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学研究,怎么办?...4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27:0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张庆:在学校里对律师系统研究的情况,我觉得在中国太少了,这么多年政法大学的律师学研究中心的存在确确实实在很多方面对律师界的发展提供了很重要的支持,这个功不可没,这非常希望在院系调整当中能充分注意这一点。

  总体上这个行业本身,尤其从我们国家入世以后,我们律师也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这里面有很多新的问题,在过去可能存在,但现在逐步显露出来,而且整个行业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在我们有很多具体问题,我们过去忽略了,没注意到,现在我们不得不考虑如何解决。比如北京律协就考虑律师的行业发展战略,就是我们想试图为我们同行指出来未来几年中国律师要走的路子。

  我们在讨论基础问题教育和研究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为律师事务所,为一线提供更合格的律师。从我们经验来看,一个法学院毕业的毕业生,应聘到事务所,真正能独立做事至少需要三年的时间,这还是比较满意,比较认真的。他真正成为合伙人至少需要五年时间,这中间有没有规律性的东西,让他少走弯路,可以说有一些年轻人,前面走了不少的弯路,甚至走不出来,他偏离了做好律师的方向,所以我们如何给他们贯彻合理的东西,这都是我们需要研究的内容。

  另外就整个行业而言,我们注意到社会不断地发展,物资越来越丰富,包括我们行业在中国社会当中的地位是什么,需要我们自省,一个行业有他存在于这个社会的比较,但是反过来社会对它的评价,在一定时间是好还是不好,在一段时间里面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是关官乎于这个行业的发展,所以我们现在提出如何在律师行业里面建立我们的信用体系。因为信用体系由四个部分构成,一部分就是我们要有一套我们比较完整的职业规范,我们在衡量一个律师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做对做坏的时候就是基础标准,行业规范里面包括方方面面的东西,这是构成他行业存在的基础,除此之外应该有一个权威的机构对他的行为进行判断,如果对他某一个行为发生争议时要进行一个权威的判断,那么相应就有一套评价制度,如何来评价,最后完整信用制度。现在我们完整律师法,律师都要在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是这里面有很多问题,这里面有管理和发展理念的问题,所以这是两条线,一是针对具体执业者,第二是针对执业机构,只有这样,体系的建立完善才能保证这个行业能健康的发展,能够让它更多的获取社会对他的理解支持和关注。因为我们是做以律师为执业的人,所以我们考虑更多的是这个。这当中有很多是我们想而没有时间来做,这就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有专家学者来帮助律师来做,这是社会的分工,也是我们这个行业生存的必须。所以我们也考虑拿出我们的会费来支持这个事业,一方面我们有我们内部的研究机构,有专门的委员会,另外我们也非常希望和学校里专门研究这些的科研机构能紧密地配合,能把这些问题深入的讨论清楚,因为确实这里面问题很多,尤其我们考虑怎么修改律师法,而这里面又出现新的问题。因为我总是认为我们中国按照美国的方式去学是没有出路的那我们中国特色在什么地方,如何发展,这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因为我们有自己的社会制度,有我自己的法律习惯,所以完全照搬别的国家肯定是没有出路的。所以我想到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就特别感谢今天能有这么个机会,能把我们行业的一些想法,把行业大多数人的一些需求能向各位学者提出来,也希望你们能在今后的日子里和我们一起把这些问题搞清楚。

  王进喜:我简单谈一下律师建设的问题,我首先承认律师在法律建设当中的基础地位,他在整个构架上是采用英美法系这样大的构架,从今后发展方向来讲也是这样,我们现在考虑的什么问题,律师做检察官法官的问题,但是也要考虑到法官检察官做律师的问题,这都是律师业发展过程当中要考虑的问题。从执业规则建设来讲也是这样,现在执业规则最充分最全面的就是律师,我们知道去年最高法院发布的规定,基本上都照美国的,而且抄美国的90年旧的版本。从英美法系来看对于检察官和律师……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把律师业管理好,整个国家的法律建设就有一个比较好的建设,同时对律师学的学科建设也提出了一些问题,我们律师学学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理论上不够深入,教材上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个把现行教材的内容主要放在律师制度和实务方面,制度主要是司法部发的文章批复,缺乏理论支持和分析。实务往往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当中的问题拿过来,使律师学个研究和其他 学科难以区分,另外我们对……也是这样,现在主要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研究,而且往往是注释的阐述。现在总的情况来看教学体系不够严密,同时在教学结构上也存在严重缺陷。出现这些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我们律师学建立的规范基础薄弱,律师制度现在还是一个探索阶段,中国二十年的律师制度的建设是一边建立一边摸索,再一边改革,特别是司法部的规定,今天这么规定,明天再推翻掉,这样在学科建设上没有一个稳定的学科基础。在这种起步上的律师学在这上面出现一些问题也是不足为奇了。这些年我们看到律师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了,也有几个原因,一个是WTO的加入,尤其国外律师的加入,外国律师学已经比较规范了,他们有规范可寻,我们没有,我们在这样情况下跟他竞争,选择律师时他当然选择有比较好的行为规则约束的律师,这样存在信誉上的问题。律师的规范基础这些年来也越来越规范,大前年开始一些地方制定了自己的律师道德和律师规范,我们看到中华律师协会制定的规范可用的内容非常少,他就是在这个规范上进一步规范。律师规范讲的就是你指导你律师怎么做,我们看到有用的20多条,这其中10几条是从律师法上抄下来,这样对律师没有指导作用。同时律师学教学内容也越来越受重视,特别是这些年出的几个案件,这些案件都涉及到律师行为规则太简单太粗燥的问题。律师业是保证政府依法办事的重要力量。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律师业未来为规范。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律师业改革已经成熟了,我们在教学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旧的体系,我们这些年在教学过程当中已经改了,把原先的教学体系推翻了,这方面我们走了两条路子,作为律师学主要内容在国外来讲就是讲究规则,比如律师跟委托人的关系,这些关系里面还有大量本学科自己的内容,例如利益冲突的问题,代理学科的划定,权限的划定,再比如律师跟法院的关系,律师的审判宣传案件,我们律师在诉讼技巧上的运用,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允许,你能不能对法官的案件公开评论,所以律师学是由律师学特色的主体规范。这是它主要问题。从这些年我们教学工作来看已经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

