司提出抵销彼此债务,清算组认为该抵销符合法定条件故同意抵销

  C.在清算时,清算组认为原债权人会议主席未恪尽职守而重新指定了新的债权人会议主席

  D.清算组执行已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该破产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案

  13.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召开,该公司董事之一孙某因有事不能出席,书面委托另一董事解某代为出席。在会议过程中,董事们就某项决议产生争议。贾某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反对进行,但其他董事认为这是正常风险,遂通过了该决议,该争议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解某依委托书的授权代替孙某投了赞成票。后公司执行该决议结果遭受重大损失。董事就该重大损失承担的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董事会不承担责任,故所有董事均免责

  B.孙某本人没有出席董事会,虽然解某代其投了赞成票,孙某也不承担责任

  C.贾某不承担责任

  D.孙某和贾某不承担责任,其他董事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14.某上市公司股本总额8000万元,股票面值10元。以下情况中,构成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原因的是哪一个?()

  A.公司决定将股本总额减少3000万元

  B.为实现上述规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300万股

  C.由于上述收购,持有100股以上的本公司股东人数变为1200人

  D.由于上述收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总额变为150万股

  15.甲、乙、丙三人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2001年4月,甲表示愿意以3万元转让自己的份额,丙同意甲将份额转让与他人,乙未明确表态。6月,甲的妹妹丁表示愿意购买该份额,甲与其签订了转让协议。此时,乙、丙也分别表示愿意以3万元购买甲的份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丁已经签订了转让协议,份额应当转让与丁

  B.丙已同意甲将份额转让与他人,不再享有受让该份额的权利

  C.乙、丙均有以3万元优先受让该份额的权利

  D.因为乙未明确表态,所以只有乙对该份额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6.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缴清出资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外资企业为3年,均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B.外资企业缴清出资最长期限为3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中外合作企业没有此期限限制

  C.所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均没有出资期限的限制

  D.外资企业没有出资期限限制,中外合资企业出资期限为6个月

  17.中国华天公司与美国SON公司签订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并于2002年2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至2002年12月底,SON公司已缴清全部出资,华天公司未缴付,虽经SON公司催缴数月仍无结果。对本案的处理,下列选项中哪项正确?()

  A.视合资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B.由合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吊销营业执照

  C.由华天公司向SON公司承担未缴付出资的赔偿责任 D.由工商行政机关限期中方在1个月内缴清

  18.下列有关汇票出票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汇票出票人是票据债务人之一,他和其他票据债务人一样,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B.汇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完成后,就表示他承担了票据的承兑、付款义务,他始终是票据的第一债务人

  C.汇票的出票人如和其后手之一存在票据法上的抗辩事由的,则可以对抗持票人的权利

  D.汇票的出票人是持票人时,汇票的其他债务人仍应在汇票遭到拒绝付款后对出票人所持汇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

  19.公民甲于1995年5月10日为其父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保险,并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甲为受益人。1995年12月12日,甲的父亲外出,由于天黑路滑,甲的父亲不慎摔倒,当即死亡。当时甲在外地工作,不知此事。当甲知道其父亲已死亡时已是1995年12月20日。问:甲若对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应在下列哪个日期之前行使其请求权利?()

  A.于1997年12月20日前 B.于1997年12月12日前

  C.于2000年12月12日前 D.于2000年12月20日前

  20.李某将自己所有的电视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电视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电视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

  A.张某同李某之间 B.李某和王某之间

  C.人民法院同张某之间 D.刘某和张某之间

  21.原告A公司在多年的市场调查中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和客户资源,并且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以防竞争对手知晓。1991年,该公司的高级技术经理袁某辞职,几个月后A公司发现袁某所在的B公司掌握了同样的商业信息,抢占了大量的市场,使得A公司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A公司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袁某和B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在诉讼过程中,A公司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本案应当公开审理,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围

  B.本案应当不公开审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C.本案可以不公开审理,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D.本案应当不公开审理,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应当不公开审理

  22.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23.深圳市A区人民法院与广州市B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管辖权争议,对此,正确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A.只能由发生争议的两个法院自行协商解决

  B.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人民法院经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C.应当报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发生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4.果农刘兵与美味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供货合同,约定由美味公司在每年的9月15日派车到刘兵的果园收购其所有合格柑桔。今年,刘兵按时做好了供货准备,但是美味公司经其多次催促也未来收货,导致柑桔因存放时间过长品质下降,只能减价出售。刘兵欲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时,美味公司已经分立为美味罐头有限公司和青山贸易有限公司,原公司大部分资产由青山公司承继。则本案的被告应为谁?()

  A.美味罐头有限公司 B.青山贸易有限公司

  C.美味罐头有限公司或青山贸易有限公司 D.美味罐头有限公司和青山贸易有限公司

  25.在民事诉讼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中,法庭辩论应当包括以下事项:①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②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③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④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的顺序应是()

  A.①②③④ B.④①②③

  C.①②④③ D.①③②④

  26.下列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是哪一项?()

  A.宣告失踪案件 B.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C.选民资格案件 D.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27.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可以委托中国律师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可以委托中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28.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全体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哪个机关决定?()

