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04年司法考试考生的困惑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03: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比2003年几乎增长了一倍,这有利于国家司法考试群体的稳定,也有利于国家司法考试培训市场的发展。如果还是7%的通过率,国家司法考试市场就会逐步或剧烈的萎缩。






  就国家司法考试而言,最初的设计是为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遴选法律人才,从以往举办的三次考试看,通过的人数应该以近五万计,这样的一个庞大的群体,并没有谁通过了考试而进入法检系统。因为,按照国家公务员条例:法检系统的机关干部属公务员序列。我们可以看到检法机关展开过一些法官检察官的招聘活动,但是应聘条件无非是这三条:一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二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年龄在35岁以下。从以上条件大家不难看出来,法检系统所展开的招聘活动,实际上是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调动,只是又增加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么一个附加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做公务员的又有法律执业证书才能进入检法系统,打个比方:你在工商局系统工作,又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且年龄在35岁以下,方能符合检法系统这一招聘条件。国家司法考试是为检法司等实务界储备法律人才,而从目前现实看,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除了去当律师这一条路,是缺乏进入检法系统前的储备感。这也就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持有法律执业证书的考生们现实的困惑。

  依公务员条例,检法系统的干部属公务员序列,曾经有过建议:检法工作人员不走公务员序列。这样可以让缺乏法律人才的检法系统吸纳更多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但是从目前国家公务员立法来看,我们走的是大陆法系的这条路。不但检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就是民主党派的机关工作人员也属于公务员。

  公务员法的确立使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直接进入检法系统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了,考生们如想入检法系统必须参加人事部门的公务员考试,这样实际上法律执业证书只是进入检法系统的准入证,考生们可能会感到公务员立法使国家司法考试的含金量有所降低。从以往的情况看,检法系统招聘干部基本上来源于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军队复员转业安置人员。我们国家检法系统一方面缺乏法律人才,另外一方面持有法律执业证书的考生们又无法进入法检系统,这是一个考生和我们所面对的一个现实困境。公务员法的诞生将会引起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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