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的法律教育(中)----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新生讲座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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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在跟另外的一位学者进行笔战。最近正在上海的《东方早报》上进行来回的“打架”,打笔仗,薛涌。有一位叫薛涌的先生,北大中文系79级的毕业生,毕业以后在北京晚报做编辑,做编辑期间就形成了写作方面的一个风格,就是什么东西都写,写得很宽。然后现在在美国的耶鲁大学读博士,耶鲁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生。他署名有时候署“耶鲁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笑)同时也在波士顿一个Soffolk University 做一点助教的工作。薛涌先生对我罢招事件提出了批评。他的批评很有趣,他说贺教授根本不用去关心什么硕士不硕士了,你就从硕士里面选好的博士,你带博士就行了,不需要管硕士的什么事情。然后他说,北大法学院,北大的这样的一个大学的教育,应该注重的是,一个是法学本科的学生一个都不要招,应该向美国学习,应该从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招法学的硕士,然后再培养这样的学术化的博士。他认为北大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招生招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这不对的。然后接下来他认为北大招生过程中还存在一个缺陷就是,对贫穷边远地区关注不够。比方说招生的时候,当然他也没有统计数字,这哥们,信口说得多了,(笑)说是北大缺乏对于贫苦地区的关注。如果偏远的贫苦地区的人民在北京大学里面没有应有的代表性,那么北大将来怎么去培养为农民服务的,为贫苦地区服务的法律人才呢?所以贺教授应该关注这个问题,而不是如何如何说了一通。他很得意地说他是很少数批评贺教授的人。然后我就,谁批评我我就跟谁没完,(大笑),跟他切磋跟他讨论,如何真正去设立合理的教育模式。然后我说,贫苦地区,你的数据在哪儿?你知道北大招生的情况?当然我知道,北大招生里边,贫苦地区的代表是比较少的。比如每年从青海来的同学,我看了一下名单,我觉得比较少。北京大学可能在北京市招生的规模过大。当然,复旦大学60%的学生来自上海市,以后就叫复旦上海大学得了。北京大学是叫北京大学啊,但北京大学不应该把自己那么大的招生范围放在北京市。我认为比较合理的比例是二十分之一。但我们现在好像不是二十分之一吧。大概是五分之一……哦,十分之一都不到啊?比我想象的要好一些。我就说薛先生,我说你不对啊,你的意思是从贫苦地区来的人自然就能够代表贫苦地区的人民,自然再回去为贫苦地区的人民去服务,我说那是错误的。我说其实,越是从贫苦地区来的人越不愿意回到贫苦地区去。好不容易爬出来了,你再叫人家回去,而且我认为这不公平嘛。人家那偏远的地带,我世世代代生活在那儿,现在凭自己的能力本事考进了北京大学,人家当然有机会来留在大都市里了,然后把自己的父母亲也接来,买一套大房子,发财致富,改变自己家族的命运。我认为这是公平的。因为世世代代人家在那儿,献了青春献子孙,再献下去还了得?(笑)所以我认为这反而是一种公平,不应该叫贫苦地区的人要回到贫苦地区去。我认为这样一杆子把人家打回原型,这是完全不合理的。而且,就不见得城市出生的人就不会为农民服务。我认为历史上领导革命的,往往是富家子弟,而不是穷人。往往穷人不是愿意闹革命,他往往希望能够利用当时的秩序能够发财致富。这是最重要的,他急于发财,所以他最怕乱来。而富家子弟最不怕乱来。所以我觉得这个道理是这样的。另外我觉得非常重要的是,就是说法律教育,我们现阶段的法律教育,可能会有一些缺点。薛涌当然从美国的角度出发。美国的法律教育模式大家知道是从意大利的博罗尼亚大学来的。博罗尼亚大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所大学,大概过一些年博罗尼亚大学要庆祝他们的一千年校庆了!(惊叹)那博罗尼亚大学从一开始他们就有他们的法律系。你们知道最早的大学,三个系最重要,神学系、法律系、医学系。哲学系稍微晚一点点,但差不多算同步的。那么法律学系,当时博罗尼亚大学招生的时候,基本的标准,在当时年龄来说的话,十八九岁的样子。你看这个年龄很小,但中世纪的人,十七八岁、十八九岁就跟我们二十五六岁一样,相当于这个年龄。而且他们已经受到了“七艺”的训练,就是说几何学啊、数学啊、逻辑学啊、诗学啊等等。在当时这个标准来说,他就是一个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法律教育。那么后来欧洲大陆的许许多多的大学里边,他们的法律学习呢,过去有过一个传统,就是说一个学法律的人进了大学先学两年的哲学,就是头两年他不学法律的,接下来后两年再学法律。那就是说,你要通过哲学、神学等等方面的理解,来去积累自己理解法律所需要的知识。那么美国是今天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仍然在恪守着这么一个传统的地方,那就是说法律教育是一个后本科的教育。在欧洲大陆,法律教育就是18岁高中毕业就上大学学法律。法律专业毕业以后,然后再经过一些司法方面的培训,学徒式的培训,然后进入到做检察官、做法官、做律师这样一个过程。美国的情况不是这样的,美国是本科阶段索性就一个法律学生都没有。学法律的都是从各个学院毕业的学生们。学什么专业的人都有,然后进来再学法律。那这样一种制度到底它的价值在哪儿?它的合理性在哪儿?为什么一个人最好是学了其他专业以后再学法律?如果大家稍微思考一下这个问题的话,可能随便想想也不难理解。首先,法律这样一个专业,它跟社会生活,跟人心的洞察,跟人类的历史有着最紧密的关联。法律的规则调整的人际关系。人,我们应当怎样建立一个更加合理的社会?政府,这样一个机构应当怎样进行一种权利的划分?相互之间权力制约应该怎么构思它?我们在美国的一本著名的著作《联邦党人文集》里一开始就读到了麦迪逊的一段话:我们人类是否可以通过自己的深思熟虑的制度的建构,来去避免人类过去的历史上那种完全靠偶然的因素来决定我们的命运。法律人所面临的就是,用自己的独特的一种思考,用自己对人类历史的一种观察、理解,来构想一种更加合理的制度来对人性恶的地方进行防范,才能够建设一个良好的制度,才能够进行一个良好的司法。 

