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司法考试刑法重要考点和案例分析预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45:1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晚上好!,欢迎光临搜狐嘉宾聊天室。距离2007年司法考试剩下短短不到20天的时间,如何在这20天的时间提高在刑法方面的分数呢?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三校名师的阮齐林老师给大家做一个解答,阮老师先跟搜狐网友打个招呼吧。

  阮齐林:各位网友好,各位考生好。

  主持人:阮老师,请问一下,刑法在整个司法考试中占了多大的比重,今年的重点和考点能预测一下吗?

  阮齐林:刑法在司法考试的比重占的还是比较大,按往年的情况,一般来说选择题是40道,20道单选是20分,20道多选和不定项选,每题2分,是40分,加起来选择题是60分,这个固定下来。

  除此之外是第四卷,一般加起来刑法部分20分左右,一般来说是80分,这是刑法每年在司法考试600分中占的分值也就是八分之一左右。

  主持人:如何把握今年的考点和重点,剩下的时间内学生应该应该把最重要的精力投入到哪些方面来?

  阮齐林:只要从事考试或者从事这方面教学的指导,每个学科都有它基本的内容和重要的内容。可以说对一切考试都是重要的,永远是重要的,基本的。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历年考题案例分析题,答案看一看,那些案例分析题的答案就是告诉你什么,这是刑法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虽然不一定在案例分析里考,也要在选择题里考,这是一个基本的了解的办法。

另外,根据我们的经验来说,刑法中比较重要的问题大概有这些。一个是概述部分,比较重要的是罪行法定原则,这个包括对它的理论精髓的理解。关于罪行法定原则,它不是司法原则,而是立法原则,这点大家要特别注意的。对罪行法定原则而言,入罪和出罪有的时候把握是不一样的,入罪要求罪行法定,法文明文规定。但是出罪不一定罪行法定,排除犯罪不一定要罪行法定。比如被害人的同意,医疗行为,这些法律没有规定,但是照样的可以排除罪行法定。

  再一个注意法的统一性,法的统一性意味着评价调整的统一,一个不违反民法、行政法的行为、经济法的行为肯定不违法刑法,但是倒过来不一样,因为刑法的违法程度比较高,所以违反民法、行政法的行为,不一定是违反刑法,这个罪行法定原则大家要注意一下。为什么初罪和出罪不一定,这是保护个人的权益,涉及到公民的和国家之间的关系,跟他的价值基础是有关系的。由罪行法定原则引申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法律的解释,所以说法律的解释也需要适当地了解一下,这是概述的第一个问题。概述第二,就是每年考很小的问题,就是刑法的空间效率,一般选择题有一题两题也就是那样。

  第二块是犯罪总论部分,比较重要的,多少知道犯罪的本质和危害程度,这就是犯罪之所以成为犯罪行为就是社会危害性,危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第二客观上讲有不作为行为的和因果关系,这会考一点的。

  主观方面考得比较多的就是鉴别故意的认定,主要和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第二,认识错误。这就是采取法定符合说来解释就可以了。主体方面主要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这块考得比较多一些。这是犯罪的部分。再就是形态论,未遂犯和预备犯的区别和终止犯的认定,再就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必考的问题,而且共同犯罪考大题,往往在案例分析和不定项选择综合题里考。共同犯罪主要抓两个基本的东西,一个就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的成立,司法考试一般采取是犯罪共同说为前提或者为基础,以部分共同的为辅助或者为补充的情况。这是共犯成立。这点是去年不定项选择题非常典型的代表的一点,大家可以看一下那个题的标准答案。第二是共犯的责任,这个责任和简单,一部行为全部责任。这是共犯的两个基本点。除此以外,共同犯罪方面还有其他的细节问题,比如说共犯人的种类和处罚原则,从犯应当从轻减轻,被教唆犯可以从轻减轻,这是选择题可以考一下。第二是教唆未遂,教唆犯的责任,这也是经常会考到的内容。这是共同犯罪的细节问题。第三个问题就是部分共犯人终止,这是经常考的问题,也算是比较难的问题,其中要点是部分共犯要终止的话,必须具备有效性,也就是有效地阻止共犯结果的发生。第二要点是其终止的效率不基于其他共犯人。这是共同犯罪问题。