  A.人民法院 B.仲裁委员会

  C.仲裁委员会主任 D.仲裁庭

  29.买卖合同当事人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后,根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甲搜集的证据表明:有两名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曾收受乙的贿赂。那么,甲可以向下列哪一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A.甲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乙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合同争议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30.在一份被双方当事人终止了的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方据此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乙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甲方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裁定,现问在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

  A.自然终止 B.自然有效

  C.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D.由人民法院裁定

  31.下列不属于社团法人的组织是()

  A.农村信用合作社 B.中国法学会

  C.宋庆龄基金会 D.联想集团公司

  32.以下关于代位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有()

  A.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B.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且没有辈数的限制

  C.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

  D.代位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且适用遗嘱继承

  33.2000年8月,某市飞鸿公司与邻市樱花公司签订一份电脑键盘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飞鸿公司在2000年12月底,向樱花公司提供电脑键盘5000件,单价20元,总价值10万元,交货方式为代办托运,樱花公司致电飞鸿公司,称因电脑键盘销路不好,请求将合同标的物5000件变更为2000件。飞鸿公司表示拒绝。樱花公司于10月18日致电飞鸿公司,称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飞鸿公司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遭拒绝。根据此案情分析,关于飞鸿公司应享有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飞鸿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飞鸿公司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飞鸿公司可以等到履行期到来对方不履行债务时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根据合同法,飞鸿公司只能在履行期届满后请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34.长江公司与黄山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往来,长江公司委托黄山公司购买一批设备,黄山公司为感谢长江公司的长期支持,未收取报酬,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黄山公司因过错给长江造成损失,长江公司可要求赔偿损失

  B.黄山公司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可以向长江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C.长江公司、黄山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D.黄山公司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若经长江公司同意转委托,黄山公司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35.甲公司与某养老院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养院价值20万元的保健设备,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故可撤销赠与

  C.养老院有权要求甲交付保键设备

  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养老院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36.甲承揽了一项机床制造工作,将机床齿轮的制造工作交给了乙来完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甲可以将齿轮制造工作交给乙来完成,而不须定作人同意

  B.甲和乙应当就该承揽工作的成果向定作人负连带责任

  C.甲应当就该乙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D.如果甲将该机床制造的主体工作交给第三人丙来完成并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37.某食品公司与某贸易货栈订立了一份行纪合同:食品公司委托贸易货栈销售其生产的各种小食品。则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贸易货栈在为食品公司销售食品时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

  B.未经食品公司同意,贸易货栈低于食品公司指定的价格销售其食品的,除非贸易货栈补偿其差额,否则该销售行为对食品公司不发生效力

  C.贸易货栈高于食品公司指定的价格销售其食品的,该利益属于食品公司

  D.除食品公司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贸易货栈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买进其所销售的食品公司的食品,并仍然可以要求食品公司支付报酬

  38.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侵权人只承担民事责任,不必再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是?()

  A.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B.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复制在互联网上供公众点击阅读的

  C.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其广播、电视节目的

  D.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39.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A.甲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其注册商标的裁定不服,他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B.甲对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C.乙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他侵犯甲商标专用权的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甲是乙的代理人,受其委托代乙办理商标注册事宜,但甲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该商标,则乙可以在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40.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履行的行为?()

  A.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债权人

  B.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C.必须编制财产清单

  D.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

  41.李律师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现该公司拟建立一个子公司,向其咨询。他向客户公司所作的以下咨询解答中,哪些说法不正确?()

  A.贵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B.子公司只能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C.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贵公司所登记的经营范围

  D.子公司和贵公司各自均为独立的法人

  42.陈某个人出资开办一家塑料制品厂,聘用李某负责该厂的日常事务的管理,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李某可以从事的行为有()

  A.为了顺利签订一笔买卖合同,李某自己作主以企业财产向买方提供担保

  B.未经陈某同意,将自有房屋租赁给塑料制品厂

  C.未经陈某同意,担任本市另外一家塑料厂的管理顾问

  D.经过陈某同意,将企业资金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误以挂失人为真正权利人向挂失人付款,这仍属于有效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本票的付款人逃匿,本票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44.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有()

  A.凡是无代价的票据,不得享有优先于前手的权利

  B.票据权利是专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C.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D.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45.山西某地一化工厂排放有毒废水,导致周边50户农家庄稼收成无望。众农民推选村长为代表,向当地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请问村长在诉讼中的哪些行为不须经众农民同意()

  A.申请审判长回避 B.变更诉讼请求

  C.进行和解 D.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46.丁将位于市内的三间房屋分别租给甲、乙、丙三人,租期届满,甲、乙、丙三人都未付清租金,丁索付未果,于是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丁可以将甲、乙、丙三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丁可以将甲、乙、丙三人分别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C.如果丁对该三人分别提起诉讼,则受诉人民法院必须经丁同意才能将案件合并审理

  D.该案的诉讼标的是属于同一种类的

  47.按照民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情况下,不可以缺席判决。

  A.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B.被告提出反诉,而原告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

  C.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D.未经法庭许可被告中途退庭的

  48.某酒厂将一张5万元的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粮油公司,但在转让后,粮油公司的业务经理不慎将汇票丢失。粮油公司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马上向付款银行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并在3日内发出公告,限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届时无人申报,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在以下哪种情况下法院不能因此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A.在公示催告的60日公告期间,粮油公司将丢失的汇票找回,向法院申请撤回公示催告程序