  我们都可以看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哎呀,最近多事之秋啊,还没有怎么到秋天呢。我前天晚上还写了一篇文章《悼念伦奎斯特首席大法官》。我今年4月8号有机会去美国最高法院听他们审理案件。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机会。到最高法院参观有过,但只是进去看一看。因为没有赶在审判期,大法官们都不在法庭那儿。我们只是看看这椅子。椅子还不能去坐,他们这个椅子非常神圣,他们这个椅子都是自己搬的。我去看觉得很奇怪,有人椅子高一点,有人椅子矮一点,有的椅子很新,有的椅子很旧。我说九张椅子怎么会这么不一样,他们说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笑)他们被任命为法官以后自己从家里边带把椅子来。(笑)所以有新有旧,式样也不大一样。所以参观者千万不要去坐他们的椅子。这是很神圣的,私人财产,你不能去坐。不像我们参观法庭,上去一屁股就坐下来了,没事儿。(笑)这次,他们说,“哎呀,今天是最后一天,4月8号,他们明天开始又开始休假了,不上班。下一次开庭就11月的第一个周一了。”我说无论如何你们把明天的日程取消掉,我们不搞别的,我一定要去听。结果,听也很简单,你们知道不像中国的中央机构,你要进去那是不可能的,到最高法院去旁听。 

