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与平衡:法社会学视野下的权利与权力的对话(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7:05: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Limit and balance : Dialogue with power and right under the vision of law sociology science

【摘要】
Right and power , is the right backbone of the human social system of the framework. In the sociology vision of law science, power is a politics and laws concept , speaking from the origin, power is the result that social history developed into certain stage, power is raw for right, designed for right. Right , power connection , interdependence. The right and power not only connect distinguish each other , it is the relation of the unity of opposites each other but also. Establish the benign operation of the two, must utilize its antagonism , give play to its unity. France sociology care right connection with power distinguishes ,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 fact the study on power and right phenomenon not merely. We find in social actual life , it is violated that the right and power often present the function. Power and right are set against and moved towards the balance and unity, is the inevitable outcome of democratic politics development.  
  我们在解析权利现象时,会发现有一个与权利关联的概念──权力。权利与权力,是构架人类社会制度之权脊梁。权力作为一种社会控制力量,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权利与权力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社会契约理论认为,人生而享有权利,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在追求利益时难免发生冲突,为保护和实现自己的权利,也为了社会的安全与和谐,人们自愿放弃、转让部分权利交给第三者,由他来评判,由他来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这就是权力最初的雏形。后来,这个第三者就成了国家。由此可见,一方面,权力产生于权利,无权利做基础,权力无从产生;另一方面,权利的实现离不开权力的保障,人们设定权力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掌权者更好的维护权利,为权利伸张正义。此外,同一主体可能同时拥有权利和权力,如国家公务员既拥有国家授予他们的权力(职权),又享有作为普通公民应享有的一切权利。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逻辑,二者之间的正确关系应是:先有权利,后有权力,权利先于国家而产生,然后再由国家权力来保护。  

  一、 法社会学视野中的权力是什么? 

  我们已对权利现象作了初步的解析,对权力研究的情况,我们作简单的回顾分析。学术界对权力的研究可谓是百花齐放,各种观点不胜枚举。如有的学者认为权力是“指专为对社会民众或其它主体的权利进行权衡、协调和确认之力”! 有学者认为,“国家权力是与国家的强制力密切联系的。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职权)时,在多数情况下,直接或间接伴随着国家机关的强制力”。 概括地说,对权力的定义基本上分为三类:政治学的、社会学的、法学的。有代表性的关于权力的学说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能力说。“权力可被看成一种不顾阻力而实现人们意志的可能性,或者说是一种对别人行为产生预期影响的能力”。第二,强制意志说。权力是“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行动中甚至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的抵抗的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第三,关系说,权力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或其它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上述对权力的定义,尽管在表述上不同,但我们还能发现一些关于权力的共性东西:权力关系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但这种关系是不平等的,它是管理-服从关系;权力是一种力,是一种支配力或影响力,这种力能使受方的意志受到影响进而服从权力行使方的意志;权力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力在权力受方不服从时表现出来。  

  我们认为,研究任何事物都必须分析其根源,这样才能揭示其本质。关于权力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暴力说,所谓“胜者为王”、“打江山”者是也;2 、神意说,如“天意不可违,神意不可抗”;3、世袭说,如“祖制不可改”;4、民意说,即社会契约说,代表人物有孟德斯鸠、洛克、杰斐逊等。美国《权利法案》中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5、社会实践说,阶级斗争说,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关于权力溯源应该把握其阶段性。无疑,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权力机关总体上属于暴力机关,当时的权力产生于暴力,也依赖暴力。不看到这一点,我们便没法理解其压迫性。因此,“暴力说”、“神意说”、或“世袭说”符合当时实际情况。而近、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民主政治,普遍建立了代议制和选举制,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比如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国家机关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权力来源于人民,也属于人民。权力的行使还同时受到人民的广泛监督。这充分说明,在近、现代社会,权力的来源和依赖都是人民,这也是近、现代社会发生质的进步的标志。明白了权力的根源,我们不难对权力做如下结论:权力既来源于人民也依赖于人民,权力由法定的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以国家强制力做保障。 

  在法社会学视野中,权力是一个政治法律概念,从渊源上讲,权力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权力乃为权利而生,为权利而设。它本身是以相应权利为基础,权力的本源在于利益。阶级社会中的公共权力的产生,是为了维护群体生存、发展和秩序,保障权利,实现正义而产生的。而为此利益,原始社会氏族中的道德权利和习惯权利便让与一部分权利而形成公共权力,而正是公共权力的出现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才有了法定权力,并有了法定权利。权力是权利的分流与让与,权力是以权利为基础,权力的本意是为了权利。“国家权力来源于公民权利,因此它应当平等地服务和从属于公民的权利,首先是劳动者的权利。然而,在阶级对立社会,国家权力平等地为公民的权利服务往往只能徒具形式,实质上主要体现和维护的是统治阶级利益。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在深层次上的特殊存在形式。在现实性上,国家权力统一于公民权利的主要表现,从根本上说是国家权力派生于和从属于公民权利。我国宪法第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规定就包含了公民权利主导国家权力的全部含义”。  

  公民权利是宪法精神的终结所在,国家权力只是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强有力的手段和工具而已的认识,已较为普遍;但权力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扩张性,同时由于权力的执掌者受人性和时代的局限,使权力容易脱离其授予的本意而压制权利。有学者在评论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权力与权利时使用了一些很生动、很有概括力的语言来描述该时期权力者的权力观念,十分传神地道出了权力本位的法或法律制度的一些重要特征:(1)“权力无际”,即“权力圆”无限大,权力的使用范围和影响范围没有边际,可以渗透到任何权利者的任何领域,不受权利者“权利圆”的边界限制,其具体表现是权力无边,权力包管,权力很少甚至不受约束;(2)权力万能,即相信权力可改变一切,做到想做的一切,受权力支配的一切人都得无条件服从权力,否则必受权力者处罚;(3)权力无上,指权力与社会上的其他事物相比,属于最高等级,地位至高无上,权力者的地位与其他人相比也显得最高;(4)权力情结,权力者将权力看作一种不可或缺的资源,因而有较普遍的迷恋权力、崇拜权力、争夺权力的倾向;(5)权力大于法,在观念上将权力的价值看得高于法律,在实践中权力者往往轻慢法律、虚置法律,破坏法定的制度,以自己的意愿取代法律;(6)权力被认为天然合理、正确,与权利者发生冲突时权力者无错,若有错必是权利者的错;(7)权力独立化倾向,权力价值被从“工具”转向“终极”。  

  迄今为止权力演变史表明,公共权力虽然时常同民众权利相背离、超越和异化,但它毕竟本源于民众权利,并始终环绕民众权利而波动起伏。它有时同权利基本保持一致,有时明显偏离,当长期严重背离而得不到修正时,政治改良或革命运动迟早会爆发,又使权力向权利回复。随着人类社会文明日益进步,就总趋势看,权力背离、超越和异化曲线的波动幅度会愈来愈小。 

  权力的本质在于正义,不具有任何正义的权力是赤裸的暴力,即使这种正义为现实的非正义所假借和压抑。权力应当与权威相结合,公益、保障能力和不可处分是权力不可缺少的三要素,三者缺一都不能构成完整的权力。权力的表现形式及其载体可能多种多样,但其价值在于保障权利,维护正义。从应然的角度看,权力应当是一种义务,这是权力的核心要素。在该义务上赋予一定的“能量”,并通过特定载体,就可以使其由观念化为现实的力量。权力的本源在于权利,服务才是权力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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