  再就是罪数和数罪并罚问题,比较重要的有三点,一个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很简单,分别定罪判刑,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第二个内容就是酌情不并罚的情况。这个主要讲的是竞合、牵连、吸收关系的数罪酌情不并罚,这就涉及到竞合、牵连和吸收的问题。第二个是法定的加重犯不数罪并罚。这是罪数和数罪并罚的问题,考试考得比较就是法定的加重犯的情况考得比较多。酌情不并罚的情况也是以司法解释的内容为主。犯罪种类还有单位犯罪,考得最多就是只能按个人犯罪处理的几种情况,这是司法解释规定的。

  刑法论部分比较重要的就是死缓,死期缓期两执行,第二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其中可以施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这是比较常考的内容。第三,累犯的认定,一般有一个题法。还有自首立功的认定,这也是比较常考的内容。再就是减轻处罚的理解和适用,这个非常重要。减轻处罚当然要求有法定情节一般才能减轻处罚,如果没有法定情节的话,酌定减轻要报最高法院核准。减刑假释问题要特别注意减刑的限度和假释的前提,减刑的限度就是罪犯经过多次减刑,有期刑实际执行不少于原判二分之一,无期刑不少于十年,死缓犯不少于12年,反过来也是假释的前提。再就是追诉时效偶尔考个简单的一题。最后还有缓刑、管制、假释他们执行的内容,其中缓刑有四项,一个是守法,第二是定期报告,第三是遵守会客规定,第四是迁居或者外出,外出讲的是外出视线范围要获得许可,这是缓刑考察的四项内容,同时也是假释的内容,二者是一样的,同时也是管制的内容,但是管制的是五项,不是四项,还多一项未经许可不能行使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这项自由权利的限制。这是几个制度的内容,了解一下就可以。

  刑法部分再就是数罪并罚,主要是刑法执行期间的并罚,漏罪是先并后减,新罪是先减后并,这也是常考的内容。刑法论大概就是这些。

  第二大块是罪行各个分论比较重要的问题,按章节的顺序来说,国家安全罪主要是叛逃罪。叛逃罪注意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强调的是在岗期间的脱岗叛逃。国家安全罪是比较常考的内容。第二,就是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情报罪,这个偶尔也考。公共安全罪比较常考的内容主要就是交通肇事,这个掌握的要点是司法解释的内容,特别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和交通肇事后把被害人遗弃隐藏,使其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这种情况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这是交通肇事比较常考的内容。第二个就是重大责任事故,现在叫做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这也是比较常考的内容。主要注意在发生事故的,不一定都是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比如说因为违反危险物品造成事故的,那是危险物品肇事罪,这要注意一下。这是过失犯罪。除此以外,公共安全的犯罪还常涉及到一个是既遂未遂的特点,公共安全罪有大量的放火爆炸,有大量的犯罪是危险犯罪,以造成现实的危险就构成既遂,这是他的特色。公共安全的犯罪,这跟总则有一定的关联。再就是枪支弹药的犯罪,主要是非法持有枪支,特别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认定。这是公共安全方面常见的内容。

  第三,经济犯罪。经济犯罪一个是149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这个犯罪涉及到想象竞合的问题,这个则于重罪处罚,这是伪劣产品罪常见的问题。走私罪大家特别要注意的是今年的法规汇编里收了一个关于走私罪新的司法解释,这个解释特别提到走私废物的问题,这要注意一下,它和走私普通货物品罪的关系,这个大家可以看一下规定,不细说了。

  第三章违反公司法的犯罪,一个是虚报注册资本和抽逃出资,这两个罪之间的区别,有的时候会考一下。再就是这里的商业受贿和商业行贿,这两个罪修正案6有所改动,主要是涉及到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商业受贿的主体和商业行贿的对象。