  我那天到海淀法院去旁听,都费尽九牛一虎……(笑)费尽移山之力吧换一种说法。一会儿检查我的证,一会儿还要把我的证放在那儿抵押呢拿那个旁听证。我就告诉他们,我急呀,那个案子已经开庭了。这个案子起诉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他们出版了一套丛书叫《法律人丛书》。然后就是我跟另外一个朋友主编的这套丛书。(笑)它们成被告了。有一个恶意的家伙,这个很有意思啊。有一个人,前些年到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什么?法律人这三个字!(笑)这三个字我注册,任何在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平面其他的书籍上用法律人,都有侵犯我的权利。天啊,他真的注册了!工商局给他批了,然后他有了这样一个注册商标。然后,你们知道,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杂志叫《中国法律人》,我是那个杂志的顾问。他说你侵权了,你叫《中国法律人》,有“法律人”啊!哎呀法律出版社很屈辱地跟他签订一个协议说我们可以无偿的为你这个网站做广告??他开办了一个网站。接下来,《法制日报》有一个版面叫做《法律人专刊》,(笑)每个礼拜一次……然后说你侵权了,《法制日报》说:好好好,我侵权了,那你作为我的协办单位吧,我每次下面给你打个广告。就这样的!但这次,我们坚决不能容许这样恶毒的家伙。那天在法庭上,后来我就上了那个法庭了,我有没有资格上去说话啊,我就在旁听席上旁听。然后一会儿,政法大学出版社的代理人说道:请问审判长,这部书的主编之一的贺卫方教授就在旁听席上,关于您问的问题我不是特别了解,能否请他给法庭说一下。审判长是宋鱼水。(惊叹,掌声)我觉得程序很严谨。宋鱼水法官就征求原告说贺教授就在法庭上,如果请他来说明一下有关的情况,你们同意吗?原告方就说:行吧,行吧。(笑)然后我就上去了,我就说,对原告方为传播法律人这个理念做出的努力我感到非常地钦佩的,所以我还是很赞赏你们的做法的;同时呢,我也觉得这样的诉讼是非常的无聊的;我前几天刚刚上了你们的网站看了,我觉得诶有些方面做得还不错,不过我发现我的许多文章被转载在那,而我根本不知道,我保留追究你们法律责任的权力。(大笑) 

  海淀法院旁听都是那么艰难,但是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我是一个外国人。我只是早晨早一点起来,去排队,排队就能进去。然后进去以后,过两道安检,没有人检查我的护照、我的证件。工作人员说过去只有一道安检,现在九一一以后最高法院的安全得到了更多的关注,所以是两道安检。过了两道安检我们就进到了那个大厅里边。将近十点钟还要早点,就坐在那里。我坐的地方特别特殊。他们觉得你是一个外国的教授,所以给你安排了位子,坐在那个有一个大法官他太太的固定席位上。(大笑)美国最高法院的旁听席啊,你们知道,正面这个脸朝法官的旁听席以外,分别在两边都有一些特殊的旁听席。比方说在法官的左手这边头两把椅子是总统和总统夫人的专座,这座位不能随便乱坐的。然后总统旁边是副总统和副总统夫人的专座。然后在他们旁边是,法官家属(的专座),法官的丈夫或者法官的太太。过去都是法官的太太,现在有两个大法官,有一个已经退了,都是丈夫。他们愿意来听审判的时候,他们有固定席位,就坐在这儿,给他们一个礼遇。我就坐在斯卡利亚大法官太太的席位上。(笑)当时没人坐,作为外国客人,就坐到那儿。到十点整的时候灯一关,一下子站起来,一敲法锤,要求大家起立,“美利坚合众国伦奎斯特大法官及其九位(应为8位)同事出庭。然后九个人鱼贯而出,在交椅上,太师椅上就坐下来了。中间那个就是著名的伦奎斯特大法官。我一看,他穿着发袍但领带没有打,脖子上缠了好几道的什么东西,(因为)做手术不久,然后甲状腺癌很严重。结果就听两个小时的审理。 

  伦奎斯特大法官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疾病而没有很好的思考这个案子,他对这个案子研究得很透。那两个案子很枯燥,涉及到行政权力的问题,涉及到联邦和州的权力划分问题。你们知道这是伦奎斯特本人的专长。他本人创造所谓的“新司法联邦制”。其实司法联邦制就是说对于联邦主义联邦制进行了重新地阐释。他基本的观点是倾向于保护州权的。这是美国保守主义司法官的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尊重州的权力,扩大州的权力,限制联邦的权力。不让国家有着太多的权力,这是保守主义的特征。我们常常说美国最高法院有自由派的法官,有保守派的法官。不要想象保守派的法官是反对自由的,不是这样的,他们只是对传统的理念有不同的理解。这样一种案件审理的过程真地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伦奎斯特还很幽默,但是我没有听得懂他那幽默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下面美国人都哄堂大笑。真的,幽默有时候真不容易理解。有一个美国的军官给日本的士兵发表讲话,讲了一个笑话,翻译一听这个笑话就知道翻不出来了。因为有文化意蕴的笑话是很难翻译的。他说:他刚才讲了一个笑话,你们笑一笑就行了。(大笑)别人一笑,我也跟着笑一笑,(笑)笑的时刻把握得不大好,比如说慢半拍。(笑) 

