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论中国宪政的起步》----一个法律人的素质与修养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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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卫方近几年来非常活跃,媒体称其是一个积极致力于国内司法改革的学者。贺卫方亦长期而频繁的通过《南方周末》以专业的视角对一些司法热点问题作评述,如听证会,消费者权益等诸多方面。这些所谓的专家意见可能让相当一部分读者在现实中面对同一问题时,能知晓自己的权利,或者权利受侵害时相关的救济途径,或者司法,或者社会,或者私力救济,甚至迫于现实,不去费那个事。而在一个法学院的学生看来,这让人困惑。贺卫方那些零散的贯以专家之名的东西跨越着多个法律部门,象行政法,经济法学,民法等都有涉及,甚至具体到了某个条文。从贺卫方北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的身份可以推知,他或许有着非凡的学术背景,同时,作为一个研究法理,法制史的学者,对各个部门法作一定深入的研究是必要的。但对具体到某一部门法甚至某一部法律中具体某一条款的适用评论的问题,尚有着更专业的学者,他们是将此做为自己的专业或学术的专家。但这些专家都与媒体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或者说,专家与每体都保持着一定尺度的缄默。






  3月13日,《南方周末》1至4版作了一个宪政的专题。贺卫方列于参与讨论的专家中。那么,宪政应该是 时下的一个热点问题,因为部分人有这样一种看法,贺卫方这人爱扎堆,哪儿热闹往哪儿钻。张志铭说:“卫方和我不一样,他是个嘴力工作者,有天他突然对我说,我现在要研究一下宪政问题了。”

  在我看来,张志铭是个严肃的学者,他对宪政这个热点所作的回应是谈了谈“中国宪法的完善”,我认为这是非常诚实的。现行宪法形同虚设,而我们的社会背景、生活环境也就是我们的政治,法律,经济,道德等传统、文化并非宪政生存的土壤。即使十六大以后宪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但对宪政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还只能是“慢慢地着急”。

  张志铭先生就我国宪法的完善作了这样一个论述:

  宪政问题:中国政治依然注重传承,有着很强的人治色彩;强调宪法的至上权威性是对中国政治合法性的强调;以及什么是宪政。同时宪政要求的宪法包括制约公权,保障私权两个部分。并且宪法应建立在对人类人性本质的洞察上,且具有历久弥新的品质。将稳定作为宪法的基本价值。而对于宪法的实施,首先在我们这个社会,应对宪法的权威有一个强势的论证模式,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宪法,同时宪法实施应当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具有法律性的同时明确其可诉性。以及宪法的性质和宪法的能力。

  对于这个本着学术良心的论述,其理性的思想和严密的逻辑让人折服。

  3月13日晚,贺卫方有一场名为“论中国宪政的起步”。按照规则,三个小时的时间里,贺卫方只能用一个半小时阐述自己的学术观点。因此,他在左手掌上缠了一块手表,以提醒自己不超时。这个陈述的结果让人失望,它看上去更象是一个即兴的演说。演说者时刻面带笑容,扭动身体,挥舞双臂,并因此大汗淋漓,同时以很多带有性色彩的政治笑话和对当前政治及领导人的嘲讽完成了自己学术观点的陈述,听众也显得非常激动。

  这种激动我觉的是来自贺卫方的暗示与鼓励。如贺卫方以调侃的方式说:“我觉得资本主义就是好的”,或者将江与可林吨在来文司机的事件上作位置互换来隐喻国内政治的不透明。作为一个我国公民在市民生活以及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都对现实与制度有着太多的不满意,这种不满意是民间的,太需要一个掌握有强势话语权的人对这种不满作一个肯定的表达,贺卫方的学术背景,舆论影响力使得他的这场演说之魅在于这种肯定,这样说服听众中的大多数,告诉他们需要宪政,甚至无须理性精神与逻辑力量。

  嘉宾点评人付子堂对贺卫方的学术观点陈述所作的点评是“不知所云,莫名其妙。贺卫方几乎没有对宪政起步的直接论述,如果非要说有的话,那贺卫方告诉听众的是宪政是个具体的问题,具体到农民种地,具体到中国的税收````。我觉得付子堂是客气的,贺卫方的讲座实际上说的就是司法改革中的具体问题。

  贺卫方作为一个研究外国法制史的学者,对付的回应是用一种诗意的,极富浪漫主义色彩的语言描绘了美国的宪政制度,同时也将中国的制度作了一番对比。且不说这个回应是否到了点子上,贺仍然获得了热烈的掌声。

  深味司法在政治上的不独立以及司法现状的黑暗,民法学者可能心理上会较为轻松,搞行政法的一脸阴郁,搞程序法的痛心对当事人保护不力及公检法的混乱,经济法学的门户之争,法理学的寂寞且发展艰难```这使得贺卫方的讲座看上去荒诞滑稽。他描述了一个美好的国度,自由、民主、一个多元的政治格局,一个有限的政府```就象是欺骗。我国近现代历史上缺少一次成功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良,宪政不但非常美妙,它还意味着我们的统治者不仅要将吃下去的吐出来,既而就是冒着入狱的风险。而中国的农民,是否会象贺卫方今天的听众一样,受着自由的感召,并因此热血沸腾。而知识分子则是懦弱的。

  但是贺卫方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他深情的诉说几个农民矢志告状的艰辛,他不认为中国的农民是那么冷漠的一个形象,他痛斥司法的腐败,制度的荒诞,他寄望于法学院中未来的司法力量。

  两年前听过贺卫方的讲座,那时他还没有象今天这么夸张的一种演讲风格,同时给我的印象仍然是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贺卫方的学术讲座是不严肃的甚至在学术这方面让人失望。可是,当这样一个富于诗人气质的人用一种感性的声音告诉我们可以有另外一种制度,他说统治者的权威可以不是最高的,我们可以服从另外一个权威,那就是法律,这样我们可以生活得更好,或者说是更自由,更民主。特别是他从一些具体的司法问题,来唤醒民众被压抑的意识,就是需要一种更合理,更能保障人权的东西。确实有人激动了。

  贺卫方在这方面不遗余力,甚至在一场学术讲座前看演说技巧的小册子,以及在讲座中犯了不少常识性和概念性的错误。但这不是一个笑话,看着散去的将来从事司法工作的听众,他们还在兴奋,他们对现状非常的不满意。这让人在想,什么才是一个法律人的素质与修养。在这个尴尬的时代,面对这样一种以秩序为最高价值,忽略个体需求的缺乏人性化的制度,一个法律人,从事理论或者是实践的,他在追求法律信仰中,对心中高贵及神圣的价值作何理解。

  王学辉说贺卫方是个法学布道者。基于这点,我所看到的贺卫方已经打动了我。在极度激动与对现状不满中流露的感伤,以及对民众的人文关怀……我想他在做的事情是普法。

  这场讲座,总结如下。

  一:不认为贺卫方精通宪法,不是《南方周末》上所谓的宪政专家;其二:不认为贺卫方是在哗众取宠,一个法律人的素质与修养是应该再去考虑的问题。

  卢云豹和王人博曾调侃贺卫方,如果他生在一个民主而自由的国度,他会是一个成功的政客或者演说家,而他生在中国,我们幸而多了一个学者。基于两位先生的人品与学识,在写这东西的时候我很怕没有尊重贺卫方老师,没有足够的理智。很多人抨击贺卫方不是一个学者,他这几年没出过什么学术成果。可这些学术成果自己人看懂了有什么用,而贺卫方不断给纸媒体写的一些小东西,四处不停的演说,看上去也是一种悲哀。当初入了法制史觉得寂寞,如今喧嚣的背后是否也是一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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