  第四章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其中特别要注意高利转贷和修正案6增加的骗取金融机构信任罪,这个特别重要。这个罪主要是和金融诈骗罪的区别。金融诈骗罪里面比较重要的是保险诈骗和信用卡诈骗,这个考得特别多。扰乱市场秩序罪主要是合同诈骗和非法经营,因为非法经营罪非常重要,所有的经济犯罪都带有一定的非法经营的性质,因此非法经营是经济犯罪的基本型,非法经营罪一定要注意掌握法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总共加起来有七八种,这个需要具体加以掌握。

  第五章侵犯人身权利罪,最重要的还是绑架罪。绑架罪特别容易出案例分析题,所以要重点掌握。绑架罪一个罪涉及到几个方面的界限,第一个和杀人伤害的关系,绑架有杀害人质的处死刑,这有加重罚,不另定罪。第二涉及到侵犯自由罪的区别,像非法拘禁和拐卖妇女儿童和拐骗儿童。如果要为索债而扣押人质,这个定为非法拘禁,如果非法勒索他人财物的,这就是绑架。另外在共同犯罪中,有的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是绑架的故意,另一个人有索债的故意,这情况下,有可能共同扣押人质,但是彼此之间缺乏共同的故意,一个是绑架罪,一个是非法拘禁罪,不认为是绑架的共犯,这个和共犯又交叉起来。另外这中间有人中途加入,替人家打勒索电话,这个可以构成绑架的共犯。这涉及到共犯的问题,所以绑架非常重要。第三绑架还涉及到和抢劫的区别,和敲诈勒索的区别。如果没有实施扣押人质的行为,仅仅是勒索财务或者谎称扣押人质,勒索财务,这属于敲诈勒索,不属于绑架。抢劫也有这个问题,抢劫有的时候用暴力劫持的,也成为绑架罪。绑架作为一个犯罪来说特别复杂,可以涉及到和诸多犯罪的界限,所以大家在综合型的试题里,大题里对它特别注意。侵犯人身主要是绑架相关的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和非法拘禁,主要是这类犯罪。侵犯财产罪,这一章的犯罪总体而言,非常重要,最重要是抢劫和诈骗,抢劫这个罪又涉及到和侵害人身权利,杀人杀害的区别,一罪和数罪的问题。比如说为了抢劫,预谋杀人,杀人后劫财的,这属于抢劫一罪。如果是为了杀人而杀人,杀人以后取其财的,这导致两罪,盗窃和杀人。这个地方抢劫的认定也是值得重视的。诈骗历来是考试的重点,因为一切犯罪从手段来讲不是暴力的,就是欺诈,所以欺诈是犯罪最复杂的现象,其中特别要注意的是有欺诈的,有欺骗的,不一定是诈骗罪,这点是特别注意的问题。为什么不一定是诈骗罪,包括可能构成特殊的诈骗,比如说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不一定定普通诈骗。另外一个方面,经济犯罪中,像生产销售伪劣也有欺诈性,但不能定诈骗。所以认定诈骗罪特别重要。第三就是行为人,人们在犯罪中,往往还使用一些诈数进行盗窃抢劫,这也不是什么诈骗,所以诈骗的认定特别重要。

  再就是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比较重要的就是妨碍公务罪,还有窝藏包庇罪,包庇罪也是相当重要的。第三,就是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比较重要。另外妨碍司法有几个犯罪,像伪证罪,妨害作证罪,也是相当重要的。这是社会管理秩序罪。

  最后就是贪污贿赂罪比较重要的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还有受贿罪、行贿罪,这几个罪也是比较重要的,经常要考到。渎职罪里主要是两个罪,一个是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第二是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等五个罪,这个还是比较重要的。

  今年法规学里还增加了一个审理破坏军事通讯案的解释,大家对破坏军事通讯罪的认定要适当参考一下它的解释。这应该是分则比较常见的罪名,刑法基本的内容就是这些,考来考去,一般来说都出不了这个范围或者说大体上70%、80%都是在这个范围之内。

主持人: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在整个卷面中占很大分值,阮老师能不能预测一下今年卷四会考什么题型,将会考到什么内容?