  B.利害关系人某食品公司在公示催告的公告期间向法院申报权利,法院经过形式审查,认为申报成立的

  C.利害关系人某食品公司在公示催告的申报期间届满后,判决作出前向法院申报权利,法院经过形式审查,认为申报成立的

  D.经过公示催告的60日的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

  49.A市某纺织工厂与美国某公司在A市某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交货地点B市某区,但是纺织厂交货后美国公司却一直不付货款。经查,该美国公司在C市的D区有几处房产,在C市E区有其代表机构。纺织厂不可以向下列哪个法院起诉?()

  A.向A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 B.向C市D区人民法院起诉

  C.向C市E区人民法院起诉 D.向B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

  50.香港A公司与四川B公司因合资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过程中,首席仲裁员李某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请求回避,仲裁委员会主席决定李某实行回避。王某担任本案首席仲裁员后,下列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说法错误的是()

  A.A公司可以请求以前进行过的审理重新进行

  B.仲裁庭可决定以前进行的全部审理或部分审理重新进行

  C.王某可决定以前进行过的全部或部分审理是否重新进行

  D.仲裁庭可决定以前进行过的全部或部分审理不重新进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的字母用铅笔涂满,不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本部分51~80题)

  51.以下关于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B.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由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C.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转托代理人应当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是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52.甲乙二人1994年登记结婚,则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乙1998年因工负伤,单位发给乙的医疗费和生活补助费,共计5万元

  B.甲1996年出版了一本书,获得版权收入3万元

  C.甲在1993年购买的一部笔记本电脑

  D.乙在1995年从朋友那里获赠的一幅名人字画

  53.合同当事人未明确约定履行地,且合同当事人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应当在下列地点履行()

  A.借款合同在贷款人住所地履行 B.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在受赠人住所地履行

  C.不动产租赁合同在租赁物所在地履行 D.承揽合同在承揽人住所地履行

  54.金秋公司与雪泉公司签订一份木料买卖合同,约定金秋公司先交付木料,雪泉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在何种情形下,金秋公司可中止履行?()

  A.雪泉公司年度报表中表明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

  B.雪泉公司此前的数项合同均迟延付款

  C.雪泉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

  D.原与金秋公司合作良好的雪泉公司董事长已辞职,金秋公司对新董事长不熟悉

  55.胡某、陈某签订赠与合同,约定胡某赠与陈某汽车一辆,后因陈某违章驾车导致胡某于2001年6月3日死亡,事后陈某驾车逃逸,后被追查发现。胡某之继承人张某于2001年9月20日得知陈某原是肇事者的真情,随之要求撤销胡某对陈某的赠与,对于张某之撤销权行使期间说法正确的是()

  A.自2001年6月3日起6个月内 B.自2001年6月3日起1年内

  C.自2001年9月20日起6个月内行使 D.撤销权行使期间为不可变期间

  56.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做法,正确的是()

  A.甲于2000年9月1日将标的物提存,该提存机关有权于2005年9月2日决定在扣除相应的提存费用后,将标的物上缴国家

  B.甲向乙交付5000斤香蕉,但乙下落不明,甲将5000斤香蕉变卖得1万元,甲即将1万元交给有关部门提存

  C.甲将标的物提存,三周后,债权人乙前来领取提存物,提存机关拒绝给予,理由是,据该提存机关了解,乙欠甲5000元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乙既未向甲归还,也未向甲提供担保

  D.债权人甲死亡,确立其子为继承人,债务人乙既可以直接向甲之子交付标的物,也可以向提存机关提存标的物

  57.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约定1个月后交付,但丙愿出更高的价格,甲擅自将画出卖给丙,并同时交付给丙。在此情况下,乙应如何办?()

  A.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给自己,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B.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归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

  C.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丙已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乙有权要求甲承担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58.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甲交付一半运费,约定货到终点时交付另一半运费。若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灭失,甲可行使的权利有?()

  A.乙可以要求甲支付另一半运费 B.甲不可以要求乙返还已经交付的一半运费

  C.甲可以要求乙返还已经交付的一半运费 D.乙不可以要求甲支付另一半运费

  59.某制药公司与某医学研究所签订了一份委托开发合同,双方约定:由制药公司提供开发经费和报酬,委托医学研究所进行一种新药配方的研究开发工作,但双方未对研究开发失败的风险责任承担及研究开发成果归属作出约定。如事后双方就该等事项依照《合同法》第61条之规定仍不能确定时,应当如何确定风险责任承担及研究开发成果归属?()

  A.如果研究开发遭遇不可克服的技术障碍而失败,则失败的风险责任应由制药公司和医学研究所合理分担

  B.医学研究所在发现研发工作可能遭遇不可克服的技术障碍时,有义务通知制药公司,否则,应承担研发失败的风险责任

  C.如果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符合申请的条件,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医学研究所,但制药公司可免费实施

  D.如果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符合申请的条件,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制药公司,但制药公司应如约向医学研究所支付报酬

  60.某德国制药公司于2000年5月研制成功一种新药配方,该公司于同年7月份向本国专利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在等待本国专利部门审查过程中,该公司又想就同一发明在我国申请专利,则如果该公司想在我国享有优先权,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应当于2001年5月之前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