  我们看得到法庭上齐刷刷的是九个老年人,他们的平均年龄是七十一岁。伦奎斯特大法官已经80岁,你们知道他是十月一号的生日。他没有活过81岁,将近81岁,所以他享年80岁,80岁的首席大法官。然后,他不算最大的,还有个83岁的斯蒂文思。伦奎斯特得了甲状腺癌,去年十月份检查出来的,然后就住院,许多人问他是不是要退休了。他很不高兴地说:我不会退休的,你看着吧,我永远干下去。(笑)当然没有人拿他有办法,83对的都拿他没办法。结果大家一直企盼的今年会有一个退休的人,期盼的是伦奎斯特,但是最后没有想到的是年近75岁的奥康纳大法官,宣布退休。奥康纳大法官就在对面的国际交流中心对被大法学院的学生发表过讲话。一个女大法官退休。我是说这样一种裁断人间是非的工作,人们会发现,如果要是不了解人,不了解人类社会,那你就很难去裁断。“法官老的好,律师少的俏”,这是西方的一句谚语。律师年轻点好,法官呢越老越好,越老越值钱。有点像中医,老中医,那挺好。(笑)你想最高法院处理的什么案子啊,布什诉戈尔案。布什先生和戈尔先生对于选举发生的争议产生的诉讼。你说这样的诉讼,如果法庭上作者九个人,平均年龄23岁。(笑)讲究年轻化,专业化啊,那你没有办法去服人啊。最高法院的法庭,只要这九个人坐在那儿的时候,你就会感觉到一种,太神圣了,这一时刻太庄严了。有些律师啊,第一次到那个法庭上讲话啊,他会出问题,他会吓得说不出话来。这样的一种神圣的一种场景。所以他们最后的判决判戈尔先生败诉,戈尔以副总统之尊最后被判决败诉。戈尔说我非常讨厌、反感最高法院这个判决,但是我必须尊重这个判决。所以戈尔先生就回家去,该干吗干吗去了。回家去不当副总统,戈尔先生有一段时间整天喝酒。郁闷啊,这个案子就是法院判决使得布什当了总统,他就没当上。几百票的差距到底怎么回事还搞不清楚,所以他心里边很不好受。后来朋友们劝,最后才稍微好一点。别人问他,不当副总统了怎么样?他说:不当副总统太好了,终于礼拜六礼拜天可以在自己家里面过了;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其它时间也在自己家里过了。(大笑) 

  判决这样的案件,司法如果没有极高的尊容的话,那如何让人们服从?所以年龄也许是使得人具有尊荣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像伦奎斯特先生,是业余历史学家,我发觉写悼念文章的人写过他是位业余历史学家。业余历史学家就是不是专业搞历史,但是历史研究还是很精湛的。他对人类的辩证史有很深刻的洞察。看他判断案件的时候,动辄就从英国的历史开始讲起:英国的王权与地方权力怎么去切割的。所以他的一种知识,对人的一种观察和理解,对人类社会的观察和理解,是非常深刻的。这是需要年龄的。 

