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申请增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主考专业的请示收悉。根据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院增设物流管理、体育教育、服装艺术设计、秘书学、汽车维修与检测、法律六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主考专业;日语、秘书、法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电子技术、物流管理、音乐教育、新闻学、视觉传达设计、市场营销、环境工程与管理、体育教育、英语、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及应用、机电一体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服装艺术设计、广告学、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国际贸易、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维修与检测、计算机网络、数控技术应用二十九个专科主考专业。
接到批复后,请你院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展开工作,依照对学校主考专业的要求,在已成立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基础上,加强管理,并接受我委的定期检查。
特此批复
二00七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