  B.该公司应当于2001年7月之前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

  C.应当在向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时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D.应当在向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时提出书面申请,并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61.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各项中哪些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

  A.在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的产品售出后销售该产品的

  B.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C.在专利权授予前已经做好制造相同产品的准备,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的

  D.临时通过我国领海的外国船舶为了其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62.“澳柯玛”为中国驰名商标,该公司产品为家用电器。下列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

  A.青菁时装有限公司以“澳柯玛”作为本公司时装产品商标使用

  B.华美电器有限公司6年前前抢先以欺诈手段从某巴黎公约成员国注册取得“澳柯玛”商标并使用,澳柯玛公司6年内从未要求该国撤销其注册并禁止其使用

  C.东风进出口总公司与丰润电器公司签订协议,由前者经销后者生产的假冒“澳柯玛”牌电冰柜

  D.某巴黎公约成员国著名跨国电器公司在本国境内使用“澳柯玛”商标作商品装璜使用

  63.日本鹿川建设公司拟在上海设办事处,以下律师提供的意见中哪些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A.该办事处在鹿川公司破产后,仍可继续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

  B.办事处应置备鹿川公司的章程

  C.办事处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

  D.办事处撤销时,可以先汇出资金再办理清算事务

  64.中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下列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是()

  A.中原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200万元,达到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本总额最低要求

  B.如果中原公司的净资产为48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该公司发行债券总额最高为1920万元

  C.股东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资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后有剩余的,用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

  D.公司最近3年来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550万、50万、600万,公司决定发行债券1500万元,债券利率定为2%

  65.甲、乙、丙合伙出资开办一服装加工厂,经乙、丙同意由甲担任合伙事务的执行人。甲在单独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时,未经乙、丙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以下行为。请问其中哪些行为的实施并未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为购置机器设备而向银行贷款

  B.聘请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的丁作为服装加工厂主抓生产的负责人

  C.为扩大生产规模在加工厂附近购置房屋

  D.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66.刘某与某保险公司订立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但是,刘某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此会产生以下哪些法律后果()

  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B.刘某所交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C.刘某所发生的财产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D.保险合同从成立之日已逾二年的,刘某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

  67.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B.保险经纪人是基于保险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C.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D.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

  68.陈某为其女苗苗(现年12岁)投了人身保险,至今已交纳了4年的保险费。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此保险的受益人未经苗苗同意指定,则该保险行为无效

  B.如果该人身保险合同为死亡险,则未经苗苗的同意,该投保行为无效

  C.如果该人身保险合同为死亡险,即使未经苗苗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该合同仍然有效

  D.如果该保险公司的受益人为苗苗的继母霍某,霍某为得到保险金故意毒死了苗苗。保险公司对此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海上货物运输()

  A.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B.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C.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货物运输

  D.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货物转口运输

  70.在下列诉讼法基本原则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的是()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检察监督原则 D.调解原则

  71.下列属于确认之诉的是()

  A.请求判令离婚 B.请求给付违约金

  C.请求判令合同无效 D.请求判令收养关系成立

  72.大春小吃店经营小吃多年,登记业主为大春。1998年大春去广州打工,将小吃店交给妹妹小春经营,但未去登记部门变更营业执照。小春雇了一个临时工阿夏帮忙。一天顾客阿冬从早点中吃出老鼠尾巴,盛怒之下,欲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阿冬起诉的话,谁是本案的被告()

  A.大春 B.小春

  C.大春的父母 D.阿夏

  73.消费者甲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大豆蛋白粉,冲饮后不久出现头晕、恶心症状,立即到医院检查,认定为食用乙公司生产的大豆蛋白粉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经过抢救后好转。甲向乙公司要求赔偿,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赔偿自己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等。原告应对哪些证据举证()

  A.所购大豆蛋白粉系乙公司生产 B.乙公司生产的大豆蛋白粉销量很广

  C.甲中毒系因食用大豆蛋白粉而致 D.乙公司的生产状况

  7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错误的有()

  A.证据保全只能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作出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随时可以申请保全证据

  C.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D.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时应有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场

  75.公民方某和许某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由许某向方某赔偿损失12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许某承担。判决作出后,法院派法警向许某送达判决书,同时委托方某的邻居??司法局的一位干部顺便将判决书带给方某。当向许某送达时,许某称判决不公,拒绝接受,其家属也拒绝接受。负责送达的法警请许某住所地的居委会代表到场,准备依留置送达的程序送达,但因居委会的主任与许某系亲属而借故推脱。于是,法警将受送达的判决书带回法院,用公告的方式送达。以下对本案中法院做法的分析哪些是错误的?()

  A.派法警向许某送达判决书属于直接送达

  B.委托方某的邻居??司法局的一位干部顺便将判决书带给方某属于委托送达

  C.当许某及其家属拒绝接受判决书时,应当依法留置送达

  D.当居委会的主任借故推脱,无法留置送达时,可以公告送达

  76.下列有关涉外财产保全的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在特殊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也可依职权对国内被告实施财产保全

  B.当事人申请涉外财产保全要求一律提供担保,即申请涉外财产保全以提供担保为条件

  C.当事人既可以在诉讼开始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前申请保全

  D.涉外诉前财产保全中,提起诉讼的期限为15日

  77.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

  A.甲向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B.丙与丁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法院对戊与己离婚作出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己的上诉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决定对该案的再审仍适用简易程序