  法官们需要这样一种年龄、年资,那么学法律的人是不是也需要某种年资上的要求呢?我们学法律,同学们现在可能已经开始上课了吧?大一的同学,上法理学,哇,法理学说的什么东西啊。(笑)有一个同学跟我说:老师,我们每一句话都看得懂,没有生字,但是我们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其实,一部法理学的背后有着漫长的一种知识的历史,每一个重要概念都有着一个非常复杂的背景。而这样的一种背景我们不理解的话,我们如何去很好的理解法理学?刑法??最近呢,我在准备,事实上已经开始在不同地方发表演讲,希望能够彻底废除死刑,从现在开始,彻底、无条件、立即废除死刑。我正在做这样的呼吁。在湖南大学啊,还在西安的一个法院啊,正在做这样的事情就是到处去宣扬,为什么应当废除死刑。我们知道死刑的问题是一个刑法的问题。大家学刑法问题一定要学习死刑,而为什么要判决一个人死刑?他杀了人啊,杀了人要偿命啊。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么现在我们作为学法律的人就不能(仅仅)有那么朴素的观念了,否则的话你跟刘邦都是一个级别了。(笑)“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啊!我们要仔细得去思考,死刑到底会带来怎样的问题。比方说我们要研究一下,人类历史上死刑是否足以遏制其他的犯罪,死刑是否足以让其他人的人不再去杀人了。诶,也许同学们看过加缪的小说,加缪的《局外人》,加缪的一篇很长的文章,不是小说,叫《对断头台的思考》。法国的那位著名的作家在那个小说(应为文章)里面告诉我们,英国做过统计,许多被判处死刑的人,他们进行调查说“你以前看没看过执行死刑的场面”。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说“看过”,还有好多人说,看过三四次了(笑),已经看得觉得很习惯了。那到底能不能遏制犯罪?而且死刑的存在是否更加鼓励了犯罪?也就是说,当有死刑的时候我们杀一个人是死刑,那我们杀两个,岂不是要赚一个吗?大不了就是一个人死,所以死刑是不是在鼓励犯罪?孟德斯鸠讲,当一个地方,盗窃10块钱和谋杀国王都是判死刑的话,大家都去谋杀国王。那多大的利益啊,风险差不多嘛,收益大(笑)! 

  那么我们还可以看到,我们现有的司法制度,包括人类现有的司法制度,是否可能避免错判,错判死刑,错杀人。河北省石家庄郊区有一位叫聂树斌的先生。聂树斌先生十年前被错杀了。但这个案子现在有点受到地方政府,地方有关部门的压制,最后不允许报道。我们现在看报纸上没有对聂树斌案件的报道。跟佘祥林不同,佘祥林没死,所以可以报道,可以媒体那么报。聂树斌先生已经死了,在河南郑州抓到一个叫刘学军或是什么。他交待,他是河北人跑到郑州去,说:我十一年前在石家庄郊区某个地方强奸和杀害了一名妇女。河南警方马上打电话给河北警方说破了一个大案啊。这边说:什么大案不大案啊,我们查了一下,十年前犯罪人已经被我们执行死刑了。难道这是偶然的吗?这是必然的!这就是说,即使我们这个制度是设计非常良好的,就像西方国家,法制发达国家的一些制度,我们仍然不能够避免错杀。更不用说我们国家刑讯逼供是如此的普遍。当一个地方发生了案件以后,有关部门施加很大的压力,所谓限期破案。限期破案了以后,某些人就要升迁啊,弹冠相庆,如果不限期破案的话,政绩上就会受到影响。那这样的压力之下,刑讯逼供就变成了一种必然。法国著名的作家蒙田讲:刑讯逼供不足以揭示案件事实的真相,只能够考察一个人的忍耐力。(笑)能忍的人不说实话,不能忍的人说的不是实话。“能忍者不吐实,不能忍者吐不实。”这样的情况,你们知道,不打如何肯招的一种司法哲学,导致的结果必然是相当多比例的冤案。那发生了冤案我们不可以说??你别的事情都可以说,就好像大学里边的工作,90%以上是做得不错的,10%是做的有问题,这是可以的??但你不能说我们今年杀了一百个人,90个人正确的,那十个人是错杀的,所以成绩是主要的啊。(大笑)天啊,你把人给错杀了!将会带来怎样的一种灾难!这是双倍的错误。你错杀了无辜的人而往往放纵了那个真正有罪的人。这是一个1+1=2的问题,这怎么可以说是……我们少数错杀,不可避免的,我们就保留死刑。不,我们宁愿放纵一千,决不错杀一个。所以我的观点是立即无条件废除死刑。 

