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自学考试实验、实践环节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11 11:47: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县(区)招考办、主考学校成教院:

  为配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工作的进行,统一课程考核标准,现将专业考试计划中含实

验、实践学分的课程考核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 实验、实践环节考核均在省考办领导下,由各专业主考院校组织,办理报名及考试等事

宜;

  二、 新、旧计划中能相互抵免的课程实验、实践环节过渡考核办法(本过渡办法仅适用于

2001年):
新计划课程
可相应抵免的原计划课程 实验、实践部分的考核
举例说明
不含实验、实践学分的新课程 含实验、实践学分的旧课程 2001年内参加原计划旧课程实验、实践学分考核 已通过原服装设计专业"服装缝制工艺学"(含实践)理论课的考生,2001年参加旧课程相应实践考核;未通过原"服装缝制工艺学(理论)"的改考新计划"服装工艺"(不含实践)课程,无须参加实践考核。
含实验、实践学分的新课程 含实验、实践学分的旧课程 根据新、旧课程的不同而分别参加新、旧课实验、实践部分考核(旧课程考核只限2001年内) 已通过服装设计专业"服装设计学"(含实践)理论课的考生,2001年参加旧课程相应实践考核;未通过"服装设计学(理论)"的改考新计划"服装款式设计"(含实践)课程,参加相应新课程实践考核。
含实验、实践学分的新课程 不含实验、实践学分的旧课程 不参加新课程实验、实践部分考核 已通过原计划"计算机应用基础"(不含实践)课程的考生不参加新计划"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课程的实践部分考核。


以上考核可根据各专业主考院校实验、实践环节考核过渡方案进行,具体见附件;

  三、从二00一年起,凡专业新考试计划中涉及"计算机应用基础(4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

机应用(4学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参加实践环节考核,其实践学分分别为2学分、1学分,以往规

定有与此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四、专、本科毕业考核与本科论文答辩按新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执行,考核方式及时间由各专

业主考院校另行公布。 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有关考生,做好实验、实践环节的调整、过渡工作。

江西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00一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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