  78.当事人刘某不服河南省A市B区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认为审理中审判人员丁某有贪污受贿的行为,准备申请再审。刘某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申请再审()

  A.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B区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79.在民事诉讼中,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基于什么条件发生()

  A.当事人提出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再审申请

  B.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审理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提出抗诉

  C.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D.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80.中国公司与德国公司因合同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合同没有对法律适用作出选择。该合同在美国签订,实际履行地在法国。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可以选择适用的实体法有()

  A.中国法 B.德国法

  C.美国法 D.法国法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用铅笔涂满,不答、少答、多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本部分81~100题)

  (一)农民金虎因购买农用拖拉机向邻村王某借款5000元,约定还款期为1年。金某的弟弟金豹自愿以自己的一头耕牛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与王某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请回答81-83题:

  81.王某就该头耕牛享有的质权自何时起成立?()

  A.金豹与王某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时

  B.金豹将耕牛移交给王某占有时

  C.金豹与王某就该质押合同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之时

  D.金豹与王某之间对于质押合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

  82.根据该质押合同,王某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如果在质押期间,该头耕牛产下一头小牛,王某对此享有所有权

  B.王某可以使用该耕牛

  C.在耕牛因患重病而有死亡危险时,可以要求金虎或金豹另行提供担保

  D.在因耕牛移交时未能发现的传染病致使其自己的耕牛受传染时,可以要求金豹承担赔偿责任

  8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金豹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要求王某妥善保管耕牛

  B.在王某擅自使用耕牛时解除质押合同

  C.在金虎向王某还款后要求王某将耕牛交还

  D.在王某依法就耕牛行使质权后,可以向金虎行使追偿权

  (二)福建某办公设备公司与深圳某计算机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约定办公设备公司从计算机公司订购电脑50台,但双方没有对具体交货地点、货物风险责任的转移时间作出约定。在约定的交货期到来后,计算机公司便将电脑交给某运输公司运交办公设备公司。在运输途中,因遭遇意外台风,司机不及躲避,车上装载的电脑有10台遭遇不同程度的损坏。货到福建时,办公设备公司仅同意接受40台表面完好的电脑,对损坏的10台拒绝接受。办公设备公司接受电脑后,在约定的检验期内对40台电脑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40台电脑的内存均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因此向计算机公司提出每台退还价款300元,计算机公司同意,但双方对应按40台还是应按50台退还意见分歧。请回答84-86题:

  84.本案中10台电脑损毁灭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A.计算机公司 B.运输公司

  C.办公设备公司 D.由计算机公司与办公设备公司分担

  85.如果在计算机公司将电脑交付运输公司运输之后电脑遭遇台风之前,办公设备公司又将电脑转卖给甲公司,则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10台电脑电脑损毁灭失的风险又由谁承担?()

  A.计算机公司 B.运输公司

  C.办公设备公司 D.甲公司

  86.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你认为计算机公司应当向办公设备公司退还多少元?()

  A.1.5万元 B.1.2万元

  C.l万元 D.2万元

  (三)甲与乙共有房屋一间,于200年3月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将该房出租给丙使用,每月租金800元。双方未就租赁期限作出约定。丙使用1年后经甲、乙同意又将房屋转租给丁使用,丙与丁之间也未约定租赁期限,而仅约定由丁直接将租金支付给甲和乙。请回答87-89题:

  87.根据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合同,丁最长可租住该房屋多少年?()

  A.10年 B.19年

  C.20年 D.丁可以无限期地租住

  88.对丁与丙及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丙应当在丁的租赁期间保证该房屋能够正常使用

  B.丁未依约使用房屋的,应当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需要维修时甲乙未及时维修影响了丁的使用,丁可以要求甲乙减少租金

  D.丁经过丙的同意,可以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

  89.在甲要将其就该房屋享有的份额转让的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下,谁有最优先购买的权利?()

  A.乙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权要优于丙、丁的优先权

  C.丁有优先购买权

  D.乙和丙均有优先购买权,但有先后顺序,乙的优先权要优先

  (四)北京甲食品公司准备在中秋节前再生产月饼一批,因原料缺乏,便于2000年8月3日(信件载明日期)向山东乙农副产品公司以挂号信的形式发出订货要约一份,要求订购枣泥、豆沙和果脯各1000斤,要约中列明了质量要求和可接受的价格范围等条件,并表明承诺期为10日。乙公司于8月7日收到该挂号信。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90-93题:

  90.如无例外情形,在下述哪种情况下,乙公司发出的承诺通知才可视为有效?()

  A.乙公司在2000年8月14日之前发出承诺通知的

  B.乙公司在2000年8月18日之前发出承诺通知的

  C.乙公司发出的承诺通知在2000年8月14日之前到达甲公司的

  D.乙公司发出的承诺通知在2000年8月18日之前到达甲公司的

  9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方式作出承诺?()

  A.电话通知

  B.邮局信函通知

  C.发电子邮件

  D.如甲公司明确表示可直接发货,乙公司可通过直接发货的行为作出承诺

  92.如果甲公司因考虑到市场容量有限,决定节前不再生产月饼,在8月6日又向乙公司发出一份加急信,表示取消订货。又假设甲公司的要约没有规定10天的承诺期。则在以下哪些情形之下甲公司发出的加急信不产生撤销效力?()