  而且执行死刑的场景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极大的亵渎和羞辱。西方国家执行死刑通常都早晨告诉人:早晨七点钟起床,然后跟你说,今天准备一下啊,一会儿就要执行死刑了。你知道我们国家吗?我们国家是头天晚上(笑)。天啊,头天晚上就告诉你,今晚想吃点什么,明天就差不多了啊,想吃什么给什么。但想喝酒不给酒喝,这是规则。想抽烟,抽什么好烟都给。哪吃得下去啊?!对绝大多数人,当然,也有这样的人,砍头只当风吹帽,有江姐这样的革命风范,(笑)许云峰啊什么都是这样的。那真是,死算什么,这种人是有的。但是绝大多数人经不起第二天就要死的这种……这简直是一种太大的折磨。而且这个折磨不是这个时候开始的。一般别人在街上杀一个人,一刀捅过去,你来不及恐惧就死掉了。这就是平常杀人的常见场景:一枪打过去,死了。但国家要杀起人来,那程序复杂得很。(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根本不是当法庭就嘭一枪就毙了,(笑)那就痛快了。但是不让你这么痛快地死,它叫你上诉,它给你保留一线希望。你上诉,上诉半天,大牢里面脚镣手铐戴的,哎呀,折磨啊。最后一点希望没有了,就告诉你第二天要死了。人们观察的结果:有些人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句话也不说,什么吃饭不吃饭;有些人老是在那儿哭啊,哎呀,恨不得下一辈子的伤心事都给哭出来;一些人一下子精神就完全崩溃了,第二天要死了。德国存在主义哲学说:对死亡的恐惧是一切艺术创造的源泉。(笑)我们对死亡是潜在恐惧。我们知道我们总有一死,所以我们要想方设法在历史上留下我们的痕迹。这是他们存在主义哲学。但是他这个死法不一样啊,它是非自然死亡,一枪给你打死。熬到第二天早晨,有些人一夜没有合眼。第二天有关人员来会给你裤管下面给扎住。为什么?大小便有些人完全失禁;有些人真正就是拖着走。然后还要到一个地方。有土丘,土丘前面要有一个,怕伤到别人。两个警察在旁边架着,中间一个人拿着一个步枪,这样(做端枪状,笑),冲锋枪,我对枪没有研究。(笑)你说一枪打死也好,还有些人一枪就打不死人。有一个人执行死刑,一枪没打死他回过头来说:小子诶,准点儿诶!(大笑)结果那个执行死刑的人一下子躺倒在地上,差不多死过去了。我想,这样一种折磨。你说是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你要他偿命,他要偿多少条命?!我觉得国家对于要被执行死刑的人枪毙的这样的过程,实在是让人觉得太可怕,所以我说要废除死刑。 

  那你需要有一种对死亡这个事情的理解,这个理解还是需要有一点年龄上的要求。比方说,少年得志,刚刚考上北大,跟死差的哪,太远了,也不愿意去理解死亡这个问题。像我这个年龄,就愿意去思考一下,死亡的问题了。就想象一下,去设身处地想一下被判决的人它们自身的一种心态,他们的一种焦虑,他们的一种尊严。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我不想展开来说。我认为,我们要理解刑法上的死刑,我们需要一定的社会阅历,需要一定的对人身本身的体悟。这使得美国的制度看上去要更加合理一些。那么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很大的违纪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转到美国那个制度。日本现在法律教育正在转。也就是说日本现在有几十所大学,它们不再招收本科法律专业的学生。那就是说,它们办所谓的大学院,法学大学院,招收学其他专业的人。我们国家早在1995年就开始了另外的一个实践。招收,那就是JM,J就是法律硕士,招收法律硕士来培养人才。法律硕士本身出身于其他的专业,有些人学会计的,有人学冶金的,钢铁的,有人学爆炸的(笑),什么专业的都有,然后来学法律。我们国家现在的问题在于,把这几个层次的,不同类型的法律教育都在一块儿了,同时并存。而其他的国家像日本,马上就开始大规模的减少法学本科的人数。也就是说要走美国式的模式。 