  阮齐林:一个是案例分析,一个是论述了。



案例分析一般来说都是考得比较重要的内容,这个不好具体的预测,只能说按照一般的规律就是常见罪加基本制度。常见罪主要一个是侵犯人身主要是绑架及其相关犯罪,这个我们讲过。绑架罪和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的认定问题,区别问题。第二是绑架和抢劫的区别问题。第三是绑架和杀人伤害的关系。再就是绑架和敲诈勒索的区别。这块是构成容易出案例分析题的地方。

  第二块比较容易出案例分析题的地方就是诈骗类,像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以及和这个有关的还涉及到像职务侵占、经济犯罪中间带有欺诈性的犯罪,比如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等等,这是一类,经常称它为经济或者诈骗的犯罪。

  第三类作为案例分析考到的那就是跟职务有关的,就是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这样的犯罪。主要考一个职务犯罪比如贪污,实际上涉及到和挪用公款的区别,和受贿的区别和职务侵占的区别,和盗窃诈骗的区别。一般来说,常见罪一般就是这三种作为案例分析题。

  第四类要注意一下就是涉及到妨害司法的犯罪,比如包庇、窝藏,或者窝赃销赃。

  案例分析题一般围绕这四个方面,大家准备一下。另外把有些罪名写一写,练一练,别到时候写不出罪名来,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内容是常见制度,比较常见的是共犯,还有形态,还有罪数和数罪并罚,结合这些制度来考。偶尔的还涉及一点自首立功、累犯、数罪并罚问题,大体上案例分析题大体涉及这两块内容,常见罪和基本制度。从提问的角度讲,一般的问法,最宽泛的问法就是如何定罪处罚,定罪大家都会了,有什么罪名就写什么罪名,建议大家不要写太多的理由。处罚一般考虑什么问题?一个是考虑对处罚怎么回答,他不太清楚。处罚其实很简单,一般是回答两块内容,可能要你回答两块内容,一块就是说要不要数罪并罚,如何数罪并罚,前面定了数罪,就要解决要不要并罚,如何并罚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如何遇到竞合、牵连,吸收关系的数据,酌情不并罚,如果遇到法定的依罪的也不能并罚,除掉这样酌情的,法定不并罚情况以外,前面构成合罪的都要数罪并罚,如何数罪并罚呢,很简单,不要答得太复杂,一就是分别定罪量刑,第二把所判之行,把数罪所判的数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这是要不要并罚,如何并罚的问题。第二块就是法定的量刑情节,因为如何处罚,第一不能考法定刑,很难考。第二不会让你判刑,因为判三年还是五年,没有标准。除了并罚以外,第二块就是量刑情节,如果有自首的,成立自首,可以什么,从轻减轻处罚,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认定是犯罪中止的,那么就是如何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是未成年的,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如果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教唆未遂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是这样一类情况。如果是从犯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处罚回答的是什么,法定的是什么,量刑情节。从问题角度,怎么回答案例分析,依据是什么,定罪没有问题的,处罚就是这两块内容就可以了。这是从回答问题角度讲。

  主持人:案例分析这方面有没有比较经典的答题模板跟网友分享一下。

  阮齐林:我们以前弄的资料都有这些内容,我们说常见的就是内容上最基本的制度,回答问题就是如何定罪处罚,定罪不说,定什么罪写什么罪,处罚就是两块内容,知道该怎么回答就可以了。至于论述题,内容上不太好说了,因为它可能是从整个的学科考虑的,有的时候可能涉及到刑法的问题,有的时候可能都不涉及刑法的问题。如果涉及刑法的问题,给大家的建议是着重从几个角度来论述问题,一个是从刑法的目的,刑法的目的一个是保护社会利益,免受犯罪的侵害。