  A.甲公司取消订货的加急信晚于其发出的挂号信到达乙公司

  B.甲公司取消订货的加急信在乙公司作出承诺通知后到达乙公司

  C.甲公司的订货要约中明确表示该要约不可撤销的

  D.乙公司虽尚未作出承诺,但有理由认为甲公司的订货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根据甲公司的要约组织货源的

  93.如果甲公司在其挂号信中向乙公司寄送的是一份经过其签字盖章的合同书,而乙公司在收到当日即签署了该合同,并于第二天将签署后的合同向甲公司寄还。则该合同自何时成立?()

  A.乙公司签署该合同书之时

  B.乙公司寄送该签署后的合同书之时

  C.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签署并寄还的合同书之时

  D.甲公司签字盖章之时

  (五)某省A市力源钢厂与本省B市三友公司于2000年12月1日在C市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三友公司在3个月内为力源钢厂提供X助剂 10吨,每吨10万元,共100万元。约定的交货地点是A市力源钢厂的某仓库。合同签订后,三友公司将自己研制的未能通过检验的X助剂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投入生产,并伪造了材料合格证与准用证,在约定的履行日期向力源钢厂交货。力源钢厂收到货物后,马上发现货物质量并不符合约定的标准,根本无法使用,因此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发生纠纷。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94-96题。

  94.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商定合同的签订时,双方的法律顾问就与本合同有关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的选择拟定了如下条款,以供当事人参考。其中合法的是()

  A.当事人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由A市的人民法院管辖

  B.当事人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由B市的人民法院管辖

  C.当事人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由C市的人民法院管辖

  D.当事人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由本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95.如果力源钢厂和三友公司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规定协议管辖的条款。此时,力源公司因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而要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本案可以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力源公司所在的A市人民法院

  B.被告三友公司所在的B市人民法院

  C.双方签订合同的C市人民法院

  D.三友公司从事X助剂研制的实验室所在地人民法院

  96.如果本案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两个人民法院都享有管辖权,发生纠纷后,力源钢厂于2001年3月16日向某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又于3月18日向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其后两个人民法院在不知原告分别起诉的情况下先后立案,则本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受理?()

  A.由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由后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C.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D.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A市华夏贸易公司与该市江津公司于2000年二月签订合同,由华夏公司向江津公司提供食用油、面粉等产品,货款总计300万元,双方约定货到付款。年6月,华夏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江津公司发货,10日后,江津公司收到货物,但无故拒绝交付货款。华夏公司遂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江津公司交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并于2001年3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江津公司应当在判决作出之日起 15日内支付华夏公司货款300万元,并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江津公司对判决不服依法提起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97-100题。

  97.判决作出15日内,江津公司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华夏公司应当在何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A.判决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 B.判决作出之日起1年内

  C.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6个月内 D.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1年内

  98.本案应当由以下哪个法院执行?()

  A.作出一审判决的A市中级人民法院 B.作出二审判决的省高级人民法院

  C.被告江津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江津公司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99.人民法院在依法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得知江津公司有一批价值300万元的货物刚刚运到A市火车站,随即作出裁定对该批货物进行扣押,准备将其抵作华夏公司的货款。此时,外地某粮食公司向执行法院提出,他们扣押的这批货物不属于江津公司所有,而是粮食公司的财产,要求法院依法解除扣押,将货物归还给粮食公司。此时执行法院依法对粮食公司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审查期间可以继续对货物进行扣押 B.审查期间可以对货物进行拍卖

  C.审查期间应当停止对该批货物的一切强制执行措施 D.审查期间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00.对上题粮食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后,人民法院认为其异议的理由成立。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中止执行 B.解除对货物的扣押

  C.如果已经将货物拍卖则予以撤销 D.将货物交还粮食公司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资格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民法通则》第12条明确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显然,年仅11岁的蔡某花1000元买掌上电脑这一行为是与其年龄不相称的,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57条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蔡某购买掌上电脑的行为无效。又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之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这里商场虽因退货会遭受损失,但作为监护人的蔡某的父母并没有任何过错,除非商场能证明蔡某买掌上电脑已征得了其父母同意人在商场方面来说,售货员疏略蔡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事实而卖给其掌上电脑,其本身是有过错的。因此,商场应自行承担因雇员的过错所遭受的损失,无条件给蔡母退货。

  2.A。本题考公民住所地确定标准。参见《民法通则》第15条,《民通意见》第9条。

  3.A。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所以从上面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担任是有一定的顺序的,首先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只有在其父母已经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时才可以由其他顺序人担任。所以本题中选项B、C、D都是错误的。

  4.C。本题考委托授权行为与代理合同的区别。委托授权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为的行为;代理合同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5.D。本题考善意取得制度。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可参照《民通意见》第89条。

  6.C。本题考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参见《担保法》第28条。

  7.D。本题考查抵押登记的效力。《担保法》中规定的抵押登记的效力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另一种则是针对第43条规定以外范围以外的财产,“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本案中进行抵押的财产??电脑并不属于《担保法》第41条规定的情况,因此抵押登记是对抗第三人的条件。唐某与贾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有经过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贾某无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