  另一方面我们教学内容怎么调整,我们国家管理体制跟其他国家不一样,其他国家律协的内容主要是律师协会制定这个规定,在管理上还是由行业进行管理,我们现在搞的还是两结合,从现在情况看司法部的规范占很大的比重,在短期内也不会推出历史舞台,而且有存在的必要性。我们在规则中大的制度包含小的制度,……我们在里面讲到律师的职业资格的取得,职业证书,我们看到有一些律师代理的时候,你不能有利益冲突,我们这里面又讲到利益冲突的问题,所以我们做了规则包含制度的建立道路,使得现在律协的体系更加规则,更加完善,我们现在有关一个问题,规则不够,没有办法规范律师业。当然还存在很多具体问题需要完善。在这方面律协对我们的支持是很重要的,在国外主要的规则都是律协来制定的,律协没有内容,律师学的教学确实很困难,我们希望借鉴英美法方面的内容,希望把我们的今后的教学搞的更加深入更加扎实。

  李本森:关于律师学学科的建设我是这么认为的,我谈一下我参加研讨会的感觉,过去工作的关系也经常参加部里或者律协有关的活动,有关的领导和同事朋友也经常向我们问起律师学研究中心到底搞什么,我们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需要理论上的支持,比如律师管理体系,行业管理的问题,你们到底有哪些规定性的东西,有哪些比较明确的规定,可以借鉴,我感到非常汗颜,现有的研究成果都很难回答这些问题。包括最近参加第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大家探讨研究问题的时候又提到这个问题,比如律师定位的问题,我们探讨时说法院提出公证与效率的问题,这是法院时代的主旋律提出来,律师怎么定位,法院公正与效率实际上是对过去法院工作有一个比较大的调整,现在提出的观点往往是对司法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在律师学方面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问题。

  管理体系的问题,两结合三个层次四个层次都谈的非常多,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我们在酝酿探讨的时候就提出来这个问题,管理的职责不是没有,但是我们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到位,管理的效率没有发挥出来,具体来讲怎样把管理职能在管理当中有效发挥出来,管理效率管理手段怎么样建立起来,这是需要深入地进行研究的,律师行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怎么建立?这也是律师学里面研究很重要的课程,就是在手段运用上我们有没有更深入的研究。

  这些问题都体现了一个矛盾,就律师学目前研究的现状和实践的需要有差距,就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这也正是这次会议的需要,想解决这样的问题。

  听了各位的发言,我感觉在律师学学科定位的方面,律师学内容调整的方面,律师学下一步发展方向方面对于从事律师学学科研究和教育的让来讲都是非常有启发意义的,当然目前研究的还不够,还达不到实践的要求。我记得旅游说过一句话,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走出了一条路。现在律师学上并不是没有路,而是走的人不多,而且在这条路上,方向也不明确,我想通过这次会议,在律师学的建设教育方面明确我们的方向,也增强了我们的信心,使律师学的建设为繁荣我们法学教育的研究,以及对我们国家法学的发展可能是我们大家共同的目的,律师学的研究需要各方面的配合,不仅仅是理论方面,更重要有实践方面的配合,下一步我们从律师学学科研究角度来讲可能要做更多更深入的工作。我特别感谢在座各位老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阮齐林:感谢各位参加会议,我是属于想把律师学搞掉的观念,现在观念有所改变,但是始终有一个问题要解决,任何一个学科都要有他的对象,就像专业槽,通过今天讨论我们就觉得法律执业操守和规范这一块是将来律师学的基本阵地。第二个律师实务不要过于强调,律师实务只能作为入门级的基本的介绍,为什么专业级的不行,专业级的那个老师想刑法问题,民法问题,他肯定不如专门搞这个强,不如从业几十年的律师厉害,不是他对手,这在方面没有长处,所以我觉得将来律师学应包括两块,一个法律行为规范,另外一个实务,将来他就是活到老学到老。

  另外作为律师学将来情况怎么样,系里采取支持的态度,必须它毕竟有社会需求,不管是交叉的也好,边缘也好,将来还是应该促进它发展。

  焦宏昌:上午听了以后好象杜司长还有几个人谈到马上学校进行学科调整和院系的调整,其中调整里面涉及到律师学作为一门学科怎么发展,课程怎么来设?我觉得这可能在下一步学科调整里面如果我们有一大的思路的话我现在有一个想法,律师学以这个为特定行业为研究对象的学科能不能扩展一下,看翟雪梅博士学了叫做法律职业学课程,我觉得能不能弄司法执业学课程,这个应该是各科的集体,把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对象,把这三块弄起来,这些都是法律职业,法律职业里面有很多共同的东西,在司法执业学理面统一研究,在这下面可以有分支的单独学科的研究,可以是横向司法的考试,司法伦理,司法技巧,也可以按纵向的,比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公正这样来走,这样司法职业学应该把他们同起来,这样内容比较多也比较扎实,,恐怕对这个学科的发展会更好一点。要不然就老盯着律师学,实际上在学校里有人要做法官、检察官,但是在职业上还有共同的,我想从这个角度作为我们教研室能不能思路更开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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