  第二保护个人的权益免受滥用刑法权的侵害,从这个角度考虑。当然一切是为了人。这是刑法的目的。第二就要善于从犯罪的本质,犯罪的本质要有社会危害性,它危害什么,就是危害法律保护,刑法保护的利益,从这个角度去。既然犯罪本质要求有危害性的话,当然危害性应该表现为对法律保护实际利益的侵害和可能的侵害。如果没有这样危害性的东西,那是不能当做犯罪来处理。这是从罪的本质。

  第三就是善于从刑罚的目的来回答。刑罚的目的我们追求一个是追求预防犯罪,一个是为了公平的报应,追求公正处罚,从刑罚的目的来谈论问题。

  第四,善于从主客观相一切来谈论问题。相一致最典型表现在第13和第16条,13条要求犯罪客观上有危害性,没有危害性的行为不能当犯罪处罚,否则就是主观归罪,惩罚信念,惩罚思想,那是不可以接受的。反过来16条规定,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但没有故意过失,也不认为犯罪,如果没有罪过也认为犯罪的话,那就属于客观归罪,那也是不对的,主客观相一致。主客观相一致,不仅表现在犯罪的要点,客观上行为有危害,主观上有罪过,也表现在处罚上也是,刑罚的轻重,处刑的轻重和罪行,这个一般指得客观罪行和刑事责任相适应,刑事责任主要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仅表现在这个地方,在共同犯罪中间,虽然是一部行为全部责任,共犯应该负整体的责任或者共同的责任,但是一般来说各共犯人只是在自己有故意方面负责,如果没有故意的话,也不负刑事责任,这都体现主客观相一致。如果遇到刑法的根本问题,就从刑法的目的、犯罪的本质,刑罚的目的、主客观相一致。最后就是罪行法定原则,这也是谈论问题的一个依据。怎么合理地解释法律,不能够类推解释法律,另外法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这样的情况来谈论问题。刑法的问题带有分析性的问题,大体上从这五个角度,根据情况选择认定一个角度来回答,就算有根有据了。

主持人:阮老师,在剩下不到20天时间里,考生应该怎么准备考试,心理调节上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阮齐林:司法考试涉及到的学科非常多,按照我们的说法这20天已经对成败没有意义了,如果你是大本的学生,你学了四年的法律,又进行了这么长时间的准备,如果能成也就成了,如果不成,也就不成了。



所以这20多天,大家做一点练习,把过去的考题再看一看,做一做,就可以了。不要指望这20多天会发生什么逆转,这是不可能的。这是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剩下这些天里,把过去历年考题中间的案例分析题再看一看,不仅是刑法,其他学科也是一样,因为这些内容既然在案例分析题里考的,说明是这学科最重要的问题,不在案例分析题考肯定在选择题考。就可以了,不要指望这几天会扭转乾坤,那是一个幼稚的想法。如果你不是大本的学生,以前也是准备了很长时间, 应该说成败也就由此决定了,这些天,大家放松心情,温故而知新就可以了,再就是不要钻偏题怪题,没有意思。更不要社会上道听途说一些特别疑难的问题,一想我不会,是不是自己就不行了,其实一乍一惊的,没有意思,即使你不会,那只不过是一分两分的题,到时候没准碰见,做说这个题不一定在考题里出现。所以大可不必大惊小怪的。