  8.B。本题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参见《民法通则》和133条,《民通意见》第160条。

  9.C。本题考无因管理主体的承担。此例李某的行为是无因管理。对无因管理之债,《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支付的必要费用”。此题无因管理所得210地,可扣除由此支出的工资、运费30元,应归还张某(受益人)180元。小贩卖出所得400元与无因管理之债无关。无因管理人也不应取得超过无因管理必要支出的费用或报酬。

  10.B。本题考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效力顺序。参见《继承法》第31条第1款和《继承法意见》第5条。

  11.A。参见《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故本案中该画的著作权归甲所有,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12.C。本题考查清算组的职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0条规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账册、文书档案和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二)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三)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四)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五)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六)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七)提交清算报告;(八)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九)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十)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选项ABD分别符合第(三)、(四)、(六)项规定。而清算组无权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依据该规定的第39条第2款规定和第42条。只有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才有权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故选项C中清算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13.C。本题考查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责任。《公司法》第118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据此,贾某应免责。孙某遂没出席会议,但解某依其授权投票应当对其产生约束力,故孙某应对公司损失负赔偿责任。选项C正确。

  14.D。

  15.C。本题考查合伙人份额的转让。《合伙企业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合法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22条规定:“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甲将其份额转让与其妹丁,并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该转让行为无效。在3万元的价格下,乙、丙均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所以,C选项正确。

  16.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中外合作企业对此期限没有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30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

  17.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

  18.A。根据《票据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参加承兑者也应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汇票债务人成员,上述人员对持票人受到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承担无条件地给付汇票全部金额的责任。持票人可以按《票据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自由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追索对象。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被追索者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追索)权利,再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依此顺序,直至该汇票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履行或其他法定原因而消灭为止。根据《票据法》第69条规定,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当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19.D。保险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20.C。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并受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以诉讼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恒定为人民法院。

  21.C。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开庭审理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属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22.D。本题考查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住所地为丁市,因此选D项。

  23.C。本题考查人民法院管辖权争议的解决途径。《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可见,人民法院发生管辖权争议时,应当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才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民诉法意见》第36条第1款对“共同上级人民法院”作了解释:“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24.D。本题考查企业法人合并、分立后的诉讼当事人问题。《民法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因此,本案应当由分立后的两个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答案为D。

  25.D。《民诉法》第127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6.C。本题考查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方式。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实行独任制,但是《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了例外情形。该条规定:“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中,采取合议庭审理有两种情形:一是选民资格案件;二是重大、疑难案件。选民资格案件无论案情如何,都必须采取合议庭审理的方式。而其他案件一般实行独任制,只有在影响重大、案情复杂情况下才采取合议庭审理的方式。

  27.A。本题考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而且当然可以委托中国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故只有A错误。

  28.A。《仲裁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29.B。本题考查对仲裁裁决有撤销权的人民法院。《仲裁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对仲裁裁决的撤销权体现了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有撤销权的法院应当是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因此B选项正确。

  30.B。本题考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在一份设有仲裁条款的合同,虽然合同效力已经终止,但该仲裁协议仍然有效。

  31.C。本题考查法人的划分。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可以将法人划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这是传统民法的基本分类。社团法人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公司、合作社、各种协会等是典型的社团法人,与《民法通则》第50条规定的社会团体法人不同。财团法人是指为一定目的进行使用的各种财产,各种基金会组织、慈善组织等都是典型的财团法人。

  32.D。本题考代位继承的相关知识,参见《继承法》第11条。

  33.D。《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二项的规定,选项A正确。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选项C正确。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选项B正确,而选项D错误。

  34.A。本题考查委托合同。《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条是关于受托人注意义务的规定。受托人依委托合同为有偿或无偿的不同,承担不同的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为是一种交易行为,纯为获利,因此主观上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只有委托人单方面获得利益,在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平等的前提下,受托人应比在有偿委托下承担的注意义务轻,才有助于获得一种补充的平衡,因此他在轻过失的情况下,不承担责任。这一规定与无偿保管合同的规定是一致的。A项错误。第407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获得的利益归属委托人所有,受托人因此受有损失的,也应由委托人承担方显公平。因为若无委托,则这样的损失就会直接针对委托人发生,而与受托人无关。B项正确。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关系建立在当事人信任关系的基础上,若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有所动摇时测不问客观上是否有理由,均应准许其终止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可随时行使解除权,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C正确。第400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转委托发生后,受托人原则上从原有的委托关系中解脱出来,但因为次受托人是由受托人选任的,因此若次受托人明显欠缺处理委托事务能力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受托人对次受托人有发出指示的权利,若受托人的指示不当而使委托人受到损失的,受托人应予负责。因此D正确。

  35.C。本题考查赠与合同。所有类型的合同都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属单务合同而非单方法律行为,因此A的陈述不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而BD项的陈述不正确;另外,根据第188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36.B。本题考查承揽合同的分包问题。《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从这两条中可以看出,针对分包对象的不同,法律后果有所不同。对于主要工作,承揽人不能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是原则,如无相反约定,承揽人必须亲自完成主要工作,因此D正确;对于辅助工作,承揽人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无须经得定作人同意,本题中,齿轮制造工作相对于整个的机床制造工作来说,是辅助工作,因此甲可以不经定作人同意而交由乙来完成,因此A正确。甲和乙之间的分包合同是承揽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分包人乙不是直接向定作人负责任,而是由承揽人甲向定作人承担责任,因此B错误C正确。

