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律师执业风险的思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24:3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律师》2001年第7期,一百多页的书拿在手里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了,越拿越沉。仿佛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副沉甸甸的担子压在肩上、是一块大大的石头压在心上。于萍泄露国家秘密案、上海经纬所巨额赔偿案、陈德惠偷税案,联想前几年的彭杰玩忽职守案件等等,这些案件的结论在法律上似乎是很明确的,但是,一桩桩、一件件却一再发生,不禁使人感到,在中国目前的状况下,律师执业风险是很大的。

  上述这些案件,表面看,似乎也都有其发生的理由,但是,看了《中国律师》2001年第7期集中登载了这么多关于律师的案件后,我不禁在想,这些案件的发生难道是偶然的吗?目前,在中国律师执业风险如此之大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否可以避免或尽量减少?


职业风险和执业风险


  风险是一种可能性,律师职业风险就是指因为从事律师职业所可能遇到的各种人身健康、自由、名誉、物质等方面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包括来自律师自身的违纪和律师自身以外的恶意攻击及无恶意的偏见及不解。作为职业风险,律师这一职业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职业风险,这是由律师这一职业总是处于纠葛、纷争当中的特性决定的,有一些共性的、规律性的东西。但是,执业风险则不同,执业是一个动词,是一个过程。律师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从事这一职业的感受可能会有很大差别,所遇到的风险也不同。

  目前,在中国,律师执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如:由于律师自身违纪招致的风险;当事人设置陷井的风险:对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的风险,还有秉公办案、得罪了有关部门或个人,使相关机构变成了异已力量的风险等。同时,在整个社会信用比较差的状况下,律师风险代理中,即使律师尽职尽责,仍然存在白干的风险。而这种风险又不是因律师未尽到责任所应承担的责任,而是社会大环境的因素,是律师自身无法克服的。


在中国,律师执业风险的原因分析


  目前,在中国,律师执业存在大量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主流政治力量对律师还存在歧视性认识。如果说前面所举的一些案件仅仅反映这些案件办案人员对律师的工作性质、职责等的一些不正确认识的话,那么,在一些部门的文件中的规定则反映出这种倾向。如关于工商档案的调查、关于证券帐户的调查,对于律师所要求的手续比公、检、法严格、苛刻得多。比如,工商登记档案的调查,律师不仅要出示律师证、介绍信,还必须出示立案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否则,只给作打印一页纸,基本情况介绍,看不到档案。这种对律师调查权的限制反映出有关部门对整个律师业的不信任,而不是对那一个律师的不信任。

  其次,社会对律师的作用、功能还存在认知偏差。尽管律师制度已恢复了这么多年,但是仍然有很多人认为律师是帮助坏人说话的,律师是谁有钱替谁说话,没有社会正义,今天这么说明天那么说。有的人虽然为了诉讼需要不得已也会请律师,但是,因为他对律师有这种律师作用认识上的偏差,在对方律师的言行不利于自己的时候,就可能会对对方律师采取过激行为。1995年,山西律师马海旺被对方当事人抠去眼睛,这就是典型的因对律师功能、作用的不正确认识导致的对律师人身伤害的案件。我周围的律师在办理案件中被对方当事人围攻、谩骂、打匿名电话威胁的事也发生过多次。这方面很多律师都遇到过,只是细节、程度不同罢了,仔细分析一下,其深层原因是一样的。而且,这方面,目前对于律师在中国执业来讲,潜在的风险是巨大的。社会认知偏差就象是一条河流动在城市下面的暗河,虽然是看不见的,但却是客观存在的,它是很多侵权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再次,律师队伍自身也存在问题。律师队伍整体的道德状况确实处于一种不容乐观的状况。律师私自收费、私自接受委托、同行互相贬损、竟相压价、收了钱不服务以及服务质量低劣等等,还有甚者,有的律师放弃原则,成为当事人的附庸、成为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参谋。律师队伍这种不容乐观的道德状况对于尚处于幼稚阶段的中国律师业来讲是十分不利的。因为,本来有很多人不了解律师这个行业,然后,偶然的机会接触到职业道德不好的律师,了解到的是一个不太好的状况,他可能就会以偏盖全,因此而看低整个律师业,这就直接影响律师的整体形象,直接影响律师地位的提高。在目前律师业的道德状况下,某种程度讲,一些人对律师存有偏见,他们不是毫无根据的。而这些又都是每一个律师执业存在风险的潜在的却是客观的因素。

  最后,律师的社会地位还不高,甚至不十分明确,律师行业组织的保护能力也还很弱,律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与其他政治力量的对话能力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我前面举了一些案例,实际还有很多案例,无法一一列举,当这些案件发生时,整个律师界心很齐,有些案件最后得到了纠正,但是,时间拖得都比较长,耗费的人力、物力成本都比较大,彭杰玩忽职守一案最终宣判无罪,但历时整整一年,任上飞被扣为人质至解救时失去自由长达四个月。


律师个体避免或减少律师执业风险的措施


  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有险滩、有急流、还会碰到许许多多物质的和精神的诱惑,每一个律师必须时时把握好自己,把握好航向。而在这一个过程中,抵御风险和诱惑的最有效手段或措施就是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或者换一句话,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是对自身最好的保护,就是防范执业风险的最有效手段。

  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约束律师的行为,更重要的是通过广大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可以向社会展示律师良好的职业形象,有利于律师拓展业务领域;可以改变社会对律师职能、作用认知的偏差,减少执业风险发生的机率;可以影响主流政治力量对律师作用的认识,有助于提高律师地位;而且,可以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使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冲突得到有效地解决。在遇到当事人对律师的服务不满而进行投诉的时候,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就成为一种尺度。如果律师遵守了这些规范,那么,通过解释、劝解,矛盾就化解了,相应的风险也就避免了。

  当然,笔者的意思并不是说,只要律师遵守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可以避免所有的执业风险,首要的和根本的问题仍然是在立法上解决对律师的歧视问题,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律师的地位和作用。这里,我想要强调的只是,要想改变社会认知偏差、影响主流政治力量对律师作用的认识、提高律师整体的地位,除了鸣不平、争权利外,广大律师自身所能做的,更多的恐怕还是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这在目前的形势下这样做应该是防范执业风险的最有效措施。

  同时,每一个个体的律师还必须认识到绝大多数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律师这个行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或前提。每个律师都应该把维护行业利益看成是自己的一份职责,把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看成是维护行业利益、维护自身利益所必需的,要认识到损害行业利益就是损害自身的利益,要时时刻刻有一种维护行业利益的意识,行业存在,自己才有生存的可能;行业繁荣,自己才有发展的机遇。律师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有一个健康的基础和良好的环境,才能在根本上降低每一个律师执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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