  这里提醒大家考试方法的问题,要提醒大家一下。一定要注意时间管理,时间管理太重要了。司法考试孤立的题,一个一个题并不难,但是只是一题而言,可以花很长时间来想它的时候它不难,问题在于选择题是三个小时100题,一般在15到20页,密密麻麻的,而且答题的时候专门往机读卡填,这也浪费一定的精力和时间。这样的情况考试中最重要的技巧就是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就是必须掌握平均分配时间,也就是说三个小时100题,一个小时一般33、34题,半个小时大概做16、17题,希望大家以半个小时为控制的时间点,到半个小时,我大约要到16、17题,一个小时做到33、34题,以这样的节奏来控制。这样就可以做到把一百题都算基本上能够做到。这个对考试的成败非常重要。因为司法考试里有一些题难度很大,花很多的时间也做不对,甚至有些争议的问题,做上去跟标准答案也不对,也有错。另外一些也有很容易的题,基本上跟白送差不多。再一个就是司法考试允许错的比率非常高,它可以错40%都能过关,60分万岁,当然一张卷子150分,90分万岁,允许丢掉60分的题,这个允许出错的机率还是很高的,这意味着第一,在考试的时候,要快快地过,不要为一题两题不会做或者说好像觉得做得不对而心里惦记着,不要,可以错一些,没有关系的。重要的是你要把各个学科100题,容易的,能做对的要做到,这点很重要,把一百题里能做会做的该做对的题能做到,这样的情况之下,时间安排是一个基本的东西,也可以这样说,我在规定三小时内,把一张卷子里能做会做的题都做的,也可以说发挥到自己的实力,能成也就成了,不成也没有什么遗憾,在方法上没有失策的问题。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里,把一百题,每一题都做到,该拿的分都拿到,每一题都有一定的时间看一看,考虑一下,这就需要时间的安排,所以时间的分配对司法考试从技术来讲最关键,希望大家一定要半个小时为一节,掌握进度。最后顺顺当当做到最后一题,尤其是其中遇到疑难问题,不要过于念仗,不行往下走,找发现下面还能做的题,不要把你能拿的分,把精华给丢掉,把好开采的地方丢掉,在骨头上啃来啃去,没有意义的,在这上面来讲时间就是分数。这是司法考试最重要的考试技巧。

  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四卷也是如此,这个技巧根据分数来管理试卷,如果把150分分成三份的话,一个小时做出50分的题,这都是跟题呢?因为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该答多该答少,从题目上看不出来,只能从分上看出来,分多,问得再简单,得分点肯定多,都要仔细答,给它足够的时间。有些题看着很复杂,多长的一篇,问得也很复杂,但是也可能只有10分、8分的,不要再那上面念仗了,这种情况论述题、分析题,管理时间的技巧不是根据题来的,不是根据题的数量而是根据分的数量,其道理也是一样的,一小时做50分的题,3小时就把150分的题都做了,其中有难的,只能答得很少,有容易的可以答得对多一点,把时间分配好了,最后每一题都做了,该做的都做了,能说出来都说出来,这样把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使自己的水平得到发挥,过了就过了,不过也是无怨无悔。论述题的地方注意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主持人:很多网友留言,说去年考试的时候没有答完,除了时间分配方面,答题顺序上有没有技巧?

  阮齐林:这个没什么技巧,因为翻来翻去,都有好答和不好答的,反正是50分制,一个小时做50分的题,如果做不出来,草草地写,还是往下写,能写多少就写多少,知道多少就写多少。司法考试允许你错得很多,错40%了。答得不好的,不太会答的题,能答多少答多少就可以了。会答的题也做了也可以,最后一拉,实力在,也应该能过了。顺序颠来倒去没有意思,就是闷着头往下做,唯一的方向看的就是时间管理,过了一个小时做了50个题,如果没有做过50个题赶快一点,如果做了,稍微会做的慢一点,从容一点,就是这样的情况。有的人说时间不够,我们说从来没有考试说时间不够的,这是游戏规则,必须在这个时间内把它做完。时间不够,只有说自己安排得不好,没有时间不够这一说。这说法本身就有错误的。

  主持人:非常感谢阮老师精彩的讲解,最后请阮老师给搜狐网友留一些寄语吧。

  阮齐林:那就是祝大家好运,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主持人: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此结束了,在此搜狐教育频道也希望参加2007年司法考试的考生能考到比较理想的成绩!明天中午我们会推出2007年行政法的冲刺访谈,希望广大网友关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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