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五十年的历程--纪念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50周年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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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年前成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仲裁机构,它开启了新中国仲裁历史的第一页,走出了新中国仲裁实践的第一步。当时还没有法律规范,1994年通过的仲裁法就是吸收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将近四十年实践经验并参考国际社会的法律规范制订出来的。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又为各地方仲裁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从历史角度看,西方国家仲裁制度是摆脱中世纪过分庄严、过分形式的法庭审判模式,走向更加人性化,更强调和解精神的另一种裁判模式。今天我们仍然需要这种模式,它还会在中国更加发扬光大。

  五十年前成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纠纷解决的国际化模式而成立的机构。经济贸易往来是没有国界的,要封锁也封锁不住的。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既需要一个共同的准则,也需要一个解决纠纷的共同认可的机制和规则,仲裁显然是国际经济贸易往来纠纷解决的最好形式。五十年前的今天,中国还是被经济封锁的国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仲裁机构在发展对外贸易往来中起了历史上不可代替的决定性作用。今天中国已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成员,经济贸易国际一体化趋势更加明显,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作用仍有其强大优势。五十年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积累的丰富经验仍然是指导我国这方面活动的中坚力量。






  五十年前成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属于中国国际商会下面的一个仲裁机构,这是和国际潮流一致的。虽然我国的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具有准官方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但随着我国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正常的外交与经济贸易关系,它的民间商会组织性质越来越明确。仲裁应当远离行政权力。在中国,各地方仲裁委员会的成立离不开政府权力的第一推动力,但仲裁机构的活动,尤其是仲裁庭的裁判活动,必须运离行政权力的干预。必须破除只有依赖行政权力仲裁才有威信的错误思想,才能使我们的仲裁在国际上得到认可,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把仲裁机构建立在商会基础之上,应当是我们追求的一个坚定目标。

  五十年前成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集合了当时中国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专家和学者担任仲裁员的。由非职业的专家担任裁判工作是与法院由职业法官担任裁判工作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思路,它兼容了陪审员、陪审团的思想。五十年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不断新老交替,不断淘汰更新,使仲裁员队伍更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仲裁员队伍的清廉、敬业、公正是仲裁事业生命力的保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队伍的强大对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也给各地方的仲裁委员会提供了很好的榜样。

  祝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未来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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