  37.C。本题考查行纪合同有关的法律问题。所谓行纪合同,按照《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故A是正确的。《合同法》第418条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据此规定B正确,C不正确。《合同法》第419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食品是具有市场价格的商品,故D正确。故选C。

  38.A。本题考查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情节轻重不同,侵权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也不同。《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了只需承担民事责任的11种侵犯著作权行为,该法第47条规定了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应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8种侵犯著作权行为。第46条第10项规定“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A选项中的侵权行为,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必再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BCD选项分别为《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的第l、3、5种情形,除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9.B。本题考查《商标法》中有关期间的规定。选项D是《商标法》第41条第2款中规定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间,“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选项A是第43条规定的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间,即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选项B是第49条规定的对商标局决定不服申请复审的期间,即“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选项C的依据是第53条的规定,即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如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0.A。参见《公司法》第186条。

  41.C。本题考查子公司的相关内容。公司设立子公司属于转投资行为,依据《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选项A、B正确。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由于不同的法人可以登记不同的经营范围,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显然不受母公司的经营范围的限制,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42.D。本题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人员的禁止性义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它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考查法律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的规定,要求熟悉该法条的列举事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20、38条规定了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被聘用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系本法之难点:(1)投资人与受托人、被聘用人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故出资人对后者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受托人、被聘用人依委托合同应尽到诚信、勤勉义务,具体体现为第20条所列的10项义务,重点在于第(三)(五)、(六)、(七)、(八)项义务;(3)受托人、被聘用人违反合同义务,应对投资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模式有三种:投资人自行管理、委托管理、聘用他人管理。

  43.A

  44.D。A对,《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B对,《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C对D错,《票据法》第17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45.A。本题考诉讼代表人的权利。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时,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46.A。本题考普通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2人以上,诉讼标准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为普通的共同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甲、乙、丙三人没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这三个房屋租赁关系彼此是独立的,而不是甲、乙、两三人共同租赁丁的一间房屋。所以A错误,B正确。普通的共同诉讼,诉讼标准是同一种类,法院合并审理要经当事人同意。所以C、D正确。故选A。

  47.A。本题考缺席判决。被告提出反诉,而原告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被告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48.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30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第2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由上述规定可知,BC选项正确,属于应当依法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情况。关于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32条规定,“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因此D项是错误的。至于A项,申请人在公示催告期间撤回申请的,法院可以进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49.A。本题考查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地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改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0.C。本题考仲裁程序。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二、多项选择题

  51.BD。本题考代理的相关知识。参见《民法通则》第65、66、67条,《民通意见》第81条。

  52.AC。本题考查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同时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53.CD。本题考查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情况下履行地点的确定。《合同法》第62条第1款第3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该项就是履行地点不明的补充性规定。借款合同是给付货币的合同,应该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款人所在行,因此A错误。赠与合同履行义务的一方是赠与人,因此应该在赠与人所在地履行人错误。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人正确。承揽合同由承揽人履行,因此应该在承揽人所在地履行,D正确。

  54.ABC。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A、B、C正确。

  55.CD。本题考查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问题。《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因此AB两项错误C项正确。这6个月期间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权利归于消失。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该期间是不可变的,这是与诉讼时效的明显区别。因此D正确。

  56.AB。本题考查合同的提存。《合同法》第104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根据第2款的规定,5年为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时间限制,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也是合同法中一个较特殊的关于期间的规定,希望考生加以注意。A项正确。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存部门的拒绝债权人提存的理由只能是有提存人的要求,而提存部门无权根据自己的判断而妨碍债权人提存标的物。因此C项错误。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B项正确。提存制度的意义就在于,在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合同时能够为债务人提供一个合法履行合同的补充途径,以使之尽早从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在债务人可以履行的情况下提存行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对项中,甲虽然已经死亡,但已经确定其子为继承人,因此乙可以向其子履行合同,而无提存的必要,所以D项错误。

  57.CD。本题考债权的性质。债权具有平等性,不论成立时间为何,任一债权不能对其他债权具有优先性,定于同一物之上并不妨碍成立数个债权,本案中甲乙之间、甲丙之间所成立之合同均有效,且因甲先向乙履行,丙已取得标的物之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故乙无权要求返还该画,但其与甲之间的合同亦还有效,故乙可要求甲承担不履行合同之违约责任。

  58.CD。本题考查货运合同。《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本条是关于运送物灭失后运费处理的规定。运费是运送完成的报酬,运送如果没有完成,报酬也就无从发生,所以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即丧失运费请求权。至于托运人先支付的运费为预付金性质,如果运送没有完成,先行支付的运费也应该返还。因此,A、B错误,C、D正确。

  59.AC。本题考查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对研发失败的风险责任承担和研发成功的成果归属没有约定时,风险责任和承担和成果的归属。《合同法》第338条第1款规定:“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同时该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故A正确8不正确。另外,对于研发成果的归属,该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故C正确,D不正确。

  60.BD。本题考查外国人在我国行使优先权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因此,该德国制药公司如果想在我国享有优先权,必须在2001年7月之前提出。同时根据《专利法》第30条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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