  那么,我们没有。我们现在正在扩招呢。法学硕士继续大规模的搞;法律硕士,现在又有30多个学校有权力招收法律硕士。法律硕士而且,全国是进行统考,各个学校录取的分数好像不大一样,收费比较高。所以学校非常愿意去招收更多的法律硕士,以便收取更多的学费,然后教师们有奖金发。法学院盖大楼也有钱,当然我们的大楼跟这个没关系了(笑)。那么,结果这几个东西并存在一起,就会出现问题。我们又出现了一个法学教育方面整合不足的问题。最后导致的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混乱那就是,各种各样的项目在中国都能够发现,但没有一个项目成为我们法学教育的主流。世界各个国家的法律教育,法制发达国家的法律教育,它都有一个主流学位。法国的、德国的都是法学本科生。一个想当法官的人不需要想象再去堵一个硕士、博士。在德国,教育如此发达的国家,在法国,教育如此发达的国家,他们不需要想象我们还要去考一个什么博士。当法官么、律师、当检察官,我一个本科学位足矣。读博士干吗?博士是给少数做学问的人(读的)。在巴黎大学,在柏林大学当教授的人才去读博士。其他的人不需要。美国的法律教育,它那个JD。从其他的专业考到法学院,经过三年的学习获得的那个文凭叫JD。以前也叫法律硕士,后来他们说本科以后再读三年叫硕士显得低了点,就叫博士吧,多好听啊。JD,然后就一下子D到了今天了。那么法律教育是以JD为主流的。它们有硕士,但是他们的硕士招生可能就是那些个最好的大学才招一点硕士,而且那些说是基本上都面向外国人的。我们这儿的许多毕业生就到那儿去读一个硕士,读完硕士,这叫“老流氓”,LLM。这个学位只有一年的时间。然后许多是外国来的人去了解美国的法律教育,去读一年的“老流氓”。然后就毕业,毕业以后呢有些人再转成JD,转成JD以后,这一年就算是JD的一年,然后再接着读JD的两年就可以了。也有不少人读完老流氓就回来了。所以现在中国许多外资所里边,许多人的文凭都是LLM。数量很少,根本构不成美国法律教育的主流。然后博士,美国法学院还有一个学术化的博士。有些学校,哈佛法学院叫SJD,耶鲁法学院叫JSD,反正他们两家总是不大一样,各具特色。这个就是真正的法学博士,我们可以翻成法律科学博士。这个博士是纯粹学术的。哈佛大学每年招这样的一个SJD\JSD大概也就是三五个人而已。他们真正是走学术的道路而且大多数本国的学者也不读这个学位。本国的学者读一个JD,然后就可以做法律事务。做法律事务,发表一些文章,他们逐渐就成为法学的副教授、教授,这么升上来的。 

  所以我们现在……听说过北京有一个司法学校吗?司法职业高中吗?高中就有司法专业,一直到博士后。从高中到博士后,无比多的层次,n多的层次。一个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你也搞不清楚他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到底有什么区别,教育过程也没什么区别。有些老师说给法律硕士讲课很费劲,因为法律硕士没有学过法律,跟这个法学本科,大家读了四年后再考硕士不一样。你们已经有4年的基础了。但是人家没有读本科,本科不是读的法律,人家读的是爆炸专业(笑),你还老是说我们来讨论一下法律问题,结果同学们反应不是那么积极。老师就说,你看看,这法律硕士不成嘛。因为我们的教师本身,他们也不是说的是法律硕士出身,他本身就不是复合型的人才。 

  所以我自己有一个郑重的主张:我们从现在开始应该大规模的减少我们的法学本科和法学硕士的招生。我觉得如果要是更多的老师像我一样停招法学硕士的话,可能对我们是一件好事情,那么大规模的减少法学本科,基本上要扭转整个的法律教育这样一个模式,我认为这可能会成为一个趋势,那么说到法学教育过程中间这样一种非常专业化的追求,我还要强调的是,我们今天这样一个本科结构下的法律教育可能存在的一个很大的困难就是,一方面我们要培养法律人,我们要让诸位经过四年的学习成为一个对各个案件,对民事的,刑事的,商事的,知识产权的,这类的案件都能过作很好的分析和很好的判断,你们是个很好的法律人,但是与此同时呢,你们还要成为一个有高度的知识修养的,不辜负在这样一所大学受高等教育的名号的知识很全面的人才,一个博雅之士。我们有一个塔叫博雅塔。哈哈,这个一塌糊涂,那个就是塔。一塌糊涂,你们都知道这个典故。那么博雅之士是什么意思?那就是对人类古往今来高层次的知识要有一种把握,要有一种理解。美国有一位法官,非常著名的法官,叫汉德法官,他被誉为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第十位大法官,因为他活着的时候一直没有机会被任命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是许多人都认为他比当时代在最高法院席上的那几个人水平都高,这位法官,汉德法官他给学法律的人,搞法律的人提出了一张书单。学法律的人,搞法律的人应当读的书绝对不仅仅是法律著作而已。你要读许多其他的著作,他从修昔底德,古希腊的著名哲学家,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作者。到普鲁塔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就是柏拉图了??因为苏格拉底没有单独的著作,古希腊的悲剧,素福克勒斯,我们朱苏力院长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就是探讨素福克勒斯的悲剧的一种法律意义。一直开到晚近的莎士比亚呀,这个伏尔泰啊,托斯托耶夫斯基啊,卡夫卡啊----卡夫卡关于诉讼,关于审判有专门的小说??你要理解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是你对人生人类社会的理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人怎么去理解人的历史、人的社会。并不是说在家里边空想就能够想得出的。你要阅读,但是我们仅仅是4年这样的时间,太紧张了。  

  最可恶的是,我们有许多的课程积压了我们的专业时间和我们的……比方说毛概。(掌声)我有一个朋友在广东教书,他告诉我说他儿子考到香港了,考到港大。我说香港大学没有北大好吧?他说北大好,你知道我为什么让我孩子考到香港大学,因为他不需要学政治。考到港大的学生不需要学那些破烂的根本没有价值的,但还逼着你不得不学的那些个滥课程!(掌声)我们这样的课程由于??它形成了它的利益集团了。你们知道,为什么这些课程大家明明知道问题很严重,明明知道挤压了我们应该学习的真正的课程的时间,但是改不了。是因为现在事实上已经形成这样一个利益集团那就是说这个领域中间的这些学者,在拼命的维护他们的领地并且拓展他们的领地。他们的拓展能力很强,因为这是伴随着国家领导人的权力而拓展的。领导人换一届就多了一个新的理论。就像我们的宪法序言不断的增加学术标签一样,马克思主义后面有列宁主义,列宁主义后面有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后面有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后面有三个代表。三个代表后面胡锦涛,胡锦涛恐怕就叫做胡锦涛学说,也不大好,叫“胡说”。(大笑,掌声)你知道,北大当年率先在高校开设邓小平理论课。你知道,一提出来,没有人可以反对。你吃豹子胆了你,你敢说不该开邓小平理论课?(笑)那是……北大赶快开!全国做一个示范。然后全国各个大学都必须开。现在“三个代表”又进课堂了。无限制这么扩张啊!他们就像某种特殊的细胞一样,分裂起来特别快(笑),很快就扩散了。 

  所以我认为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说我们现在没有办法抵御这样的东西就是说,我最多……我过去还是北京大学本科教育发展战略小组成员,一些不同科系的老师组成。我就说我们最好不要这样亵渎邓小平理论。我说课程表你看多滑稽嘛,上面是“司法精神病学”,(笑)下面是“犯罪学”,夹在中间是“邓小平理论”。(大笑)我说这是对邓小平理论的亵渎。我认为邓小平理论不应该成为一个课程,他应该是比课程更高的东西,他应该放在同学们的枕边,每天晚上睡觉前读一段(笑)。这个就行了,这不需要开设这一门课程。当然,他们都知道我的用途,用意是什么,所以笑而不答,推动不了这个事情。我们这样一个所谓的世界一流大学,要追求世界一流大学。如果不能把这样的课程真正的排斥出我们的课程表,如果不能在这个教育学术制度的各个方面真正体现出我们学术的追求,还建世界一流大学啊?我说,等黄河清吧。 

  有一次开座谈会,就在这个屋子开座谈会。学校领导来,听大家对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一种看法,怎么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我发言说,我对世界一流大学怎么建设并不是特别的有研究,当然有一点观察上的感受。我只是有一个感受特别强烈,就是从经验的角度来说,我到过世界上不少世界一流大学,我发现世界一流大学至少迄今为止是有一个共同性的,一个共同特点。这个特点跟我们很不一样。就是我没有看到一个世界一流大学里边有党委!(掌声)当然我们不能排除今后,经验总是局限的。我没有看到所有的世界一流大学,但我看到的都是这样的情况。那我们是不是有创造性呢?事实上这样一种教育管理管理体制和学术制度实在是无法使我真正朝向建设一所的世界一流大学的。所以我们面临很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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